致:
废除英语教数理联盟主席
Datuk Dr. Hassan Ahmad
废除英语教数理联盟秘书
Sdr Hasni Abas
本会对于“废除英语教数理联盟”回复我们,表示认同由柔州53个团体提出的,应该尊重我国各个民族母语教育权利的诉求,感到开心。基于这点,我们也于3月1日发表文告表示支持“废除英语教数理联盟”于3月7日举办的10万人大集会。
然而, 对于“废除英语教数理联盟”在复函中提出:“废除英文教数理政策以后,马来民族以马来文、华族以华文以及印度民族以淡米尔文学习数理科”的主张,我们认为是不合适、是有欠妥当的。
依据柔州53个团体提出的3点诉求中的第二点,即“在各源流小学恢复以本民族母语母文教授数理科”,我们认为比较正确反映各民族人民愿望的主张是:“废除英文教数理政策以后,国民小学以马来文、华文小学以华文以及淡米尔小学以淡米尔文学习数理科”。
这样的做法,不但对我国多元语言文化这一既成事实表示重视和尊重,也保障了各民族人民自由选择学校(也就是选择教学媒介语)的权利。这才可以正确反映广大各族人民的愿望。
我们希望“废除英语教数理联盟”再次考虑包容我们的意见,为开创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反对英语教数理政策这一创举,共同做出努力。
谢谢。
And insert the rest of it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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