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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议会斗争・民主人权”论坛 ——人民之友工委会12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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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24, 2013

《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 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 续篇 ——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

《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  
  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
续篇
——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

作者:庄明湖(新加坡)

【编者按语】本文是庄明湖继今年1月初为纪念“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而写《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一文的续篇。

作者在文中细致入微阐述了当时新加坡左派工运领导和工会组织所遭遇的关键性问题,提纲挈领提出了那个年代的左派党团走上脱離群众、左倾冒进的机会主义道路的国内外因素,并强调指出了左派运动领导的错误决策,是促成左派运动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崩溃的决定性的内部原因。

作者选择在工人阶级的伟大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发表他的这个《续编》,更加凸显作者在这篇文章所作出的启示的重要意义。

本部落格发表此文,希望给马来西亚过去参与抵制1969年大选而后全面退出议会斗争的前辈们,同时给现在正在热火朝天地参与议会选举斗争的年轻人,提供一份颇有价值的研讨议会斗争对民主人权运动的作用的参考材料。

本文插图和说明,是编者所加的,以下是全文内容——


李绍祖在1965年3月7日被英雄式般迎接回去领导社阵之后,1966年几名硕果仅存的社阵立法议员奉命执行党的正确政治路线,走上街头展示“国会民主已死亡!”的标语横幅。他们(站立者左起)是顾泱、王连丁、陈清动、谢太宝与傅孙力。自此之后,社阵就走上放弃议会斗争、放弃合法组织的不归路,一直到最后消亡。难怪李光耀在他的回忆录中会这样写道: “李绍祖不但使共产党统一战线变得无能,他实际上也把宪制舞台让给了人民行动党。那是个代价很高的错误,它使人民行动党在之后的30年在国会未受到挑战,尽占支配地位。”(见2000年出版《李光耀回忆录》,页129)


去年年底,我应新加坡“二•二事件”50周年(1963——2013)纪念特刊编辑部的邀请而完成了一篇题为《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的拙文。今年1月初,我获知该纪念特刊无法按照计划如期出版,征得该编委会同意让我自行先在网上发表,于是将这篇拙作发送给与我素有联系的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Sahabat Rakyat Johore Working Committee)秘书处,请求将它张贴在他们的部落格(suaramjb1.blogspot.com)上。

这篇拙作有幸获得该工委会秘书处的重视,在“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之前的1月12日就张贴在他们的部落格上,还特别加上核心提示的“编者按语”,并加插11张珍贵的历史图片,而使拙作增添不少内容和光彩。翌日(即1月13日),我经常上网浏览的新加坡文献馆网站(Sginsight.com) 也转帖了我的拙作和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部落格所加的“编者按语”。这样一来,我在《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一文所表达的拙见,获得迅速而广泛的传播。许多老友纷纷约见叙谈,或拨打电话告知更多情况,或提出宝贵意见,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当然,我也无可避免地遭遇一些人士的排斥、破坏和打击。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两个是别有居心者,他们公然影射我是“有问题的人”,甚至处心积虑设法阻止我在“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上发表我已事先呈交筹备委员会过目、主题为“受害者的共同心声:立即废除《内安法令》”的讲话;也有一些在言论上主张“民主改革”的个别人士,却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对我的这些言论与见解,采取霸权主义的态度,但我都以一笑置之的态度来对待。这是因为我有信心:历史事实是最雄辩的!任何人无法永远将它扭曲!

实际上,我应“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编委会的邀约,而写的《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原文草稿长达7万余字,从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新马英反动派联合采取的“冷藏行动”以及随后的一连串的大镇压行动,谈到左派工运遭遇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疯狂分裂、打击和破坏的一些典型事件,并说明由于以林请祥为首的左派工运领袖(他们同时也是左派政治运动领袖)的被逮捕监禁,某些对左派运动具有传统影响力却长期脱离国内广大群众和实际斗争环境的领导组织和领袖人物,对宪制斗争与联合阵线的错误决策,而造成新加坡左派工人运动和左派政治运动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一败涂地、一蹶不振已有半个世纪,直到今天还不曾检讨。

我把上述原稿的前半部内容,改写成以阐述“二•二事件”前后的情况及其后发生的左派运动分裂的由来为主要内容的约两万余字的拙作,呈交“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编委会,也同时发送给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因一些事故而必须延后一段时期才能出版,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已提早在“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之前,张贴在他们的部落格上(http://suaramjb1.blogspot.com/2013/01/50th-anniversary-of-operation-cold-store.html)。以下的篇幅是我当时决定搁置起来的后半部内容。这后半部的内容,是跟前半部内容,互相联系的,换句话说,后半部内容是前半部内容的补充和论证。也可以说,本文是前文——《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的续篇。


本文分以下6个提纲阐述:——
一、作为新加坡左派工运的一个重要环节,厂商工联领导推动左派党团发表对“全民团结与左派团结”课题的看法
二、李绍祖放弃议会斗争进而放弃合法组织,导致新加坡左派工人运动和左派政治运动迅速消亡
① 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在1963年大选受挫后,迫不及待领导干部和群众放弃“议会斗争”进而放弃“合法组织”
② 社阵十二支部联署要求讨论“党內民主”,旨在反对与阻止李绍祖放弃“议会斗争”和放弃“合法组织”的主张和行动
三、实践证明:李绍祖主张采取抵制“呈报”以反对《职工会修正法令》,正是迎合了当权者消灭左派工运的需要
① 工人群众失去工会组织,就等同失去维护切身利益的“保护傘”
② 原属厂商工联被吊销注册后,石业工人转入另一工会组织进行反迫害斗争是实际有效进行反对“职工会修正法令”斗争的范例
③ “抵制呈报”导致工会被吊销注册,“依法呈报”遭致“左派领导”恶毒攻击,左派工运遭遇严重破坏而迅速消亡
④ 厂商工联在1965年粉碎当权者所进行的旨在逼走工会重要领导人从而遏制工会正常发展的一次阴谋的案例
四、促使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和一些工会领导走上脱離群众、左倾冒进的机会主义道路的国内外因素
① 新加坡左派运动遭遇残酷镇压和大选受挫,滋長了左倾冒险、 脱離群众的错误思想,李绍祖取代了林清祥的领导地位,他的疯狂思想于是泛滥成灾
② 马共中央颁布:1962年恢复武裝斗争,派遣突击队南下,征募地下政治人员,对新加坡左派运动的干部发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
③ 国际的反修正主义斗争、“和平过渡”的现实教训,以及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对新加坡左派运动的影响和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
④ 东南亚地区呈现烽火四起的现象,吸引了新马左派中有着激进思想倾向的干部对武裝斗争的响往
五、左派运动的领导组织的错误决策,是促成左派运动走上左倾激进道路而脫離群众而最后崩溃的决定性的内部原因。
六、结语:在宪制斗争条件还存在的情况下,遵循“宪制斗争”是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的斗争路线,否则,就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以失敗告終


一、 作为新加坡左派工运的一个重要环节,厂商工联领导推动左派党团发表对“全民团结与左派团结”课题的看法

从1965年3月李绍祖等8人以征服者的姿态回党后,新加坡左派运动内部从意见分歧迅速发展成严重分裂的局面。当时,作为左派工运领导单位之一的新加坡厂商工友联合会(以下简称”厂商工联”)的领导认识到:(1)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若让它不断恶化,将会是关系到左派工运、左派政治运动力量生死存亡的问题;(2)有关的意见分歧是涉及坚守还是放弃林清祥的三项原则与方针的斗争策略的问题,必须从这核心问题切入抓住要领,方能促使人们看清分歧与分裂的真相;(3)必须引导干部与群众认清意见分歧的实质,动员干部与群众发挥集体智慧耒解决问题。

为此,时任(1965——1966)厂商工联领导人[注1]进行了以下的重要工作:——

1、1965年7月中委会议决以《争取全民伟大团结,争取左派战斗团结,加強工会内部团结,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作为1965-1966年度会务方针。从1965年8月8日开始,在总会会所大约每月举办一次政治讲座,分别邀请时任马劳工党秘书長魏利煌、社阵中委兼巴爺利峇选区议员高棋生、社阵主席李绍祖、星人民党副主席郑则耀四位左派政党领导人,在不同日期,就“全民团结与左派团结”课题发表各自的专题演讲,广邀各左派团体的干部与成员出席聆听。四位政党领导人各自决定的讲题分别是:(1)魏利煌:《左派团结与全民团结》;(2)高棋生:《星退出大马后的政治形势,把握矛盾团结全民开展斗争》;(3)李绍祖:《左派团结与统战问题》;(4)郑则耀:《关於左派团结与当前的迫切任务》。各主讲者的讲稿,依照先后全文刊登在《厂商工联会讯》上[注2],方便有意学习、研究者阅读和参考。

2、配合着政治讲座的举办,在《厂商工联会讯》上刊载(厂商工联领导)对林清祥三项斗争原则与方针的理解和分析文章,一来让干部和群众有机会重温林清祥的政治斗争策略的主張,并互相交流;二来让林清祥的主張与四位政党领导人的主張同时摆出来,供干部和群众参照比较,并寻求共识。

厂商工联在1965年9日17日出版的《厂商工联会讯》上,发表题为《林清祥同志的分析与客观现实》的文章,对林清祥同志的三项斗争原则与方针,在反大马反殖民族民主斗争阶段的实践应用,提出我们的理解。

茲摘录当年我们发表的理解文章供参考:

对“和平宪制斗争”的理解,文章说:

“由于全民投票整个过程,从全民投票法令到最后的计票方式的极端不民主,在投空白票运动的最后阶段中,资产阶级的妥协,一些政党的软脚,等等。一些人因此而沉不住气,对於和平宪制斗争的性质与作用,对於小资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性质与作用,也就失去的全面的、正确的认识与估计。这三项斗争原则与方针的提出,不但克服了对於宪制斗争的性质与作用的片面认识与见解,克服了对於小资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性质与作用的片面认识与见解。而且,也是重要的,是包含着深刻的策略思想,对於大马计划強硬实施后的斗争,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关于‘和平宪制斗争’向题,林同志向耒是有充分估计的。一方面,他指出反动派有取消和平宪制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宪制斗争在现阶段的作用。林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精辟见解,并不在於能夠充分估计上述兩个方面,而是在於他能夠正确地解决了左派坚持宪制斗争与反动派最终必然在否定宪制斗争之间的关系问题。”

“概括地说,林同志的这些话,是表明这样的见解:

第一、 争取大多数人民的支持是左派运动胜利的基础;
第二、 在达到争取大多数人民支持这一点上,宪制斗争还是有作用的;
第三、 反动派是因为我们左派运动能夠通过宪制途径赢取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他们才日益缩小民主,甚至以武力对付,完全否定了和平宪制与国会民主。
这正是林同志对‘和平宪制斗争’问题的深刻的见解。不能理解或不愿意理解这一点,也就不能理解林同志所提出的‘只要和平宪制斗争条件还存在,我们就必需坚持和平宪制的斗争’这个正确的斗争原则与方针的深刻意义。”

对“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民”的理解,文章如此写:

“工农团结是团结最大多数人的基础,只有当这个基础是稳固的时候,左派所争取的人民大团结才能站稳脚跟,才能持久。人民大团结越能站稳脚跟, 越能持久, 我们左派队伍也就能发展得壯大。左派队伍的強大,反过耒,又会巩固工农团结。林同志在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民问题上,坚持工农为基础的立场与原则,正是显示着林同志对这个问题的深刻理解。林同志不仅解决了要和大多数人搞团结的问题,而且也解决了怎样和大多数人搞团结的问题。”

对“加强搞好民族团结”的理解,文章指出:

“至於‘加强搞好民族团结’的原则方针,我们只要指出,大马被強硬成立后,便连续二次发生种族冲突的事实,便足以说明林同志提出这个斗争原则与方针的深刻意义了。”

上图是一名佚名作者所作的一张题为《我是“非武装斗争”司令部》的漫画,刊载于《新加坡金银业职工联合会庆祝1968年国际劳动节特刊》。据说,这张漫画的发表,因为它刻画入微、生动有力,而在左派队伍里广泛传阅,引起社阵干部和党员的强烈反响和争议。当时这张讽刺李绍祖的疯狂斗争路线的漫画,还只是勾画李绍祖在社阵党内的表现而已,并没有触及李绍祖的作为对当时整个左派运动尤其是对新加坡工人运动的危害。无论如何,这张漫画毕竟生动地反映了李绍祖在1965年回返社阵之后在党内的典型表现,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左派反殖运动向耒处理内部意见分歧,是采取充分讨论的民主方式,让各方表达意见,终极采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执行多数人的主張,少数人的主張受尊重保留,以实践验证那种主張是正确或较正确与错误的,以观后效再作检讨总结。这是左派反殖运动处理内部意见分歧的优良传统作风。这即是备受左派推崇遵守的“民主集中制”。正当我们遵照这优良传统精神,动员干部与群众发挥集体智慧,努力消除内部分裂,促进团结共同对敌之时,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却在部署和进行“全面击垮工团领导”的活动,其主要表现在:1966年5月李绍祖公然诬蔑当时的厂商工联以及一些主要工会领导人是“冒牌左翼”、“敌人代理人”;接着,假藉工团联合庆祝劳动节通过的大会议决,大作文章,鼓动一些跟随其路线的个人和党团,围剿抹黑那些持独立见解的工会领导;5月厂商工联改选(中委会)时,那些潜伏在厂商工联的机会主义分子,在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的支持下,用“票箱调包”(即用假票箱换真票箱)手法強夺领导权。这些让人难以置信的景象发生,一直令知情者无法忘怀。李绍祖及其跟随者横蛮打击与分裂左派工运的目的,不外是为了促使他们主张的斗争路线得以迅速贯彻执行。

正因为当时潜伏在国内外的对左派运动具有传统影响力的领袖人物的错误决策和姑息默许,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为強硬推行其自认为唯一正确的斗争路线,断然否定当时的左派工运在斗争策略上的“求同存异”主张,决意使用对敌斗争的手段,全面铲除不愿接受其路线和主张的工运领导。正因为这个因素,作为当时最大工会组织的厂商工联,在这段关键时期所提出的“关于左派运动团结问题”和“消除分歧,共同对敌”的所有言论和主张无法贯沏。当时极力主张必须坚持工运的独立性和主动性的厂商工联领导,捍卫林清祥的斗争路线所作的努力,尽管无法引起当时潜伏着的对左派运动具有传统影响力的领导组织或领袖人物的重视和认同,却给新加坡左派工人运动以至左派政治运动史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


二、 李绍祖放弃议会斗争进而放弃合法组织,导致新加坡左派工人运动和左派政治运动迅速消亡

在二战以前,我国(当时是包括马耒亚和新加坡)是英国的殖民地。英殖民主义者为了遏制广大人民要求自治和独立的斗争,在1948年实施《紧急法令》对我国人民实施军事血腥统治,我国人民反殖力量被逼在马共的领导下展开武裝斗争进行反抗。人民武裝斗争的展开,推动了我国人民反殖运动的深入发展,动摇了英殖民主义者的统治根基。英殖民主义者眼看军事统治无法扑灭人民的反抗怒火,反给殖民统治带来异常沉重的财政负担,为了缓和人民的反抗情绪,於是在1954年推出让人民进行“和平宪制斗争”、“组织自治政府”的统治方式。我国的“和平宪制斗争”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对我国人民耒说,它的出现,意味着从战争环境转入和平斗争环境,不免获得厌恶战争、渴望和平的广大人民所欢迎。对我国人民耒说,“议会民主”毕竟是一件新事物。当时我国反殖运动中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人物明白它是统治者所设的骗局,但绝大多数人民还未能认识到它的欺骗性,对它难免存有幻想。因此,反殖运动中的许许多多先进人物有机会从地下秘密活动转为公开合法斗争。他们抱着与人民同进退的态度,领导人民进行和平宪制斗争,让广大群众在斗争实践去锻炼,从而找到有效打击反动统治的正确途径。

英殖民政府在1954年实施《林德宪制报告书》的建议,让新加坡人民通过议会选举、成立一个在它控制下的自治政府。英殖民政府制定法令条例,让公民享有结社、言论、集会、出版等方面的有限制的自由,而领导人民进行反殖运动的先进组织和人物纷纷从地下秘密活动转为公开合法斗争,于是学生组织、工人组织、农民组织、校友组织,以及文化组织与各种刊物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对于我国当时的工人运动来说,和平宪制斗争的出现,提供了工人群众可以公开组织工会,可以推举真诚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人代表,领导工人群众进行反压迫、反剝削,争取经济权益的斗争。有了工会,方便进行组织、宣传教育工作,较容易提高工人群众的政治觉悟,促进工人群众团结起耒,投入到政治改革的斗争中去。根据初步资料,当时新加坡大约有12万产业工人,其中约有8万7千人分别加入157个工会。其中以一个名为“新加坡各业工厂及商店职工联合会”(简称“各业工联”)Singapore Factory and Shop Workers` Union(SFSWU)发展最为迅猛。这间工会成立于1954年,1955年3月林清祥出任总务时,会员人数仅得1354人,但是半年后,即到了1955年10月,却猛增至2万7千人,翻了近20倍。林清祥及其战友林振国、杨高锦所领导的各业工联,也获得其他各行业的左派工会的拥护,而形成新加坡当时工运的领导核心(见钟华撰写的《星洲人民抗英同盟会历史初探》一文,刊载于足印丛书第三辑《砥柱止中流》,页19)。

当时以林清祥为首的工运领导不仅致力于改善工人待遇的经济斗争,而且热衷于争取民主权利的政治斗争。他们不仅非常重视包括工人、农民、学生等的“合法组织”,而且非常重视“组织民主政党,争取宪制改良”、“参加议会选举,争取当家做主”。林清祥和他的战友们因而参加了人民行动党,林清祥甚至与李光耀等4人,代表人民行动党,参加了1955年4月举行的新加坡自治立法议会选举,结果包括林清祥与李光耀在内3人当选。李光耀心里明白,他们3人是获得左派工运和学运的支持才能中选的。

自1955年4月之后至1963年,新加坡标榜代表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左派政党,全面参加议会选举,只有三次,即1957年的市议会选举、1959年与1963年的立法议会选举。1957年与1959年的两次选举,可以说是英殖民统治者在新加坡导演撤换其代理人——踢掉林有福及其团伙,扶植李光耀及其团伙的政治排演——1957年选举可视为“彩排”,1959年可说是“正式演出”。英殖民统治者为了鉴定民意动向以及选择其殖民统治代理人,这两次选举才比较具有“公平竞争”与“民主选举”的成分,当时标榜“左派政党”的人民行动党才有机会在“公平民主”的选举中取胜。1963年的选举則不同,它是英殖民统治者为了延续它当时在马来半岛、新加坡以及北婆三邦(砂拉越、沙巴与文莱)的统治,炮制一个所谓“马来西亚联邦”的新殖民统治方式,而联合新马两地的傀儡政权全面镇压新加坡左派运动、逮捕监禁百多名具有影响力的左派各团体领袖之后才举行的一场议会选举。因此,它是新加坡人民首次亲身经历的最肮脏最无耻的不公平不民主的议会选举。

经过这次不公平不民主的“议会选举”,新加坡人民对西方的“议会民主选举” 的欺骗性有了初步的认识,对英殖民主义者的和平宪制斗争有了一定程度的体会,但不等於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已提高到对“议会民主选举”、“和平宪制斗争”不存幻想的水平。那些对“议会民主”的欺骗性和宪制斗争的复杂性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体会的群众,也不一定会认同、支持、或参与和平宪制斗争以外的斗争方式,就祘那些具有较高政治觉悟的左派干部与群众也是如此。“二•二事件”之后,因惧于白色恐怖的压力,部分左派干部与群众疏远左派运动,社会主义阵线(社阵)参与大选受挫(在51个议席中只赢得13个议席)之后,因看不到左派运动的出路,又有大部分干部和群众离队而去。

在马来西亚联邦成立前后,英马新反动派不敢像1948年那样一鼓作气的全面扫荡左派力量、全面封闭所有左派团体,而是一方面采取间隔性波浪式的拘捕与封闭组织,另一方面使用法律手段,如通过《职工会修正法令》[注3]、《社团修正法令》、《工业修正法令》、《雇佣关系法令》[注4]等,钳制左派团体的生存和发展。这种情况表明,反动派暂时还不敢完全堵塞宪制斗争途径,但会不断采取暴力镇压——这是我在前文所说明的“二•二事件”后所呈现的政治局面的特征。

1963年大选后,新加坡职工会联合总会(Singapore Association of Trade Unions,SATU)表明:“州选及总罢工过后,反动派并没有完全阻塞宪制的途径,因此今后我们仍然要通过宪制途径跟反动派週旋到底。”这是明智的决策,完全符合新加坡当时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各阶層人民的意志与愿望。

① 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在1963年大选受挫后,迫不及待领导干部和群众走放弃“宪制斗争”进而放弃“合法组织”

1963年大选左派受挫,李绍祖从组织影子内阁的美梦中惊醒过耒,做出这样的总结:(1)反动派必然会在议会选举中舞弊,让自己“包赢”、左派”包输”;(2)左派根本无法在反动派操纵的议会选举中取得真正的胜利;(3)人民群众已上了一次重要的政治课,政治觉悟大大地提高了;(4)左派应该抛弃对“国会民主”和“议会选举”的幻想。李绍祖自己认识了这些真理,也以为广大群众也认识了这些真理,于是沉不住气了,迅速产生了抛弃“宪制斗争”和“议会选举”的念头。

1965年8月,新加坡被巫统统治集团踢出“马来西亚联邦”(简称“大马”)之后,同年12月,人民行动党统治集团宣布“原新加坡州议会”成为“新加坡国会”。这两件关系人民利益的国家大事却没有经过“议会”辩论,而由李光耀掌控的人民行动党统治集团独断独行。“国会”显然成为当权者欺压人民的工具。因此,为抗议“国会”的不民主、欺骗性以及抗议当权者罔顾民意,社阵议员抵制出席“国会”。至1966年10月8日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发动所有9名党议员辞职,以提升暴露“国会民主”虚伪性的斗争,9名社阵立法议员是:(1)谢太宝(裕廊区、(2)顾泱(汤申区)、(3)王连丁(武吉班让区)、(4)傅孙力(淡宾尼区)、(5)陈清动(惹兰加由区)、(6)李思东(武吉知马区)、(7)卢妙萍(合洛区)、(8)陈新嵘(义顺区)以及(9)黄信芳(大巴窑区)——李思东和卢妙萍在中选后就被无理逮捕长期监禁,陈新嵘和黄信芳在大选后躲过被逮捕而被迫转入地下活动。现在看来,当时“杯葛国会”作为暴露人民行动党掌控下的国会民主的虚伪性的一次策略行动,原是让人无可厚非的,但是,社阵立法议员总辞职并走上街头展示“‘国会民主’已死亡!”的标语横幅,象征着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带领干部和群众走上放弃“议会斗争”进而放弃“合法组织”的不归路,却是令人痛心疾首的。

李绍祖掌控社阵领导在1966年5月利用厂商工联的一些机会主义分子,通过不正当(调换票箱)手段推倒遵循林清祥的斗争路线的以陈辛为首的厂商工联领导之后,便意气风发贯彻执行“大力开展’议会’外群众斗争”路线。虽然他们始终没有清楚言明他们要放弃“宪制斗争”,但是,一般干部和群众都会明白他们公开所宣称的议会外群众斗争,实际上就是非宪制斗争或甚至是武装斗争的代替词。李绍祖在1968年社阵举办的“五一大会”所说:“如果我们说,我们的道路是朝向武裝斗争的”、“……那么敌人就有机可乘,有借口镇压……”(见《阵线报》第279期),就是很好的证明。

他们不仅本身轻率放弃“议会斗争”和“合法组织”,同时也专横阻止其他党人利用“议会斗争”和“合法组织”。“社阵议员总辞职”滿一年之后。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把斗争矛头指向马来亚劳工党(Labour Party of Malaya)及该党的斗争路线。1967年10月8日社阵在其机关报《阵线报》发表一篇社论《把“议会”外群众斗争推向新高潮》,文章明确表达他们反对当时的马劳工党中央领导(即1966年“9.24”特别代表大会接受其5名主要领导人魏利煌、林建寿、陈志勤、黄汉德与V大卫辞职之后,由当时中央秘书处与中央委员会委员组成的领导班子)所推行的“议会斗争结合群众斗争”的斗争路线,文章引述毛泽东所说的“暴烈行动”来间接表示,他们所鼓吹的“议会外群众斗争路线”才是“正确的斗争路线”。

在此,摘录社论中的两段文字以茲佐证:——

“所谓‘议会斗争’已经被马来亚人民批判了。今天劳工党这一小撮‘中央领导’摆出什么‘议会斗争结合群众斗争’同样也是错误的斗争路线,提出这样的口号,实际上就是掩蓋他们继续走‘议会迷’的投降主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斗争路线,他们实质上是反对议会外群众斗争的正确斗争路线的。”

“我们坚决反对‘议会斗争结合群众性斗争’的错误斗争路线,我们坚决要宣传、贯彻、捍卫、执行群众反帝斗争的正确斗争路线,毛主席说:‘革命就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

当时的马劳工党中央领导与支持中央领导的绝大多数州分部、支部不理会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说三道四,坚持他们通过认真研讨而形成的“群众斗争与议会斗争相结合,群众斗争为主,议会斗争为辅”的斗争路线。马劳工党极其关注民生问题,在此斗争路线指引下,各种各样的群众斗争此起彼落,最为人所乐道的是,1967年11月领导全国人民反对“货币貶值”的群众斗争。除了在各州展开诸如掛布条、貼标语、发传单、游行示威、举行集会等群众活动,最突出的是在槟城州成功领导各阶层人民进行“反货币貶值全岛总罢市”。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在这场反货币貶值斗争上,却无法发动群众起耒抗争,与被他们批判为“右倾机会主义者”的时任劳工党领导相比,显得他们本身虚弱无能和脱离群众。

② 社阵十二支部联署要求讨论“党內民主”,旨在反对与阻止李绍祖放弃“议会斗争”和放弃“合法组织”的主张和行动

李绍祖回党后不久,在全面掌控社阵领导大权之前,社阵内部已传出党中央将指令党议员辞职与抵制议会选举的讯息。这个讯息,很自然的引起许多关心社阵和左派运动前途的党内同志,尤其是各支部的领导干部的密切关注与焦虑。这些党内同志认为,(1)“指令党议员辞职”与“抵制议会选举”是关系社阵与左派前途的重大问题。这样的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经过全党民主讨论、形成共识后,党中央才有权执行,否则有违党的组织原则;(2)李绍祖曾有过违背全党意志,擅自公布”抵制国民服役登记”的记录,有些支部的领导干部担心李绍祖或其支持者又“如法泡制”擅自决定“指令党议员辞职”与“抵制议会选举”。为了防止李绍祖“先斩后奏”事件重演,各支部代表有必要集合商讨对策后向党中央委员会陈情。

因此,1965年10月18日,在樟宜/淡宾尼支部副主席,也是时任淡宾尼选区议员傅孙力的带动下,在芽笼东支部举行各支部主席、秘书联席会议交流意见。这就是后耒称为“社阵十二支部事件”的起缘。

当天出席会议的,共有14个支部,即:樟宜/淡宾尼、芽笼东、芽笼西、梧槽、如切/实乞叻、加冷/阿裕尼、安顺/直落亚逸、经禧/里峇峇利、芽笼士乃/甘榜景万岸、勿拉士峇沙、实丹卜、乞罗卜(另外兩个支部名称未详,这兩个支部代表在会后不参与联署诉求信,因此无留记录)。会议讨论社阵党内民主及民主集中制问题,会议议决向中央委员会表达十二支部的共同诉求。会后联署向社陣中央提呈诉求信。当时极力拥护李绍祖斗争路线的两名中央领袖顾泱与谢太宝,闻风联衭到场旁听。

11月17日,社阵十二支部呈交党中央委员会的联署信全文如下:——

傅孙力毕业于南洋大学历史系,1963年跟其他10名南大毕业同学一同在社阵旗帜下,参与新加坡立法议会选举,结果(他)中选为淡宾尼区立法议员。1965年领导社阵十二个支部向党中央提出“要求讨论‘党內民主’”,以反对和阻止李绍祖的疯狂的斗争路线。由于当时顾泱与谢太宝极力支持李绍祖,傅孙力及十二个支部领导同志的努力以失败告终。1967年3月他被社阵中委会开除党籍,社阵中委会提出的理由,主要是“在1965年底他在公开上领导所谓‘十二支部’进行叛党活动,误导‘十二支部’及其他支部同志,攻击党的政策、党主席和党中委会,游说支部负责同志打倒党中央。”(见1967年3月19日第221期《阵线报》)他脱离社阵之后,就从社会运动中消声匿迹,专心做生意去了。
“鑑于党第二届中央委员会的任期已超过一年有余,新的中委会尚未能产生,致使党內的民主集中制已不復存在,目前的中委会变成不可能代表党内多数同志的思想观点。党屬下我等十二个支部的主席、秘书,不得不举行联席会议,针对党内民主问题共商对策,並通过下述议决案:——

“本联席会议要求中央委员会尽速召开各支部主席、秘书会议,讨论有关党内民主问题,在会议之前,一切重大问题之决定(包括杯葛选举及议员辞职)中委会不得去执行。”

11月18日社阵中央在总部召开中委会与各支部主席、秘书联席会议,出席者有:中央领袖李绍祖、顾泱、谢太宝、高棋生,和各支部主席、秘书。当会议讨论到有关十二支部的联署信事件时,所有在座的中央领袖都否认总部曾有谈论杯葛选举及议员辞职的事;李绍祖指责“傅孙力歪曲事实、无中生有”、“傅孙力是’造谣者’”当天的联席会议原本不是为讨论十二支部的联署信而召开的,竟演变成集中讨论十二支部事项。

究竟是傅孙力“造谣”,还是党中央领袖隱瞞事实蒙蔽党干部?从后耒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放弃“议会斗争”进而放弃“合法组织”的事实看来,他们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

结果,以上所述的12个支部的(支部)领导权先后被篡夺,涉及事件的干部或党员先后被扣上“反党”、“反人民”等罪名而被开除或被排斥。这是李绍祖回党后社阵内部发生的第一次分裂。

“十二支部事件”发生、发展和终结,给了当时左派党团人士和人民群众以下启示:

(1)李绍祖等人在1963年新加坡大选受挫之后,已萌起放弃“议会斗争”的念头、1965年回党之前他早已部署在回党之后推动一条放弃“议会斗争“的路线(如宣判”国会民主“已死亡、指令党议员辞职、抵制”议会选举“等等),但是,党内党外到处都有维护林清祥等领袖的领导权威和斗争路线的干部和群众,绝大多数似乎都是坚持“只要和平宪制斗争的条件还存在,就必须坚持和平宪制斗争”思想的死硬派。李绍祖等人在他们尚未全面掌控社阵的各级组织之前,不敢轻易妄动,只好隱蔽进行他们蓄谋已久的议程。
(2)李绍祖回党之后,便迫不及待进行各种批判,主要的是:批判林清祥等党领袖号召人民在“全民投票”投空白票和对国民服役”有原则登记”是错误的决策;批判工团领导提出的“解散大马,退出大马” 和“争取真正的独立自主” 的斗争口号,是“右倾机会主义路线” ;批判马劳工党的“群众斗争为主,议会斗争为辅”的斗争路线, 是“右倾机会主义路线” 。总之,李绍祖等人仿效中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那样,在新加坡和马来亚掀起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把自己装扮成“革命派“,把持不同意见者一概批判为“叛徒”、“敌人代理人”或“右倾机会主义者”。李绍祖及其掌控下的社阵领导的疯狂做法,是造成新加坡社阵以至整个左派运动分裂和瓦解的重要因素。
(3)在1966年8月李绍祖等人掌控了新加坡左派工团领导之后,到1967年初,在反对“社团修正法令”、“职工会修正法令”斗争上,他们就像过去号召抵制“议会选举”一样,号召采取抵制“呈报”行动,不惜让所有左派合法团体因抵制“呈报”而不合法,而被封闭,去迎合当权者尽早消灭左派合法团体的需要。这不就是李绍祖放弃“议会斗争”进而放弃“合法组织”、为当权者全面消灭左派运动服务的所谓的“正确的斗争路线”吗?难怪李光耀要千方百计图谋迫害林清祥,让李绍祖领导社阵和左派运动而把宪制舞台完全让给人民行动党,而使人民行动党在之后的几十年内在国会未受到挑战,占尽支配地位。

三、 李绍祖主张采取抵制“呈报”以反对《职工会修正法令》,正是迎合了当权者消灭左派工运的需要

在此,让我进一步阐述,李绍祖及其掌控下的社阵领导为了贯彻执行他们的“正确的斗争路线“,除了指令全体党议员辞职和左派干部和群众抵制议会选举之外,还进一步指令左派干部和群众,采取“抵制呈报”(即拒绝向有关当局呈报团体理事和职员名单及其他资料)来反对《职工会修正法令》和《社团修正法令》。“抵制呈报“的结果是左派校友会、文化团体、工会一间间,一批批先后遭受社团注册局以该组织“拒绝依法呈报”为由加以注销。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遭受注销的社团组织,几乎全部遭受李光耀掌控的人民行动党统治集团轻易收编了。

当年李光耀统治集团实施的《职工会修正法令》和《社团修正法令》,其中的共同的重要条文是“除了获得部长豁免,凡非公民或犯刑事罪者,不能在组织中担任任何职位。”这意味着,所有注册团体每次改选执行委员会(或称理事会),必须呈报全体执委会名单给注册局批准,不受批准的职员必须撤換。若不撤換或抵制呈报必将面对注册证被注销的厄运。这两项修正法令显然是用来阻止某些没有”公民权”或曾被定罪监禁者或当权者视为来历不明者担任合法组织的任何职位,从而加强对合法组织的支配和控制,特别是对左派团体和工会的打击和消灭——当时各左派团体的职员,不少是持马耒亚的居民证,在新加坡退出大马后,这些人在新加坡成了“非公民”。李光耀统治集团就是要把这些“非公民”以及那些敢于参与抗争行动或示威游行而被捕坐牢的进步人士,全面彻底排除在合法组织之外。

当年,那些曾经支持以“抵制呈报”的行动反对上述两项修正法令的激进干部和少数群众,他们那种反对不合理的恶法所表现的毫不妥协的斗争精神,令人无法忘怀。但是,他们那种不顾大多数人民(特别是工人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把合法组织的前途孤注一掷的愚蠢行动,却让人痛心疾首。当时,若左派领袖不是号召和执行抵制呈报,让当权者轻易注销已经发展起来的合法组织,而是采取既能保存合法组织,又能有效教育群众的斗争策略,新加坡左派运动(特别是工运)就可能避免迅速式微、全面瓦解的厄运。

实践证明,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以及追随李绍祖倡导的斗争路线的工团领导,从放弃“议会斗争”,发展到放弃“合法组织”,正是“脱离群众”、“盲目冒进”的的最好写照。就拿1967年6月厂商工联、胶业工联、鞋业工联三间工会,因抵制“呈报”工会职员名单为主因而被封闭的例子来说明吧。这三间工会本身的会员,对工会领导抵制“呈报”并在4月3日展开“总停工”,以“表达(新加坡)工人阶级粉碎《职工会修正法令》等法西斯法令的决心”,导致李光耀统治集团吊销工会的注册,已有怨言,何況是工会之外的社会大众,尤其是尚有濃厚“法治”观念的社会人士。

三间工会被吊销注册之前,在5月25日发表《告工友书》宣告:“今天,我们星岛左派工会早已下定决心,不怕牺牲,坚决粉碎《职工会修正法令》,把抵制《职工会修正法令》的斗争进行到底!”呼吁会员和工友:在原来工会的注册被吊销之后,不要再参加其他工会组织,否则,就会掉入李光耀统治集团驱使工人背叛工人阶级立场,参加所谓“全国职工总会”或接受《职工会修正法令》的阴谋中去,而“坚决抵制《职工会修正法令》的左派工会迟早都会面对吊销注册的,至於改变了坚决抵制「职工会修正法令」立场,成为行动党的衔用工会的所谓‘左翼工会’我们必须与它们划清界线。”(见1967年5月28日《阵线报》)。

但会员们却不理会工会领导的呼吁,在工会被吊销注册之前,已悄悄地进行着转入另一间未被吊销注册工会的行动。我所知道的厂商工联屬下的部分厂单位就是如此,如谦拜厂、端尼各洛造船厂、新加坡烟草厂、森那美厂等厂单位,随后锦发、大关、二关、水建筑、蔡吉生等石厂工友的代表先后找工业工联时任秘书长郭自平洽谈,要求加入该会。这些都是典型的例子。连工会会员都用转入另一间未被吊销注册工会的行动耒表达对放弃“合法组织”的抗拒,还怎能指望得到广大工人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或同情呢?

① 工人群众失去工会组织,就等同失去维护切身利益的“保护傘”

工会以外的民间组织被封闭,其会员的个人切身利益不会受到直接的威胁或损害,大不了就作“鸟獣散”,有的还会“乐得清闲”。但工会的会员则大不相同,一旦失去工会的庇护,可能很快就遭受资方报复性的迫害,如被开除、減薪、失去各类生活福利保障等。他们担忧以往奋斗得耒的改善工作条件的果实,会因没有工会而被资方夺回。有工会组织的工人群众非常了解,未参加工会之前,受尽资方的任意压迫与剝削,很多人不敢吭声,为了保住饭碗养家,不得不默默承受。参加左派工会后,工会代表他们向资方争取改善生活待遇与工作条件,才能有较为可靠的收入,过着较有尊严的人生。正因此,左派工会的会员(尽管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政党派别)都把工会视为保姆,热爱工会,拥护、支持、响应工会的合理号召,团结在工会的周围,成为工会的力量泉源。

有工会组织的厂单位,通常是由工会代表会员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并签订保障工作待遇与福利条件协议书,为期一年或二年,期满重新谈判并签订(新)协议书。若没有了工会组织,就等于没有了集体力量,也就没有工会代表他们,那么,资方尤其是一些外资集团顽固资方,便会乘机欺负工人,如:劳资协议到期不愿重新谈判、签署新协议书(如:1967年9月间谦拜厂劳资协议期满多时,资方刁难重新谈商新协议书,甚至横蛮开除工人代表,因而引发全厂工人在9月7日停工反击,工潮持续41天。),借故不厘行劳资协议,任意削減工作待遇、加重工作负担、甚至借故开除(下文将提至的三间石厂工人,被资方借故换老板开除三厂工人的实例,是生动的说明。)等等。因为工会的存在与否,直接影响到每位会员自身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可说事关重大,所以,会员们很难信服“抵制呈报”和“粉碎《职工会修正法令》的主張,更不会接受工会被吊销注册后就不再加入其他工会的指示。

正因工会组织的存在,对工友的切身利益极为重要,工会被吊销注册后,为了避免资方无理欺压,会员们必定会想方设法加入其他工会,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明知亲政府的工会不是真正为工人服务,但为了找“保护傘”耒安身,也只好无奈地投靠过去,总比没有工会当“靠山”耒得好。这是那个年代新加坡环境下的工人群众的一般意识。

实践已经证明,抵制呈报以至让工会被吊销注册,显然是脱离工人群众的觉悟水平,并且违背工人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所作出的极其错误的决策。让我举出以下我所亲身经历并掌握情况的事例来说明吧!

② 原属厂商工联会员的石业工人转入另一工会组织进行反迫害斗争是实际有效进行反对“职工会修正法令”斗争的范例

1969年1月3日李光耀政权派遣十多辆镇暴车和三百多名镇暴队员到武吉知马9英里二关石厂,妄图以暴力驱散正在进行罢工纠察的工人。残暴队员挥舞警棍攻击罢工工人,连女工也不放过,甚至向不愿在暴力下屈服的工友开枪,造成1名工人连中三枪,10多名工人被殴受伤,6名工人遭受逮捕的严重事件。上图所示是(白箭头所指的)女工被殴打而向罢工工人呼救的场面。下图所示是残暴队员的枪口指向年迈罢工工人的镜头。(取自1969年1月12日《阵线报》第315期)
1968年9月始,有工友123名的锦发石厂、共有工友150名大关与二关石厂工人(这些石厂工人原是厂商工联的会员,他们在1967年7月厂商工联被吊销注册后,和其他石厂工人集体加入存在已久的中立性工会——新加坡石业工友联合会),因不满资方无理开除工友,先后采取停工、罢工行动进行反击(这是《职工会修正法令》实施后继谦拜厂罢工的第二宗工潮)。因此,李光耀掌控的人民行动党统治集团通过劳工部,援引《职工会修正法令》中剥夺工人罢工权利的有关条文,分别对付各厂工人。在工潮期间,数以百计武警介入,并动用武力镇压,甚至开鎗射伤数位罢工工人,逮捕工人代表与工会负责人等的暴戾行动,引起了同行业工人的强烈不满和愤怒,另外十五间石厂工人,也在石厂工联的领导下投入斗争行列,停工抗议当权者的反工人行径,支援上述三厂罢工工人的斗争。当权者的武力镇压也引起社会哗然,激起社会人士自发地在物质上精神上给予罢工工人大力支援。在这严峻斗争形势感染下,持反对 “依法呈报”的左派工会与党团、学生,原本敌视“依法呈报”石厂工联领导的这三厂工潮,此时也放弃“划清界线”,自发地支持罢工工人的斗争。本是抵制“呈报”后转为 “依法呈报”的工会,如茶餐工联、汽车雇联等工会,以及各独立性工会(如原属厂商工联的端尼各洛造船厂、新加坡烟草厂、森那美厂等这些厂单位,在厂商工联被吊销注册后,跟随谦拜厂加入工业工联。在1967年10月18日谦拜厂工潮失败后,工业工联领导从维护工人利益的实际出发,劝导这些厂单位退会成立独立性工会。結果在陈修水的协助下各自注册成立独立性工会),还有马来半岛各左派组织也都纷纷支援斗争。因此,尽管面对当权者的暴戾镇压,但在石业工联的坚定领导与工友的紧密团结下,锦发石厂工人经过一百八十多天的斗争,大关石厂、二关石厂工人也经过坚苦斗争,都先后取得胜利。值得一提的是,郭自平和陈修水在这场斗争中的作用,功不可抹。

上述石业工人的反迫害、争权益的斗争,不仅暴露了当权者的反工人面目,也暴露了《职工会修正法令》关于禁止工人采取工业行动条文的反动性,不仅教育了直接与间接参予斗争的石业工人群众,也教育了其他行业的工人群众。当时左派工会和工运尽管遭遇来自当权者的打击镇压,若不是由于遭遇来自内部的分裂破坏,造成左派工运四分五裂、力量式微,要是还有左派工运的战斗团结,有统一领导,有组织地发动如左派工运蓬勃发展时期那样的支援,上述石业工人的斗争,一定会获得各行业工人以至各阶层人士和社会组织,给予精神上、物质上和行动上的支援,而深入发展下去,或许还有可能引发类似1955年“512福利工潮”的事件发生,掀起反《职工会修正法令》的斗争高潮,从而狠狠打击反动政权,大大推进政治运动。

③ “抵制呈报”导致工会被吊销注册,“依法呈报”遭致“左派领导”恶毒攻击,左派工运遭遇严重破坏而迅速消亡

在1966年年中,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公开打击、推倒工团领导,造成左派工运四分五裂。到1967年初《职工会修正法令》实施时,左派工会已面临生死存亡关头。1967年下半年,一些工会在李绍祖疯狂路线的影响下,先后采取“抵制呈报執委会名单”行动,作为他们反《职工会修正法令》的具体斗争,其结果是一批批工会先后被吊销注册。实践证明: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及追随李绍祖疯狂路线的工会领导,为了贯彻他们放弃“议会斗争”、放弃“合法组织”的政策主张,不顾广大工人群众保存“合法组织”、维护切身利益的愿望和要求,強硬推行他们所鼓吹的“坚决反对《职工会修正法令》到底”的政策,结果导致一批批左派工会被吊销注册,左派工运遭遇严重破坏而迅速消亡。李绍祖的疯狂路线在客观上迎合了当权者全面摧毁左派工运的需要。

《职工会修正法令》规定,工会在改选之后,必须呈报執委会名单,请求当局批准,没完成“呈报”的法律程序的工会,就被当权者判为“非法工会”。当权者对付这样被判为“非法”的工会有两种步骤和选择:(1)通过劳工部,在劳资谈判或劳资纠纷时,藉口“非法工会”无权代表工人,排除工会对工人的影响和作用;(2)在无法掌控工会领导及其活动之后,就索性宣布注销工会注册证。厂商工联被吊销注册前,就遭遇“工会对工人的代表权”不受承认的对待。1967年5月28日《阵线报》刊载:“早在4月3日总停工以前,有两个單位(即丰隆灰料、鹰标汽水厂)的工友要加入厂商工联,但在人民行动党统治集团的威胁、指使下,资方与所谓‘劳工部’拒绝承认这两个新单位为厂商工联的代表权,它们唯一的理由即是:‘因为厂商工联抵制《职工会修正法令》,所以不承认该会为两新单位的代表权’。”

1967年4月5日厂商工联接到将於7月6日被吊销注册的通知后,它属下的一些厂单位,要求加入工业工联,但工业工联也是“抵制呈报”(但当时尚未接到“吊销注册”通知)的工会,时任工业工联秘书长郭自平及其他领导人,以厂商工联的上述遭遇作为“前车之鉴”,因而劝说有关厂单位勿加入或将被吊销注册的工业工联,建议他们加入其他有呈报的中立性工会,或自行成立独立性工会。这些厂单位,有的接受郭自平等领导人的劝导,如新加坡烟草厂,在工业工联受薪职员陈修水的协助和指导下成立独立性工会;锦发、大关、二关等石厂单位,集体加入中立性的新加坡石厂工友联合会。有的厂单位则无奈地转到全国职工总会(NTUC)那里去。

以上是1968年报章报导工业工联时任秘书长郭自平被控“领导非法罢工”被判罚款的有关讯息的鲜目标题的扫描。这个事件的背景是: 1967年,原是厂商工联会员的谦拜厂544名工人,因厂商工联被吊销注册又面临劳资重新谈判而坚持加入工业工联,加入工会后随即爆发工潮——这是新加坡《职工会修正法令》实施后的第一宗工潮。工业工联领导这场工潮,付出巨大代价,全体中委被控上法庭,他们被控的罪名是“领导非法罢工”。在法庭上,时任秘书长郭自平毅然决然承担全部责任,其他中委因而获判无罪,郭自平被判罚款新币400元,另外被控“非公民”在工会任职,遭罚款200元。但是,他不愿缴交罚款,結果共坐牢五个月。工潮失败后,谦拜厂工人无奈地转到当权者所掌控的全国职工总会那里去了。

值得特别提出的一个实例是:原是厂商工联会员的谦拜厂544名工人,因厂商工联被吊销注册又面临劳资重新谈判而坚持加入工业工联,加入工会后随即爆发工潮——这是《职工会修正法令》实施后的第一宗工潮)。工业工联领导这场工潮,付出巨大代价,全体中委被控上法庭,他们被控的罪名是“领导非法罢工”。在法庭上,郭自平个人毅然决然扛起全部责任,因而其他中委获判无罪,郭自平被判罚款新币400元。另被控“非公民”在工会任职,遭受罚款200元。但是,他不愿缴交罚款,結果共坐牢五个月。工潮失败后,谦拜厂工人也转到当权者掌控的全国职工总会那里去了。值得一提的是,郭自平坐牢期间,以上所述的石业工人工潮已发生,斗争由陈修水主持。郭自平坐牢期满出狱第二天,即接替陈修水主导这场(石业工人)工潮,直到斗争取得最后胜利。

到了1967年年中的紧急关头,有些有理智的左派工会领导人与厂商单位干部,为了保存“合法工会”以便能够继续为工人服务,拒绝跟随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的疯狂路线,而在工会内部自行决定“依法呈报”以保存组织。他们没有公开非议其他工会的“抵制呈报”行动,却遭受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及追随李绍祖疯狂路线的工会领导的无情打击。

当时,有的工会内部因有“抵制呈报”或“依法呈报”的意见分歧而严重分裂,如:理电发工联、咖啡工联、鱼业工联、黄梨业工联等。有的工会内部“依法呈报”意见比较一致,就采取“依法呈报”行动,如:制罐工联、驳业工联、海产工联、藤业工联、机器总会。主張“依法呈报”的工会领导人或厂商单位干部,都被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及追随李绍祖疯狂路线的工会领导在《阵线报》发表声明,公开谴责工会领导人和干部的“保存工会”行动是“为反动派效犬马之劳” ,是“工贼、反工会、反工人、反左翼、反人民、反革命”等等。这许多的无比恶毒的声明都刊载于当时社阵机关报《阵线报》上,留下了让历史学家探索的不可磨灭的真实记录。

④ 厂商工联在1965年粉碎当权者所进行的旨在逼走工会重要领导人从而遏制工会正常发展的一次阴谋的案例

上图是1962年新加坡左派工团庆祝五一劳动节的特辑封面。在”二•二事件”之前最后一次展示新加坡工人阶级团结战斗精神的联合庆祝五一劳动节委员会名单如下:
• 顾问:林清祥(Lim Chin Siong)、方水双(Fong Swee Suan)、S.兀哈爾(S.Woodhull)、S.T.巴尼(S.T.Bani)、詹密星(Jamit Singh)
• 主席:陈德华(Tan Teck Wah)
• 秘书长:胡容芳(Foo Yoon Fong)
• 代理秘书长:陈修水(Tan Siew Chwee)
• 财政:陈世鉴(Chen Say Jame)
• 出版小組:胡申.查希丁(Hussein Jahidin)、唐米尼.布都查里(Dominie Puthuchary)、希斯瓦.寧甘(Visva Lingam)、陳一峰(Chen Eu Fong)
• 組織小組:高爾斯(Ghouse)、鄭越東(Cheng Yueh Tong)、吳仲桂(Goh Chong Kwee)
• 遊藝小組:希斯瓦.寧甘(Visva Lingam)、胡申.查希丁(Hussein Jahidin)、陳烈(Chan Lip)。
我担任宣教主任的厂商工联第十届(1965—1966年)领导,曾经遭遇工会改选后呈报执行委员会名单,其中一名重要执委即总务不获批准,而工会成功采取“应变策略“的事例有力说明:(1)”呈报执委会名单“,并非新规定,在《职工会修正法令》实施前,早已有之;(2)“依法呈报”了,执委名单有人不被批準,不等于“世界末日;(3)工会可采用“半公开半隱蔽”的组织路线耒克服。左派工运先輩们老早就在军法、恶法统治时期,应用过这方法推动工运发展,并取得辉煌成绩。SATU在1963年8月间发表的指导性政策文章中,也隐约提示了这一点。比如,不被批准的执委或职员,就退下換上可批准的,本耒在台前的,就退居到台后或幕后,同样还是可以作出贡献的。这样应变处理,既能保存“合法组织”,又能继续领导工人群众反对反工人“法令”的斗争。这是非常清楚容易明白的!

前新加坡商行僱员联合会简称“商行雇联”(Singapore Business Houses Employees` Union, SBHEU)领导人陈修水(Tan SiewChwee),是带领受英文教育的工人群众成为当时左派运动富有战斗性的一环的一名重要人物。1960年与1961年,他担任商行雇联副主席,1962年他被选为代理主席。他也被选为1962年劳动节筹委会代理秘书和SATU第一届理事会的组织秘书。1963年2月2日,他和其他左派领袖一同被捕,6月间获有条件释放。1963年大选提名日凌晨,他再度被逮捕扣留,因而失去参与竞选的机会。他获有条件释放之后,便积极在厂商工联专门处理劳资纠纷工作,1965年4月间,他的限制条件略有放宽,他便更积极参与工会会务,并获选为厂商工联第十届总务。

工会依照惯例向社团注册局呈报执委会名单与前一年度財政报告(这是法律规定所有合法组织必须完成的法律程序,否则会面对注册被吊销的厄运)。结果,当局威胁工会非解除他的职位和取消会员资格不可,否则吊销工会注册。当我们面临工会可能被吊销的局面,我们决定,一方面发表声明暴露与抗议当局对工会与陈修水的迫害;另方面撤下陈修水的总务职位,但让他继续发挥他的特长,处理劳资纠纷以及其他工作,继续为工会作出贡献。让陈修水同志,由“台前转换到台后”,仍然为工会出谋献策推动工作。这就是有节制的斗争策略,既暴露了当权者对具有影响力的工会领袖的迫害,又避免了工会因“不合法“而被吊销注册,保存了‘合法组织”继续领导工人群众进行各种争取权益的斗争。

陈修水熟悉劳工法律,富有处理劳资纠纷和谈判集体协议的经验,曾代表不少厂单位会员争取得到不少利益,获得广大会员的敬爱。若当局还胆敢威胁工会解除陈修水处理劳资纠纷的工会授权代表的职位,必然引起广大工人群众的不满与愤怒,若是为此展开抗争,工会是处於有理有利的地位,必定能获得会员们的支持,既使工会因此被吊销注册,会员们也会支持与同情工会的决定。因而,当时工会采取这一有理有利又有节制的斗争策略,粉碎了当权者企图逼走陈修水从而遏制厂商工联正常发展的一次阴谋。

陈修水(Tan Siew Chwee)是一名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率领受英文教育的商行职工参加左派工会,本身默默献身于左派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1965年他被推选为前新加坡厂商工友联合会(简称“厂商工联”)(Singapore Commercial House & Factory Employees' Union, SCHFEU))担任总务(即秘书长),却因曾在内安法令下被拘留监禁,而被当权者拒绝登记他的总务职位,他却毅然退居幕后继续领导工作。厂商工联被封之后,他依然艰苦地进行维护工人权益的斗争。陈修水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维护和发挥工会和工运的独立性和主动性的斗争中,作出了他的努力和贡献。在“二•二事件”发生前,他在前新加坡商行僱员联合会(简称”商行雇联”)(Singapore Business Houses Employees' Union, SBHEU)1962年8月19日举行的会员代表大会被推选为中央执委会代理主席,他也是1962年全星左派工团联合庆祝劳动节委员会代理秘书长。上图是陈修水在1962年劳动节群众大会上讲话英姿。

胡容芳(Foo Yoon Fong)也是一名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率领受英文教育职工参加左派工会,而后积极参与左派政治运动的活跃领袖,据本文作者庄明湖的考察,胡容芳在马来亚民族解放同盟(Malayan National Liberation League, MNLL)1965年3月间发出“粉碎马来西亚”号召之后,曾向当时的一些左派工会的主要领导人游说,希望他们支持李绍祖的斗争路线。在“二•二事件”发生前(即1962年),他是前新加坡商行雇员联合会的主席,与当时担任秘书长的陈修水,共同领导受英文教育的职工队伍,在改善待遇的经济斗争中,作出不少的努力和贡献,令当权者惶恐不安并且恨之入骨。他是当年(1962年)全星工团联合庆祝劳动节委员会秘书长,却因3月与4月被当权者先后两次以“蓄意殴人”的相同罪状加以提控,而分别被判3个月与9个月监禁。长达12个月的监禁,虽然阻止了他履行身为劳动节委员会秘书长的职责,但却改变不了他为工人事业奋斗的意志和决心。胡容芳虽然身陷牢狱,还是获得商行雇联会员代表的拥护而在1962年8月19日的改选中蝉联中央执委会主席的职位。


四、 促使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和一些工会领导走上脱離群众、左倾冒进的机会主义道路的国内外因素

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和一些工会领导走上脱離群众、左倾冒进的机会主义道路,是跟当时的国内外的政治发展局势有着密切的关系。概括说来,可以分为以下4个主要因素:

① 新加坡左派运动遭遇残酷镇压和大选受挫,滋長了左倾冒险、脱離群众的错误思想,李绍祖取代了林清祥的领导地位,他的疯狂思想于是泛滥成灾

新加坡左派运动的许多干部,对我国人民的民族民主斗争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欠缺认识,对和平宪制斗争的义意和作用理解不足,在1962年全民投票受挫后,普遍对和平宪制斗争抱怀疑态度,基本上出现两种思想倾向:一种是悲观失望、放弃斗争,往右倾妥协的道路滑下去,另一种是急燥冒进、主张激烈的斗争方式,往左倾冒险的道路冲上去;1963年2月遭受“冷藏行动”的镇压,同年9月大选遭受挫敗,同年10月再次遭受镇压,1964年马耒半岛大选遭受挫敗,这一连串的打击,对新加坡左派运动内部,原本在全民投票后就存在的,对和平宪制斗争抱怀疑态度的两种思想倾向,尤其是左倾冒进的思想倾向产生了进一步的影响作用,有些领袖和干部甚至主张宪制途径以外的斗争方式。

在1964年4月29日社阵召开特别党代表大会,推翻党主席李绍祖提出的“杯葛国民服役登记”的号召,迫使李绍祖等8人辞职和退党,而当时以顾泱、谢太宝为首的社阵领导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即在1965年3月7日,公开承认在“国民服役登记”问题上所犯的错误,并让退党的8人以征服者的姿态重新回党、重新担任他们在退党之前的职位。当时以厂商工联《厂商工联会讯》主编陈辛为首的工团领导,并不认同社阵领导向李绍祖等8人“乞求团结”的做法,并且公开委婉表达了“左派工运的主动性和独立性,不应该,也不能够被轻率地否定和忽视“的严正立场和真诚态度。

由于李绍祖英雄式般回到社阵、取代林清祥的领导地位是得到当时对左派运动能够发挥影响的权威领袖的祝福,李绍祖表面上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实际上推行“左倾冒险主义”的疯狂思想于是泛滥到整个左派运动,无法收拾。当年林清祥所提出的三项斗争原则与方针,是有的放矢的思想指导,不但没有受到有关方面的理解和落实,反而遭遇李绍祖从“内部检讨纠正错误”发展到公开批判为“为帝国主义和反动派服务”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现在看来,“让李绍祖回社阵领导左派运动”显然是一项匪夷所思的安排,竟然成为当时在左派运动内部推行左倾冒险、脱离群众路线的重大决策。

② 马共中央颁布:1962年恢复武裝斗争,派遣突击队南下,征募地下政治人员,对新加坡左派运动的干部发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

马来亚共产党(简称马共)因马来亚在1957年8月31日宣布独立,而在1958年底“开始采取偃旗息鼓、精简部队、等待时机的政策,对于那些丧失革命信心与斗志以及那些老弱病残的党军人员,一律以退伍政策处理,给以安家费让他们在泰国南部解甲归田。“(见陈剑主编:《与陈平对话——马来亚共产党新解》第284页,2006出版)。到了1961年底,由于受到国际上特别是中印半岛革命形势以及印尼苏卡诺与印尼共产党政治合作的鼓舞,也由于在国内面对李光耀统治集团与阿都拉曼统治集团联合推行“马来西亚联邦”的新殖民统治,而决定恢复武裝斗争。

1962年马共中央颁布《关于新方针》:“在中共与毛主席的大力鼓励与支持下,马共终于扜定新方针,重振旗鼓,整顿軍纪,提升士气,招收新兵,积极整训,为开展新的革命游击战争和准备南下培训突击队。马来亚民族解放军从退伍后仅剩三百人左右,在短短的一二年内发展到两千人”(见陈剑主编:《与陈平对话——马来亚共产党新解》第285页,2006出版)根据陈平自己的表白,到了1961年,游击队员已经增加到大约800人,而不是以上所述的两千人;马共恢复武装斗争的同时,“开始在马来亚及新加坡两地征募地下政治人员,而游击队则集中在暹罗南部边界森林。”(见陈平著《我方的历史》第391页,2004年出版)

1965年马共在北京成立马来亚民族解放同盟,并在印尼设立支部,从事开展在马来西亚的地下活动与支持左派的宪制斗争。同年3月15日马来亚民族解放同盟发布《马来亚民族解放同盟宣言——为粉粹“马来西亚”实现马来亚的真正独立而斗争》(见陈剑主编:《与陈平对话——马来亚共产党新解》第286页,2006年出版)

马共恢复武裝斗争并征募地下人员的活动,对当时许多既不满“宪制斗争”又响往武裝斗争的干部的思想激进化,发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

③ 国际的反修正主义斗争、“和平过渡”的现实教训,以及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对新加坡左派运动的影响和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

196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发动批判苏联共产党的“和平过渡”修正主义路线之际,势力強大的印尼共产党沿着“和平过渡”的道路进行革命,在1965年遭遇苏哈多统治集团勾结美英帝国主义进行军事镇压,千万人头落地,毫无反击能力。这个经验教训大大提高了印尼人民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被压迫民族与被压迫人民对“和平过渡”道路的政治认识。在此之前,1962年底汶莱人民党在大选中获胜,却遭受英殖民主义者用军事行动加以镇压。这两椿血写的现实,对遵循和平宪制斗争的新马左派干部,产生了极大的政治思想冲击。这期间,適逢中共加紧宣传武裝夺取政权,号召全球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展开武裝斗争,特别是推动东南亚地区的武裝斗争。

接着在1966年6月间中共在国内吹响“文化大革命”的号角,8月8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动“文化大革命”。当时中共领导的说法是:“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现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阴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

这一场在中国演出长达10年(1966年至1976年)的史无前例的历史悲剧,被后来的中共领导定性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但是,当时的这场中国“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确确实实成为新加坡和马来亚左派运动某些领袖(主要是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和干部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标准。李绍祖就依样画葫芦、仿效“文化大革命”的做法,把自己扮演成一个在党内外以至整个马来亚运动中掀起“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伟大领袖“,把一切不同意他的主张或者是不服从他的领导的人,都打成是“混进党(社阵)内的敌人代理人或牛鬼蛇神”,把整个左派运动搞到四分五裂而迅速崩溃。

④ 东南亚地区呈现烽火四起的现象,吸引了新马左派中有着激进思想倾向的干部对武裝斗争的响往

同一时期,美帝国主义已经把它的斗争矛头从针对苏联转移到针对中国,它的全球总战略的重心也已经从西欧转移到亚洲来,为了实现其“美苏合作,主宰世界”的梦想,除了在日本、南韩、冲绳、台湾、泰国、印尼等地扩建基地和加派驻军,更加紧进行对越南和印支的扩大侵略战争,并加紧对马来西亚、星加坡、印尼、菲律宾等国的支配和控制,以便成为其侵略全印支的“安定的后方“。美帝的最终目的是把整个东南亚淪为其入侵中国的更大规模侵略战争的跳板。

因此,东南亚各国人民在当时的形势下,先后掀起反抗美帝及国内亲美反动政权的武裝斗争,如1965年8月泰国共产党、1965年北加里曼丹共产党、1967年菲律宾共产党发动武裝,早在1962年马共已恢复武裝斗争。那个年代,东南亚地区呈现烽火四起的现象,吸引了新马左派中有着激进思想倾向的干部对武裝斗争的响往。

1961年底马共准备恢复武裝斗争时,时任马共主席穆沙阿默胸有成竹地预测说:“有了中国的援助,我们能五年接管马来亚。”〝驻守在泰国昔罗的阿海认为有了中国的援助就行了,他回答身在北京的陈平,表示他愿意领导一场重振旗鼓的武装起义,小章也支持“(见《我方的历史》第389—390頁)。马共就是在中共的财政援助下,恢复了他们在1959年决定放弃的武装斗争,马共领袖还表现出对斗争前途充满信心,其中有的头脑尚且发热到匪夷所思的地步,新马左派中有着激进思想倾向的干部对武裝斗争的响往,就不足为奇了。

总而言之,促使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和一些工会领导走上脱離群众、左倾冒进的机会主义道路的上述4项因素,前两项是国内因素,也就是内部原因,后两项是国外因素,也就是外部原因。内部原因才是最根本原因,也是必然的原因;外部原因,并不一定能引起必然的结果,必须经过内部原因才能起作用。在当年的具体情况下,脫離群众的“左”倾机会主义思想倾向急速滋长,主要是内部原因造成的。


五、 左派运动的领导组织的错误决策,是促成左派运动走上左倾激进道路而脫離群众而最后崩溃的决定性的内部原因。

实践证明:1965年李绍祖掌控社阵领导大权后,仿效中国“文化大革命”中的野心家的做法,以极“左”姿态迷惑“左”倾机会主义思想倾向的干部与群众,肆无忌惮地在党内外进行排除异己的分裂活动,专横独断地推行他所鼓吹的“正确革命路线”。结果把左派运动导向放弃“议会斗争”、放弃“合法组织”的错误道路上去,造成左派干部和群众所掌握的“合法组织”一一消失,连半公开半秘密组织的学运也遭受全面摧毁。李绍祖把左派工会先辈们艰辛建立起来的工人组织的会员“奉送”给人民行动党统治集团掌控的工会,导致左派工运以至整个左派运动全面崩溃至今四十多年,一筹莫展。

去年在新马的一些前左派人士之间流传着一篇署名锺启褚所写的题为《关于马来亚革命历史和前景的共识》的文章,其中有一段是对上世纪六十年代左派运动的回顾,抄录于后,以资参考——

“1963年2.2事件前夕新加坡反对假合并的斗争中,由于预见到大逮捕的行动,由于预防李光耀勾结英帝拉赫曼制造事端寻找借口镇压,主要是采取退却的方针。一方面,表现在人员的撤退上,把大量干部悉数撤退到只能维持单方面组织联系的印度尼西亚(实际上可以把部分干部撤退到马来半岛);另方面则由于对未来低潮的预测,没有布署宣示反对大逮捕的抗议行动,而错误地把希望寄托于1963年的大选上,作出可以上台执政这个过于乐观的唯一可能性估计。
“但是,这一阶段的主要错误是放弃议会斗争的冒险主义。在63年发生的中苏共论战,以及随后的中国文化大革命的背景下,以李绍祖为代表的教条主义,盲目抄袭阶级斗争的极端做法,放弃利用合法议会斗争以打击敌人的条件,违反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指导原则,对不同意他们错误路线的同志采用对待敌人的方式,给星马城市斗争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作者说明了在“二•二事件前后”马共领导错误地采取全面退却的方针又错误地估计1963年大选胜利可以上台执政,也说明了1963年大选之后的主要错误是放弃议会斗争的冒险主义。作者把“李绍祖为代表的教条主义”说成是“在中苏共论战和文化大革命的背景下”、“给星马城市斗争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的祸根,忽略了马共领导决定让李绍祖在1965年3月7日英雄式般回返社阵,替代林清祥在社阵的领导地位,领导左派运动,是促使李绍祖的冒险主义思想泛滥成灾的关键性错误的这一个事实。

据圈内人说,当年新加坡的马共代表人物认为公开战线上,除了李绍祖,已没有别的“強人”,公开战线上需要他,无论用什么方法,就是要争取他回耒领导社阵。这名马共代表人物还先后发出下列指示:(1)放弃“长期潜伏,隐蔽精干,保存力量,以待时机”的原有方针;(2)支持李绍祖“抵制国民服役登记”的主張;(3)支持李绍祖“抵制议会斗争,大力开展议会外群众斗争”的主張。当年曾有熟悉新加坡情況的马共基层干部,不同意这些“指示”,曾与代表人物进行長达一周的反复争论,但最终也在服从“命令”的组织原则下,不得不无奈地按“指示”办事。

上图是厂商工联在1965年2月28日出版的第四期《厂商工联会讯》上发表《关于左派运动团结问题》声明的扫描。这篇声明是在社阵以英雄式般迎接李绍祖回党之前一周发表,婉转表达了厂商工联并不苟同社阵领导向李绍祖屈服的立场和态度。
李绍祖等人回党前与回党后初期(1964~1966年)时期,新加坡左派运动干部与群众堅守与贯彻林清祥“宪制斗争”政策主张的人数占绝大多数,特别是会员众多[注5]颇具影响力的工运,抗拒放弃“宪制斗争”的主张。当时全星左派工团组成的联络秘书处的工运领导,对李绍祖回党方式的处理是有不同意见的。李绍祖回党前,时任社阵中委谢太宝邀约时任《厂商工联会讯》主编陈辛到社阵总部,要求工团发表类似社阵领导发表的内容的声明,欢迎李绍祖回来领导社阵。工会代表婉拒这项要求,但表示工会一定会对此问题作出表态。事后,厂商工联在1965年2月28日出版的第四期《厂商工联会讯》上,发表《关于左派运动团结问题》声明[注6],简要表达工会的五点意见,婉转表达了不苟同社阵领导向李绍祖屈服的立场和态度。

社阵领导当时欢迎李绍祖等人英雄式般回党,可以说是由于马共领导采取全面撤退的方针及其他错误政策,无法对新加坡的合法组织和广大群众发挥积极影响和领导作用,而不得不安排李绍祖挥舞指挥棒了。马共领导的这种作法必然造成以下结果:

1,否定了林清祥在左派运动中所享有的领导地位以及以他(林清祥)为代表所提出的“宪制斗争”政策和主张;否定了在林清祥之后堅守“宪制斗争”政策主张的左派工运领导的地位和作用;否定工运在左派运动中的独立性与主动性的重要原则。
2,向广大干部和群众推崇李绍祖的“左”倾冒险的政策和主张,为李绍祖个人塑造至高无上的“领袖权威”,为李绍祖掌控社阵领导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为李绍祖推行“左”倾冒险的政策和主张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因此,我不得不做出这样的结论:左派运动的领导组织的错误决策,是促成左派运动走上左倾激进道路而脫離群众而最后崩溃的决定性的内部原因。


六、 结语:新马人民的民族民主运动的实践证明:在宪制斗争条件还存在的情况下,遵循“宪制斗争”是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的斗争路线,否则,就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以失败告终

当我正在写着本文的时候,一名在“冷藏行动”下被逮捕监禁而后被驱逐出境、现居香港的朋友,托人送来一本足印出版社刚刚出版、名为《砥柱止中流》的小册,内容主要是一些过来人对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抗英斗争事迹和一些杰出人物的回忆。其中有个作者钟华,在他的一篇题为“星洲人民抗英同盟会历史初探”的文章,这么说道:“过去人们包括一些左派人士都把人民行动党称为‘左派政党’或‘进步政党’,其实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实际上,李光耀、吴庆瑞这些与英殖民者关系密切的政客及其主导下的人民行动党,从成立的第一天起,不论在野或执政之后,其言论和施政,从来没有一点真正左派或进步政党的味道,归根结底,他们不过是想借助和利用左派力量以及有号召力的以林清祥为代表的左派人士,来争取新加坡广大群众尤其是华族群众的支持而已。”

李光耀主导的人民行动党集团上台执政之前和执政初期,都一直跟以林清祥为代表的新加坡左派合法组织力量(主要是工运)较劲。李光耀等人开始组织人民行动党,就处心积虑一方面计划如何逐步掌握英殖民政府逐步移交的政权,另一方面考虑如何瓦解和收编林清祥所领导的新加坡左派合法组织力量(尤其是左派工运)以及彻底消除马来亚共产党及其地下组织对左派合法组织力量的影响。1961年中,当林清祥决定和李光耀划清界限,退出人民行动党而组织新加坡社会主义阵线(简称社阵)。

当时社阵的成立吸收了庞大的组织力量,实质上就是对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的一个致命打击。对新加坡李光耀来说,林清祥當時是一个对人民行动党上台执政最有威胁的领袖,社阵的崛起,有可能取代人民行动党组织政府,简直就是生死存亡的斗争。對於馬來亞巫統領袖來說,當時他們相信社阵已壓倒人民行动党而獲得人民群眾的支持,他們也擔心新加坡左派组织力量最终会将其影响力扩大到马来亚。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就导致了1963年的”冷藏行动”以及其后的一系列镇压行动的发生。

英国历史学家哈伯(T.N. Harper)从英国档案局的解密文件发现,李光耀宣称要用公开民主的辩论方式挫败激进左派,与此同时,他也挑拨他们(社阵)采取超越合法范围的行动,但是,左派并没乖离宪制斗争的道路(见其著作北方译《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2004年出版,页89)。我们所熟悉的为民主斗争到最后一口气的陈仁贵也从英国和澳洲档案局解密文件得知,在1962年4月,李光耀赴伦敦与殖民部大臣Sandys讨论安全问题。政治部依照东姑的看法写了一份分两个阶段镇压新加坡左派的报告。第一阶段包含各种遏制措施,如加强控制华文报章,禁止非新加坡公民担任政党和职工会的职位----这个阶段旨在挑衅林清祥采取违反宪制的行动。第二阶段是将反对派领袖,如方水双、S.兀哈尔等遣送回马来亚,并“扣留自林清祥以下的联合阵线领袖”。在英国最高专员薛尔克(LORD SELKIRK)眼里,李光耀“显然受到能在下届新加坡选举之前,将其政治对手一举消灭的愿景所吸引”,大概也会“支持一项挑衅林清祥及其伙伴的政策,以便逼他们采取违反宪法的行动,从而为逮捕提供正当理由。”(见陈仁贵著《合并与摧毁新加坡左翼力量》一文,载于《<华惹>时代风云》,2010年出版,页227)

以上两个引述,也许就是林清祥一再强调“只要和平宪制斗争的条件还存在,(我们)就必须坚持和平宪制斗争;加强搞好民族团结的工作;在以工农阶级为基础上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民”的根据。李绍祖取代了林清祥的领导地位之后,却不经挑拨就主动地把宪制舞台完全让给了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使到社阵迅速消亡、左派运动一败涂地。

新马两地人民的民族民主斗争的实践证明:当广大群众对“议会民主选举”的欺骗性没有足够的认识,还对“议会民主选举”寄予一定程度的期望时,左派运动就必须遵循“和平宪制斗争“,积极团结各民族、各阶层人民,根据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不断展开各种各样的斗争,以争取民族平等、人民民主逐步实现。在宪制斗争条件还存在的情况下,遵循“宪制斗争”是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的斗争路线,否则,就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以失败告终。

左派运动有过成绩,也有过错误。但是,错误大过成绩,错误是主要的,而是且是严重的。有些错误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有些错误已经过了超过半个世纪,还未曾看到有那些过来人尤其是领导人做过什么检讨。我个人认为,新马左派运动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及之前和之后的的历史,确实已经到了应该给予认真检讨,吸取经验教训、从而指导今后斗争的时候了。我们这一代亲身经历者,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不应该把这个责任留给后人或历史学家。

(2013年3月杪完稿4月初修订)

上图是本文作者庄明湖提供的一张珍贵照片。这是他作为一个油漆工人,在1962年中选为全星建筑工友联合会(The National Un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Workers)执行委员,在全体执行委员就职典礼中,用毛笔与黄色颜料,在写有宣誓文的红色绢布上签名留影。左1(站立者)为杨小黑(即杨蒙德),右1坐着跟庄明湖身后的人交谈者为吴仲桂。杨小黑和吴仲桂两人,都是当时建筑工联的重要领导人。


注释:

[注1]厂商工联第十届中央委员会职员名单
主席:陈辛副主席:蔡广深
总务:陈修水副总务:曾田朱、史迪文蔡
财政:蔡纪成副财政:蔡成隆
执委:阿末李•敏阿都拉、廖营農、林福成、徐送明、陈必廉、黄亚国、黄日植、庄明湖、陈炳新、杨顺友
候补执委:林美兰、李碰狮、周汝观、朱德钦
查账:刘成发、陈赞紀
信讬:蔡广深、曾田朱、史迪文蔡。
(此名单刊载于1965年6月1日《厂商工联会讯》第10期,因陈修水担任总务为社团注册官所拒绝,中委会先后委任史迪文蔡、陈必廉为代总务)

[注2]厂商工联主办“全民团结与左派团结”讲座,各讲者的内容,依先后分别刊载以下《厂商工联会讯》:
1、魏利煌《左派团结与全民团结》讲词全文
——刊登在1965年9月17日《厂商工联会讯》第17、18期。
2、高棋生《星退出大马后的政治形势,把握矛盾团结全民开展斗争》讲词全文
——刊登在1965 年10月1日《厂商工联会讯》第18、19期。
3、李绍祖《左派团结与统战问题》讲词全文
——刊登在1965 年10月15日《厂商工联会讯》第 19至21期。
4、郑则耀《关於左派团结与当前的迫切任务》讲词全文
——刊登在1965 年12月1日《厂商工联会讯》第 22、23期。

[注3]《职工会修正法令》
《职工会修正法令》在1965年提出,其反工人内容主要有两部分:(1)剝夺“非公民”“犯刑事罪人士” 担任职工会各级职员的权力。矛头指向左派职工会。
(2)剝夺工人阶级在维护权益时必要时的“工业行动”权力,和工人阶级在斗争中互相支援的权利。针对所有不同社会信念的职工会,包括没有职工会的工人大众。
法令修改后,新条文规定:
• 第26条及第26条A,这兩条新条文的A项,都提出非公民“皆不能成为职工会及其任何分会的职员,且无资格参加选举以成为这样的职员或成为职工会的受薪职员” 的新规定。其矛头是指向左派职工会。
• 第26条及第26条B项,规定:任何人士被任何刑事法庭判以背信、勒索、刑事上的恐帐吓罪或任何被部長认为其不適合成为一间职工会的职员(包括受薪职员)的罪行。若部長认为满意被如此定罪的人经已改造,并適合於当任一间职工会的职员,则此段规定不適用。
• 第24条(A)(1)规定:注册职工会。不能从事、鼓励、组织或支援任何沒有取得大多数会员同意的任何罢工、闭厂或任何形式的工业行动,并必须举行该注册职工会会员的秘密投票耒取得会员同意。
• 第24条(A)(4)规定:“工业行动”一词的释义扩大:凡任何旨在妨碍、阻撓、限制或减少任何业务服务、交易、工业或商业,包括工作的执行或一项限制实习、程序或方法的采用的任何行动,而其后果是造成产量或生产受限制、或者造成一种限制或制止生产量或生产趋势。
(取材自全星卅左派工团联合声明:《暴露职工会修正法案》刊载于1966年1月8日《阵线报》第160期)

[注4]《僱佣法令》
1968年5月26日,李光耀政权在“国会”提出《僱佣法案》,美其名以取代1955年的《劳工法令》、1957年的《书记僱佣法令》、1957年的《店员僱佣法令》,并在同年8月间所谓“辩论修正”三读通过,正式成为《僱佣法令》强行实施。这是李光耀政权明目张胆维护外资利益,高度欺压工人大众的另一部亲外资反工人“法令”。当年,左派工会形容它是对工人阶级“剥皮抽筋,敲骨吸髓”的“吃人法令”,遭受广大工人大众强烈反对。
《僱佣法令》侵犯工人阶级权益的主要条文是:
1. 关於劳工部的权力:凡劳资纠纷、僱佣、赔赏、年假、超时工作等方面,劳工部拥有最后决定权力。若违反其决定,将被当“犯法论”处治。
——剥夺工人通过工业行动争取合理权益的权力。
2. 关於解僱工人:不是在同一僱主连续工作三年者,将得不到分文解僱金。僱主可以工人“行为不良”、“生产不积极”等等暂停工人工作或解僱。工人旷工两天将受解僱遭遇。工人一时疏忽造成货物损坏或损失,将被强迫赔赏。
——工人的工作毫无保障。
3. 关於工作时数与公假:书记工人工作时数,从每周39小时增至44小时,公共假期由15天減至11天,年假被裁減一半。
——旨在加强工人的劳动强度。
(取材自《阵线报》1968年第282、283、284、292期)

[注5]左派工团堅守与贯彻林清祥“宪制斗争”政策主张的人数占绝大多数的根据
当时全星30间左派工团组成的联络秘书处的工运领导,执行、贯彻SATU遵循宪制斗争路线。厂商工联是30工团中拥有万余名会员,并具颇影响力的大工团。

厂商工联在1965-66年度的会务报告中记载,1966年2月厂商工联为庆祝会庆十周年,在国家剧场举办大型文娱会、在中华总商会礼堂举办游园会和出版纪念特刊,在筹备期间动员会内会外近二千人投入工作;一年里处理劳资谈判与劳资纠纷案例110宗。这反映了当时厂商工联在左派工运中的规模与影响力。工业工联拥有会员近三千,胶业工联也拥有会员近二千。其余27工团则欠缺资料统计。保守估计,30工团共有会员近三万。是一股战斗力强群众基础稳固,坚守SATU宪制斗争路线的力量。

1965年8月9日,30工团遵循SATU四项斗争纲领原则,立场一致联合发表 “争取新加坡主权完整独立” 政策声明。

尽管当年工团遭遇李绍祖掌控社阵领导及其追随党团的打击、破坏与分裂,至1966年年中,仍有23间工团坚持SATU遵循宪制斗争路线,1966年23工团遵循宪制斗争指导原则“依法行事”在羽球馆联合举行庆祝国际劳动节大会,即是标志性的说明。值得一提的是,厂商工联、工业工联、胶业工联,这三间会员众多的工团均是庆祝国际劳动节筹委会筹委单位。

[注6]
厂商工联在1965年2月28日出版的第四期《厂商工联会讯》上,发表《关于左派运动团结问题》声明,简要表达工会的五点意见,婉转表达了不苟同社阵领导向李绍祖屈服的立场和态度。以下是声明全文:

1、对於本邦左派运动内部过去所出现的意见分歧和公开决裂,我们是深感遗憾的。但是我们始终坚信分歧和决裂,是可以在团结的原则下获得解决的;它所带来的暂时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左派运动内部的伟大团结,是历史的千秋大业,暂时的分歧和决裂,絲毫不能阻止左派运动大团结这一伟大日子的到来。

2、广大人民,对於本邦左派运动内部团结,寄以殷切的厚望。作为左派运动的一员,我们始终不敢辜负这个殷切的厚望。我们衷心地期望,左派运动克服暂时的分歧和决裂,恢复团结。我们总是诚诚恳恳地欢迎一切有利于左派运动团结的言论和作法。

3、在艰苦复杂的斗争局面下,本邦左派运动内部,曾经出现过“悲观消极,不敢斗争”和“盲目冒进,不善斗争”两种不良倾向,严重地影响着左派运动的团结和斗争路线。我们认为,克服这两种不良倾向任务,是贯穿着整个时期的。现在,左派运动传统性唯一正确的“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路线已被确立和坚持,克服两种不良倾向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不敢斗争”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已被克服。但是,进一步的努力,仍然有需要。

4、左派工运在斗争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独立性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它关系到左派运动的成败,关系到左派运动的伟大历史任务和斗争目标的实现。左派工运的主动性和独立性,不应该,也不能够被轻率地否定和忽视。

5、左派运动目前所存在的意见分歧,是左派运动的内部矛盾问题,因此,这是完全可以在平等协商,互相尊重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获得解决的。

Saturday, January 12, 2013

廿世纪六十年代 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 问题探索 ——纪念“二•二事件”五十周年【1月15日更新】

廿世纪六十年代
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
——纪念“二•二事件”五十周年
庄明湖(新加坡)

【1月15日更新】因租用场地发生变故,原定在2月3日(星期日)在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大礼堂举行的“二.二事件”五十周年纪念大会,改在以下日期与地点,按照原定计划举行——

日期:2013年2月2日(星期六)
时间:下午四时至七时
地点:新加坡大马路芳林公园演讲角落Hong Lim Park Speaker Corner(Upper Pickering Street)


主办者宣称风雨不改,以示其主办纪念会的决心,恳请参与者自备雨衣赴会。会场备有四百张椅子供年长者静坐听讲。

【编者按语】本文是一名现为新加坡执业中医师的前职工运动者庄明湖(右图),应新加坡“二•二事件”50周年(1963—2013)纪念特刊编辑委员历史学者孔莉莎(Hong Lysa)的邀约而写的一篇专题文章。

作者在今年一月初发送给本工委会的一则电邮中说:(1)他在完稿之后,已全文发送给“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编辑部;(2)他获悉“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将按照计划在即将来临的2月3日下午2时至5时假新加坡中华总会商会大礼堂(地址:47, Hill Street, Singapore)举行,但是原先筹划收集许多重要文章的纪念特刊,却无法如期出版,而须展延半年之后才能面世;
(3)为了让这篇专为“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活动而作的文章,得以适时传播给新加坡与马来西亚许许多多为民主人权而奋斗的党团和人士,他发送给本工委会,并请求张贴在本部落格上,以广宣传。
作者在这篇文章中着重指出:新加坡左派工人运动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不仅遭遇来自英殖民政府以及以李光耀为首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权和以东姑阿都拉曼为首的马来西亚巫统政权的联合镇压(特别是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的“冷藏行动”及其后继续不断的各种镇压行动,而且遭遇来自左派运动内部的蓄意破坏【主要是李绍祖掌控的新加坡社会主义阵线(BARISAN SOSIALIS SINGAPURA),缩称(新)社阵(BSS)领导集团的狂妄自大及其分裂行为】而开始式微,甚至可以说消失,迄今近半个世纪。

作者早年因活跃于新加坡左派工人运动而在1970年8月3日在内安法令下遭受逮捕,随后其公民权也遭褫夺,经无审讯扣留了13年又4天,1983年8月7日在政府当局以通知方式强迫施加四项条件(即:出国与搬家须申请批准;不许与前政治被扣者来往;不许参予亲共政治活动)下释放。作者晚年积极参与了一些非政府组织所展开的活动,他有鉴于标榜先进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在当今世界人民高唱民主人权的时代,还在新加坡继续实施违反民主、剥夺人权的恶法,而在不久前,与15名前政治扣留者,联合签署了一份呼吁人民行动党政府立即废除内安法令的声明。已达76高龄的作者毅然决然对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民主人权运动表示了他的关注和支持。

作者在这篇文章中似乎暗示,必须从这段惨痛的历史中,吸取宝贵的经验教训,从而在今后的纪念活动或政治运动中,提出正确的符合广大人民共同利益和普遍愿望的抗争诉求,而绝对不能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

以下是全文内容,插图与说明是本部落格编者所加的——

本文作者庄明湖(右3)出席2011年在新加坡举行的陈仁贵追悼会,之后在会场一角,与其老友陈辛(右2)、陈辛夫人吕雅蕾(右1)、柔州人民之友工委代表朱信杰(左1)、吴振宇(左2)及文化工作者庄伟天(左3)留影。
2013年2月2日,就是李光耀掌控新加坡政权之后采取大规模逮捕镇压的“冷藏行动”(俗称“二•二事件”)的50周年纪念日。新加坡的一些年老退隐的前政治扣留者以及一些年轻活跃的民权工作者准备为此举办一项纪念大会和出版一本纪念特刊。在一些朋友的鼓励下,我斗胆从亲身的经历和个人的视角,对“二•二事件”发生前后的新加坡左派工运所遭遇的一些问题,提出我的理解和意见,一来供给有心全面了解或深入研究这段历史的人士参考,二来希望抛砖引玉,引起更多身历其境者在他们有生之年,抛弃思想包袱,挺身说明真相,还历史以真实,总结经验教训。

本文分以下6个提纲阐述:——
一、李光耀集团勾结英马推行大马计划,1963年2月2日采取“冷藏行动”,彻底暴露其反人民、反民主的真面目;
二、继“冷藏行动”之后,李光耀统治集团采取七分高压与三分欺骗两手策略,加紧摧毁反抗势力;
三、“二•二事件”后,SATU遵循林清祥三大原则方针,拟定斗争方针与斗争纲领;
四、左派内部的意见分歧,实质上是坚守与反对林清祥三项原则与方针的争论;
五、新加坡退出大马后,左派工团主張“争取真正主权独立”为斗争策略口号 ,却遭遇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的打击和破坏;
六、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以反对工团主张为手段,以斗倒工运领导为目的——他们这样做是否含有“隐议程”的问题,就留给历史学家去探索和论断吧!


一、李光耀集团勾结英马推行大马计划,1963年2月2日采取“冷藏行动”,彻底暴露其反人民、反民主的真面目。

李光耀及其领导的集团披着反殖斗士的外衣,混进左派反殖运动,骗取广大人民的信任,在1959年新加坡自治大选中取得政权后,就逐渐自我暴露他们原来的反人民、反民主的真面目。当人民识破其真面目后,他们就转过槍口对准左派反殖运动。廿世纪60年代新加坡左派运动尤其是左派工运的惨痛遭遇,就是李光耀及其领导的集团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政治史上留下的一段反人民、反民主的历史记录。

1961年5月间,东姑阿都拉曼提出,由马来亚联合邦、新加坡、沙巴、砂劳越与汶莱组成“马来西亚联邦”,並宣称将于1963年8月正式成立。同年6月李光耀在新加坡邦庆纪念会上表示:“我们支持联合邦总理的声明”。李光耀不顾人民要在1963年(1963年6月,是英国与新加坡宪制安排重新谈判既订日期)争取新加坡内部完全自治的诉求,断然宣布支持东姑阿都拉曼的新殖民主义的“马来西亚联邦”计划(或简称“大马计划”),自然引起人民的强烈反应,遭受左派反殖运动抨击。7月巧逢安顺補选,大马计划与争取新加坡内部完全自治遂成为補选议题,李光耀集团推出的行动党候选人职总主席阿旺,对壘工人党候选人马绍尔,7月15日投票结果,阿旺只得票37巴仙,马绍尔得票43.32巴仙,取得大胜。这反映了李光耀集团掌权两年余,因其反人民反民主的真面目被人民看穿,在補选中被人民唾弃。
上图是一张刊载于1965年1月15日出版的《厂商工联会讯》的漫画。它生动说明了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和之后,以阿都拉曼为代表的马来亚联盟统治集团与以李光耀为代表的人民行动党统治集团就像是一对凶巴巴地扑向各族人民的恶犬。这张漫画是在新加坡左派工团联合举行“二•二事件”二周年纪念活动之前发表,显然具有特殊的意义——提醒各民族、各阶层人民,莫忘“冷藏行动”带来的伤痛。

“马来西亚”的宪制安排,是当时英国殖民统治集团、东姑阿都拉曼统治集团与李光耀统治集团,用以缓和、压制五邦人民的反殖运动浪潮,从而继续维持他们的既得利益的一种新殖民统治的产物。那个年代,英国殖民政府面对亚非拉(特别是东南亚)人民反殖浪潮的冲击,不得不把政治权力交给由它扶助的代理人——东姑阿都拉曼集团与李光耀集团,以保持它在本地区的经济与軍事利益;李光耀集团在1959年获取政权后就巳存心消灭新加坡左派反殖运动,但由于惧怕遭受人民群众(特别是有组织、有战斗力的工人群众)的反击,所以不敢亲自动手。因此想借助实现“大马计划”,由马来亚联合邦的东姑阿都拉曼集团来消灭新加坡左派反殖运动,以达“借刀杀人”的目的;刚掌握马来亚联合邦政权的东姑阿都拉曼集团,眼看汶莱、砂拉越、沙巴、新加坡四个地区,尤其是新加坡的左派反殖运动日益高漲,鼓午着马来亚联合邦的左派反殖运动的发展,而威胁其政权的稳定。总之,当时马来亚联合邦的统治集团正是图谋通过“马来西亚联邦”的宪制安排,来实现既可压制汶、砂、沙、新四邦的反殖运动,尤其是新加坡左派反殖运动,又可掠夺汶、砂、沙的丰富资源以及控制新加坡李光耀统治集团的美梦。

“马来西亚联邦”既是新殖民主义的产物,它一提出,马上遭受五邦人民的强烈反对,也遭受国际社会,特別是印尼、菲律宾的反对。在新加坡,左派反殖运动人士,不能再忍受李光耀集团反人民、反民主的行为,在1961年7月间,被逼与李光耀集团决裂,退出行动党,由工运领袖林清祥等人带头,另组新加坡社会主义阵线【简称新(加坡)社阵】,继续推动反大马反殖群众运动。自此,五地区的反大马反殖群众运动,互相呼应,日益高涨,反动派一切欺骗花招一一失灵,处于空前孤立的窘境。

社阵是新加坡左派(主要是左派工运)阵营在李光耀集团勾结英殖民主义者和马来亚联邦反动联盟后,在1961年9月16日成立,由当时的工运领袖林清祥(上图站在台上演讲者)担任党秘书长,继续进行反对殖民统治、维护人民利益的宪制斗争。讲台背景是社阵党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争取国家独立,主张汶莱与沙巴、砂劳越组成“北加里曼丹统一联邦”,反对大马计划的汶莱人民党,在1962年8月20日举行第一次议会选举,选举结果,人民党囊括了16个民选立法议席,和赢得地方议会全国55席中的54席(中选的一名独立人士后耒也加入人民党),取得全面性的胜利,苏丹也承认选举结果。人民党更宣布要争取汶莱在1963年独立。英国殖民政府于是阻止汶莱人民党组织政府,蓄意制造宪制危机。结果导致汶莱人民于12日8日“武装起义”,英国当局调动大批新马英軍与澳洲、纽西兰军,到汶莱进行軍事镇压。联邦统治集团也派出200名特种警察去汶莱。汶莱人民武裝力量弱小,经过几天激战就被制服。

“武裝起义”被镇压后,12月20日,汶莱苏丹宣布取缔人民党,解散立法议会,停止实施宪法,并对人民党及其支持者、同情者开始大规模的逮捕迫害。与此同时,英国殖民当局借口防止“武装起义”,从12月11日起,在砂劳越大肆逮捕左派人士,包括人民联合党(以下简称人联党)的干部和砂拉越解放同盟(简称砂盟)成员。至12月16日,至少逮捕了48名左派积极分子,当中有半数以上是人联党的中委与分支部主要干部。在这样的严峻紧急狀況下,砂盟号召其成员和支持者潛往印尼,接受军事训练,准备进行長期的武裝斗争。据田英成披露:“1963年初估计,从砂劳越潛往印尼边境的青年男女,不下二千人,同年7月更超过6千人”(见2002年6月20日马来亚劳工党党史工委会出版《一石千浪》第17页)。

汶莱人民党议会选举大胜,大大鼓舞了其他四邦,特别是新加坡的反殖反大马斗争。同时也引起了推行大马计划三方反动派的担忧,唯恐汶莱选举结果会在新加坡发生效应,若果真出现,推行大马计划的阻力更大。

上图为新加坡社会主义阵线每周出版一天的机关报《阵线报》1962年5月9日首页全版刊载新加坡左派工团联合庆祝当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浩大场面的图片报导。出席当天盛大活动有近7万人之众,充分表现了新加坡劳动阶级的有组织力量在二次大战以后有了巨大的进展。1959年以李光耀为代表的人民行动党集团正是利用这股强大的有组织力量的支持而在新加坡组织自治政府的。李光耀心里明白,如果无法摧毁或“收编”这股巨大力量,那么他和人民行动党集团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李光耀集团为了蒙蔽世界人民,1962年9月在新加坡泡制了一场“公民投票”,在选票上规定三个选项,选任何一个都是要新加坡加入大马,选民全无表达要争取新加坡完全自治与反对加入大马的选择。面对这样一场高度欺骗性的“公民投票”,左派到底应参加还是抵制?结果是选择参加。把参加视为展开广泛宣传、教育人民的群众运动,号召人民投空白票以表示对欺骗型公投选项的抗议,以及表达人民反大马计划的意志。尽管当权者耍弄骯髒手段,百般唬吓选民,蓄意散播谣言如“谁投空白票将会失去公民权、工作”等等,结果还是有25%选民投空白票。其余选民是不是就屬於支持李光耀统治集团的呢?相信他们心知肚明:绝对不是!为何“公民投票”之后不到五个月,李光耀就放弃借刀杀人的计划,甘当万夫所指的历史罪人,而在1963年2月2日亲自采取“冷藏行动”(OPERATION COLD STORE),镇压新加坡左派反殖运动?这只能说明李光耀集团对耒临的新加坡大选,不管是大马实现之前或之后举行,也不管是无论如何玩臭,都没有胜算的把握。他心里明白,万一选举失敗,不只原大马计划难推行,李光耀集团的政治寿命也可能就此结束。三方反动派都惧怕发生这样的结局。它们为了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互相勾结,确保耒临的新加坡大选李光耀集团能获胜,所以,必须在大马成立前,由李光耀集团出手执行对付新加坡的左派反殖力量的大逮捕、大镇压行动。

以上所述,就是1963年2月2日新加坡史上臭名昭彰的“冷藏行动”(民间称为“二•二事件”)的由来和背景。
准备在1963年9月新加坡大选上阵的社阵24名候选人,在“冷藏行动”下被逮捕扣留,无缘参与竞选。这24名候选人就是社阵的灵魂人物和重要干部。李光耀把他们都先抓了起来,然后才举行大选,就是李光耀保证人民行动党1963年大选必胜的邪恶手段,也就是李光耀准备摧毁或收编这个代表劳动人民利益的宪制政党的重要部署。

二、继“冷藏行动”之后,李光耀统治集团采取七分高压与三分欺骗两手策略,加紧摧毁反抗势力。

上图是1963年2月3日的《星洲日报》对“冷藏行动”的报导。这则报导说,当天大逮捕行动总共扣留97人。档案资料说明,到了4月底,在“冷藏行动”下被扣留的人数达120人。其中17人遭遣送回马来亚,1人逃脱,102人被扣留在新加坡(见最高专员副手MOORE致给英国殖民部大臣文件,CO:1030/1574 NO.289,1963年4月29日)。

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哈伯(T.N.Harper)揭露,李光耀原本要在“冷藏行动”大逮捕中,一举朴灭新加坡的政敌,要捉约一千人,包括统一党的王永元,也要求联邦政权逮捕联邦社阵著名领袖布斯达曼与林建寿,却被联邦政权拒绝。最后只同意在新加坡拘捕169人的名单,不捉王永元;在联邦,不拘捕林建寿,只捉布斯达曼。结果是1963年2月2日清晨,新加坡113人被逮捕,林清祥在逮捕名单中高居榜首。新加坡“冷藏行动”11天后,即2月13日,布斯达曼被联邦政权拘留(详细内容见T.N.Harper著Lim Chin Siong and The“Singapore Story”,北方译《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华文本),2004年,策略资讯研究中心出版,第81—82页)。

李光耀统治集团原想通过“冷藏行动”,一举消灭左派反殖力量及其他反抗人士的计谋不能完全得逞之后,仍然处心积虑继续推行其阴谋。“冷藏行动”之后仅仅半年,李光耀统治集团为了必须赢得大选,采取七分高压三分欺骗的两手策略,加紧摧毁反抗势力,逼迫广大人民就范。

李光耀在宣布9月大选前,从8月初就策划要封闭拥有6万名会员、最具影响力的7间左派工会。8月28日李光耀就宣布要在10月30日封闭七间工会,即汎星各业职工联合会(简称各业工联)、新加坡全国海员工会(简称海员工会)、新加坡商行雇员联合会(简称商行雇联)、全星建筑工友联合会(简称建筑工联)、星洲磗业工友联合会(简称砖业工联)、新加坡巴士车工友联合会(巴士工联)与新加坡机械工程雇员联合会(机械工联)。

在宣布封闭上述工会之前,李光耀统治集团及其御用工会,早也策动通过渗透左派工会,从内部搞分裂、夺取工会领导权,破坏工人争取改善待遇、反抗僱主无理开除,以及威逼资方不得承认左派工会的代表权等等,全面向左派工会进攻,妄图抢夺左派工会的阵地。他们对付海港局工会事件就是最突出的例子。

1963年3月开始,李光耀集团就发动对拥有万余名会员的左派海港局工会的进攻。他们拉拢收买工会负责人不成后,对工会不断施加压力,逼迫就范。李光耀诬蔑工会是由30~40人操从;政府也強行收回工会会所;到7月间,政府甚至冻结工会12万余元银行存款,并指示海港局拒绝承认工会是工友的代表,剥夺了海港局工会的代表权。(见1963年3月20日《阵线报》第7期)

李光耀统治集团勾结英国及联邦政权拘留了100多名新加坡左派各团体重要领导人,并订下期限决意封闭7大左派工会之后,在9月4日宣布举行大选,订12日为提名日,21日为投票日。这种先捉人后选举的假民主把戏,不过是确保李光耀统治集团在大选中包赢的骗局。李光耀刻意将新加坡大选及其宣传活动跟大马的正式成立,紧密联系起来,其目的显而易见,是上演大马计划已获得新加坡多数人民支持的丑剧,也为大选后的更疯狂扫荡行动制造假民意藉口。大选一结束,一波又一波的镇压就随着爆发了,左派工运成为被对付的主要对象。从1963年9月16日大马成立起,至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大马的不到兩年期间,就发生了许多令国人与世人震惊的镇压行动,以下是较大的事件——

(1)1963年9月22日吊销南大创办人陈六使的公民权——李光耀在大选胜出的第2天即9月22日,就吊销南大创办人陈六使的公民权。陈六使创办、维护南大,坚定争取民族教育权益,只因在大选时支持在社阵旗帜下竞选的南大毕业生候选人,就成为李光耀在大选后首先对付的人物。
(2)同年9月26日大批军警侵入南大校园打人捉人——李光耀在大选胜出后的第五天即9月26日,派出大批军警侵入南大校园,殴打学生,数十多人受伤,有的头破血流,四名伤势严重。逮捕5名在籍学生和7名毕业生,其中3名是社阵候选人。并褫夺“大学论坛”等六种刊物的出版权。在大选中,南大生支持南大毕业生候选人,大选后就遭受如此惨无人道的报复。
(3)同年10月3日,封闭五间拥有10余万会员的左派农民、小販团体——这5间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民间组织即是:新加坡乡村人民联合会、新加坡乡村住民联合会、新加坡小販总会、新加坡小商公会,以及新加坡小販联誼会。
(4)同年10月8日,镇压左派工会为抗议政府封闭7间工会的总罢工——8日与9日,这两天是左派工会为抗议政府要封闭7间工会而进行的“反迫害,保组织”总罢工。政府事前通过电台不断传播“罢工是非法的”“政府準备动用军警对付罢工者”的恐吓讯息。事发时差遣“劳商工联”(御用工会)派员破坏罢工,动用军警镇压罢工工友,逮捕了几乎全部的左派职工会联合总会(SATU)的领导人及社阵领导人,其中3名是立法议员(即:盧妙萍、李诗东和巴尼),5名是社阵(在大选时派出的)候选人。
(5)同年10月30日,正式封闭拥有会员六万余的7间左派工会——李光耀通过职工会注册官,8月28日致函给7工会,这样说:“你们的工会和其他工会參加8月25日由中华总商会召开向日本追讨血债大会的行动,是違背了你们的工会章程和宗旨的,你们这种行动是配合共产统一战线活动的……你们必须在10月30日前提出觧释为什么工会注册不应被吊销的理由”。用这样的“理由”来封闭工会,真是岂有此理!向日本追讨血债大会,是由中华总商会所召开,左派工会响应这项符合各族人民愿望的正义诉求的号召,发动会员出席支持,全星各类社团也带领会员出席支持,李光耀本人也在大会上讲话,为什么唯独左派工会是背负“共产统一战线活动”罪名?为何7间工会就应因此被封闭?这难道不是胡乱找个藉口镇压左派工会的野蛮行径吗?
(6)1964年1月8日,吊销拥有一万名会员的新加坡军港工友联合会的注册——新加坡军港工友联合会在1963年10月间领导会员为改善待遇进行罢工斗争,引起李光耀统治集团的恐慌,而决意瓦解这个对他们有着极大威胁的组织。李光耀在1964年1月8日,宣布吊销这间工会的注册,同时责令另外筹组御用工会取而代之。
(7)1964年6月27日数千军警包围南大,41名学生被捕——当天凌晨星马政权派了3000多名军警,整百辆大小警车侵袭南大校园,包围学生宿舍,五步一岡,进行大搜捕。结果41名男女大学生被捕。
(8)同年7月18日,101名南大生与75名职员工友被开除。
(9)1964年9月10日起,逮捕左派工运、学运、政党领导人——9月10日起,星马政权再次联手展开逮捕新加坡左派反殖各界人士,涵盖工会、校友会、社阵、人民党等领导人30多名。代表32工团的“全星工团联络秘书处”负责人全都被捕(全星工团联络秘书处是新加坡左派工会在SATU被禁止活动后,联合派出代表组成的领导组织)[注1]。9月12日,社陣欲在芳林公园举行反抽兵、抗议大逮捕群众大会,却遭当权者横蛮制止,数千军警包抄镇压,演变成群众被逼分散数区游行示威,过程中群众被殴打,77人被捕,后遭提控定罪,有的被判罰款,有的被判坐牢3个月,其中被捕者书报业工联秘书林耀明,被改为公安法令拘留两年,后被驱逐出境(遣送到新山)。
(10)1965年4月29日始逮捕30工会庆祝劳动节筹委领导人——五一劳动节在新加坡是法定公共假日,左派工会除了在各自的会所举办一些庆祝活动以外,依循惯例向警方申请在芳林公园或花拉公园或惹兰勿刹足球场任何一个地点,联合舉行庆祝大会。联邦政权首先禁止砂劳越工人庆祝劳动节,接着不准联邦工人开会庆祝,随后也拒绝新加坡工会在公共场所联合庆祝的申请。政府文告还作出指责,说“庆祝五一筹委会欲把新加坡工人捲入在新加坡制造不安和紧張的阴谋里面去”。这分明是为镇压工会领导制造藉口。当权者一面剝夺工会在公共场所(花拉公园)举行庆祝会的应有权利,一面在4月29日开始逮捕30工会联络秘书处和庆祝劳动节筹委领导人[注2]。5月1日当天,工人群众湧上街头,展开和平示威游行,抗议当权者无理剝夺工人阶级庆祝劳动节的权利和横蛮拘捕工会领导人,结果却遭受大批軍警殴打镇压,277人被捕拘禁。
大马强行成立后,星马政权联手加紧镇压左派反大马反殖运动,除了上述列举的引用公安法令不经审讯无限期监禁左派各级领导干部,封闭合法团体,更利用所谓“立法”手段,通过修改法令,如《社团修正法令》、《职工会修正法令》拑制合法团体的生存,全面摧毁反抗势力。同时,通过新法令,如《僱佣关系法令》、《工业关系法令》等,压抑和剝夺劳动群众要求改善工作待遇的权利。


三、“二•二事件”后,SATU遵循林清祥三大原则方针,拟定斗争方针与斗争纲领

(1) “二•二事件”之前,新加坡左派工运在不同政治环境的斗爭经历

让我们约略回顾自1948年至1963年初,这15年中,新加坡左派工运,在不同政治环境里,掌握宪制斗争手段,使用不同的斗爭策略,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斗争经历,来理解大马強行成立后,应如何调整斗争策略以应对现实,相信是大有幫助的。

1,1948年实施紧急法令的残酷迫害阶段,直到50年代初,采取潜伏发展的斗争策略。
在这时期,左派工运无法公开立足,为了躲避当权者瞄准目标对付,先进工人只得被逼采取長期潜伏在劳动场所中,与工人群众建立“鱼水关系”,进行教育与组织工作,利用改良主义工团或御用工团,推动工人进行改善工作待遇的斗争。这是蓄积力量、等待时机的潜伏发展斗争策略。
2,1954至1956年宪制条件初具阶段,有利工运发展,采取发动工人展开经済斗争的策略。
1954年“5•13”新加坡学生反国民服役斗争事件,突破了白色恐怖气围,激发了全民反殖政治意识的覚醒。紧接着1955年林德宪制頒佈和左派政党出现,政治环境露出了民主气息,提供有利条件推动工运的发展。“5•13事件”后,一群进步学生注入工运,为工运增添了生力军,促进了左派工运对工人教育与组织工作的开展,为以后的有组织发动工人展开争取改善工作待遇的斗争创造条件。自1948年实施〈紧急法令〉的军事统治,遭受高度剝削欺压的工人群众,長期累积的不滿,此时,怨气似火山爆发,渴望要求改善生活,纷纷參加工会,正是工会组织队伍迅猛壯大的社会基础。
3,1956、1957年白色恐怖弥漫的低潮阶段,采取化整为零、巩固组织的半潜伏发展的斗争策略。
1954至1956年中,左派工运以各业工厂商店工友联合会(以下简称“各业工联会”或缩称“各业”)为主导,不仅成功领导工人展开改善工作待遇的斗争,大大提高了工人群众对左派工会的拥护,而且协助推进其他群众运动的发展,因此人民反殖政治觉悟空前提高,要求争取自治呼声迅猛高漲。到1956年初,陆续尚有不少各行业工友以发动罢工行动争取合理要求,如军港工友、陆军僱员联合会工友、海港局工友、市议会工友、电车工友、驳业工友等,整个经济斗争紧密结合政治斗争,当时反殖形势一片大好,广大群众普遍觉醒。英殖民当局看到这样严重的局面,随即收紧民主,对左派反殖力量进行镇压。1956年9月开始,林有福政权发动大镇压,逮捕各左派团体的领导人和封闭许多左派团体。大镇压后,左派工运的发展进入低潮狀态。这时只得采用化整为零、巩固组织的半潜伏发展的斗争策略,推动左派工运发展。白色恐怖气围较缓和后,重新组织新工会,承前啓后继续领导工人开展改善工作待遇,推动左派工运向前发展。
4,1959年标榜亲工人的行动党上台执政,为左派工运大力推展提供有利条件。
1959年标榜亲工人的行动党上台执政初期,展开一连串政治改革,如取缔黄色工会与零星的分裂性工会,颁布扶助工运政策,号召促进工运统一,在这种有利的条件下,新加坡左派工运更加蓬勃起耒,大力开展为工人群众争取改善工作待遇的斗争,不断扩大队伍,加强并巩固工人组织,兼致力促进统一工运的工作。在这时期,为工人群众争取改善工作待遇,一般上较易取得成果,较易获得资方合作而和平解决,大大鼓午了工人群众为争取切身权益的信心与勇气,增进了工人群众对左派工运的拥护与支持,形成一支强大组织、统一领导、富有战斗力的工人队伍。据1963年统计,29个左派工团就拥有超过10万名会员,佔当年有组织的工人三份之二。
新加坡左派工运向来积极参与政治运动,是反殖运动的中坚力量。1961年中期,当李光耀统治集团背叛人民利益,不顾广大人民要求在1963年争取新加坡完全自治的愿望,坚持与英马当权者勾结推行新殖民主义的大马计划,以林清祥为首的左派工运领袖,发挥工运独立性与主动性的精神,代表工人群众发出强烈的呼声,表达全民的政治诉求:反对大马计划,争取完全自治。继后与李光耀集团决裂,与其他左派反殖人士成立新加坡社会主义阵线[简称新(加坡)社阵],以左派工运为主导,联合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政党,组成五党(即社阵、人民党、工人党、自社党、民主联合党)联合行动委员会,团结各阶層人民,以和平宪制斗争方式,领导反对“全民投票法案”,发动全民性反殖群众运动,空前提高民主的政治意识,形成一股持续高漲的人民运动力量,冲击反动政权。

回顾左派工运的上述经历,反思昔日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对启迪我们理解在“二•二事件”后,继续坚持宪制斗争方式推动斗争,是具有重大义意的。

(2) “二•二事件”发生前,林清祥提出三项斗争原则与方针

上图是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哈伯(T.N.HARPER)所撰写的LIM CHIN SIONG AND THE 'SINGAPORE STORY'华文翻译单行本的封面。这名历史学家对林清祥在新加坡历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占的地位,作出正面的评价。
在1962年全民投票前的紧要关头,反假合併五党联合行动委员会中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政党(自社党、民主联合党、工人党)经不起当权者的威胁压力而妥协,改变先前反对假合併的立场,而先后支持假合併。面对这恶劣局面,社阵采取尽可能争取到多数人民能支持的斗争策略,号召投空白票。投票结果,投空白票只占25%,支持白皮书合併的票数却占71%,其余为废票。当时,在左派运动中有些人因对宪制斗争认识不足,面对这样的结果,对宪制斗争的作用产生怀疑,从而浮现悲观消极的思想倾向,或者是冒险激进的思想倾向。

当年,作为左派工运领袖,也是社阵领袖的林清祥,在全民投票后,对投票结果作检讨总结所发表的见解,相信是为克服当时对宪制斗争的作用产生怀疑的思想倾向而提出的,其目的是纠正“右倾”与“左倾”的错误思想倾向。当时他对宪制斗争所表达的立场和观点,经历了50年的斗争实践,现在重温他的判断和分析,相信还是有重大现实义意的。

对全民投票结果,林清祥在当年检讨总结时,承认这是一个小挫折,并提出往后斗争的原则与方针。他也指出往后的斗争范围将从新加坡扩大到五邦地区,同时预感到一场大逮捕会随即而来。当时,林清祥就宪制斗争方式是否还適合作为实现最近将耒目标,以及如何对待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兩项问题,提出了以下三项斗争原则与方针:
1、只要和平宪制斗争的条件还存在,(我们)就必需坚持和平宪制斗争;
2、加强搞好民族团结的工作;
3、在以工农阶级为基础上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民。
(详细内容见 1962年9月19日《阵线报》第52期,《提出三项斗争原则,号召实现当前目标》)
关于和平宪制斗争的估计,林清祥这样说:“反动派的否定和平宪制与国会民主,正好证明社会主义者遵循和平宪制途径取得大多数人民支持的可能性。在这种基础上,军事镇压是不能够消滅或阻碍人民社会主义力量的前进。”(见1965年9月17日《厂商工联会讯》第17期:《林清祥同志的分析与客观现实》)

他又说:“我国的左翼是要通过和平宪制方式实现社会变革,只有大多数人民需要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才会到来。反动派向升涨的社会主义浪潮进攻是白费气力的。因此反动派将越加依赖反民主和法西斯手段来维持他们的统治……显然的,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势力通过宪制方式取得进步,所以联合邦反动集团就采取反民主的行动。”(见1962年12月30日《阵线报》第79期《我们将发展得更強大!》)

关于团结最大多数人民的问题,他鲜明地指出:“要怎样团结最大多数人呢?当然,要有原则,不是采取机会主义路线。这个原则就是:以工农阶级为基础,团结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群众,诚恳、谦虚、有原则地和他们搞好关系。不必说,我们不能放弃以工农为基础的立场和原则。”(见1962年9月19日《阵线报》第52期,《提出三项斗争原则,号召实现当前目标》)

(3) “二•二事件”后,宪制斗争途径尚未被完全堵塞

紧随1962年杪汶莱政局剧变,英马星当局大肆镇压砂、沙,新、马的反大马反殖势力,这表明反动派耍尽各种欺骗手段失效,已被反大马反殖的高漲力量逼到死角,走投无路,终於自我撕下民主假面具,露出暴力一手来解困。反动派的暴力镇压,让人民看清了它们的真面目。这是反大马反殖运动向前发展的体现。反动派暴力镇压強硬拼行大马,体现了敌我力量对比,我方力量暂时还处于弱势,敌方的暴力镇压意志暂时起决定性作用。反动派不惜诉诸暴力镇压,说明由1961年5月大马计划提出,经过不到兩年的斗争,反动派已败下阵,这标誌着:人民的政治觉悟空前上升,敌強我弱形势显著缩小。反动派诉诸暴力镇压的同时,又急忙耍弄欺骗性的“议会选举”,1963年3月至8月在砂、沙,9月在新加坡,1964年4月在马来半岛大搞“议会选举”。这是反动派采用暴力镇压与议会欺骗两手策略,但以暴力镇压为主的体现。由于反动派顾忌过度高压会激起人民的强烈反抗,造成局面失控,而不敢像1948年那样一鼓作气的全面掃荡左派力量、全面封闭所有左派团体,而是一方面采取间隔性波浪式的拘捕与封闭组织,另一方面使用法律手段,如通过《职工会修正法令》、《社团修正法令》、《工业修正法令》、《僱佣关系法令》等,钳制左派团体的生存和发展。这种状况表明:反动派暂时还不敢完全堵塞宪制斗争途径,但会不断采取暴力镇压。“二•二事件”后所呈现的政治局面正说明这一特征。

上图是李光耀扫除了各种阻力之后,1963年7月13日在伦敦签署《马来西亚协定》。他为勾结英殖民主义者和马来亚联盟政权的计划成功实现而踌躇满志,他当时万万想不到,新加坡后来会被以阿都拉曼为代表的马来统治集团踢出“马来西亚”。
基于上述,四地反大马反殖运动的斗争自此进入新的转拆点:争取人民民主斗争条件会日益遭受紧缩,斗争环境比以前艰苦、复杂、曲折。对新加坡的左派反殖运动来说,李光耀政权比联邦政权,更独裁残暴、更狡滑奸诈,新加坡的斗争环境会是更艰难。新加坡左派工运和反殖运动的斗争环境,再也不像1959至1963年“二•二事件”前那一时期,较有民主活动空间,而是进入类似1956年1957年林有福政权横蛮高压阶段那样,处于白色恐怖威胁的严峻政治新环境,群众斗争运动已转入以退潮为特征的狀态,新加坡左派工运,有必要采取适应这一退潮特征的斗爭策略和组织路线,坚持和平宪制斗争,采取半公开半潛伏的斗争策略开展工作,着重紧密联系工人群众,巩固基層组织,加強政治教育,争取力量对比从敌强我弱向我强敌弱转化,等待时机,迎接新潮到来。

(4) 大马強行后,SATU规划四项斗争原則方针与四项斗争纲领

林清祥在全民投票之后,总结性的提出上述三项斗争原则与方针,是新加坡反大马反殖运动斗争的策略思想和指导原则,左派工运领导给于肯定,并在“二•二事件”后坚定的贯彻执行。以下所述SATU指导性文章的发表,正体现了这一事实。

SATU是当时新加坡左派工会联合组成的领导机构——新加坡职工会联合总会(SINGAPORE ASSOCIATION OF TRADE UNIONS)。SATU是英文名称的首个字母组成的缩称。SATU通过在1963年8月11日出版的第2期《团结之声》会讯,发表题为《关于马来西亚政治环境的斗争形势与任务的分析》的政策性指导文章,剖析关于大马強行后转入政治斗争新环境,可能出现的新形势,并为新政治斗争环境提出应遵循的斗争策略方针与斗争钢领。

文章指出:“二•二事件”发生后,马来西亚反动的宪制安排強硬实施已成为定局。反殖反大马斗争遭受了暂时的挫折,我们就必须实事求是面对一个新政治环境的到来……。”

文章还说:“……马来西亚的强暴拼成……只有名义上的政治独立而有殖民地、封建、资本主义性质。这就是马来西亚社会的实质,以反动封建极端右翼的联盟政权为代表的国内外反动统治集团在‘议会民主’的招牌下实行对广大劳苦大众和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专政。这就是马来西亚政权的根本性质。”

“正因为马耒西亚带来了社会地位的暂时倒退、带来了政权性质暂时趋向更反动,所以,马来西亚计划是一个带耒暂时倒退的反动的宪制安排。……因为反动派采取了粗暴和強硬的推进方式,所以反殖反大马斗争已经遭受了暂时的挫折,我们就必须实事求是面对一个新政治环境的到来,並在这一新政治环境中从新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争取进步、反对倒退的斗争。”

在谈到新政治斗争环境中关于斗争策略方针的部分,文章指出:
“本邦反殖进步运动必须特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注重这几项方针:最充分地利用和平宪制斗争的途径;加強搞好民族团结的工作;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民;使政治斗争跟民生福利斗争紧密结合。”


SATU这四项方针,显然是在林清祥的三项斗争原则与方针的基础上,加上“使政治斗争跟民生福利斗争紧密结合”,作为第四项斗争原则与方针的补充。这显示了当时的左派工运最高领导机构,从左派工运的角度出发,肯定林清祥的斗争原则与方针。文中所言“必须特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注重这几项方针”的含意,即是要求各左派工会理解与贯彻执行SATU这四项方针。

在谈到反大马反殖斗争发展的进程部分,文章指出,在大马的範围内敌我力量对比最终必然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反动政权必然会被打垮,达致这一结果的具体进程上,现在存在着四种可能牲。

文中预估反大马斗争存在着四种可能进程是:
1、在泛马来西亚中各个地区的改变力量对比较平衡发展的情况下,进步的中央政权将整个地取代反动的中央政权;
2、在某种较特殊的情况下(比如某些问题大大促成了全民团结或者国际因素),北婆三邦人民要求从马来西亚这一不平等基础上硬凑集团中分裂出来,那么我们星马人民反殖进步运动应该站在北婆人民的一边,支援他们进行个別独立解放的斗争。这样,马来西亚反动中央政权将从分裂中被瓦解,而不是整个地被取代;
3、在星马人民反殖进步运动斗争改变力量对比的工作有着比北婆三邦发展更快速的情況下,星马反殖进步运动控制了政权,一定要让北婆三邦人民自行决定要不要保留在马来西亚中;假如他们作了脱離的选择,那么我们马来亚人民将实现一路来争取建立一真正独立、民主、和平、统一的马来亚国的愿望。这就是说马来西亚反动中央政权也将从分裂中被瓦解;
4、假如我们星洲人民争取平等公民权、平等参政权、平等经济权的斗争形成了中央反动政权无论如何也摧残不了的全民性斗争(其余四邦人民一定全力支援)而反动中央政权又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种要求时,星洲单独从马来西亚政权下分裂出来的可能性就会存在。那么,我们星洲人民反殖进步运动应该完全有勇气和决心走上独立自主,然后争取星马复归统一的途径。
文章分析了四种可能发生的进程,紧接着明确指出:
• “在上述四种可能性中,不论按照那一种可能实现,对人民反殖进步运动耒讲都是美好的前景,都是达致打倒反动中央政权的目的的。”
• “以我们星马的情况来看,我们在现在应该把注意力比较集中地放在争取一个真正独立、民主、和平、统一的马来亚政权方面,因为星马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有着更大的共同点。”
概括地说,“四项斗争进程”,是民族民主运动在反大马反殖阶段的斗争纲领;“四项斗争方针”,是实现上述“斗争纲领”的斗争策略,两者构成左派工运的斗争路线,也是左派反殖民族民主运动的斗争路线。

文章特別强调:左派工运在政治斗争上,必须坚持和维护独立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内容如下:
• “有必要特別强调的一点是:一路耒反殖民族民主政治运动之所以能够经得起暴风骤雨的考验而稳健向前发展,正因为左派职工运动出色地承担了中坚领导的角色;同样的,在马耒西亚強硬实施后的新阶段反殖民族民主政治运动中,也只有由左派职工运动来负起中坚领导的责任,才能在最少犯错误、最少兜圈子的情況下从胜利走向胜利。”
• “为了使左派职工运动能夠真正成为一切政治斗争中的中坚领导力量,左派职工运动必须能夠最好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坚持和维护独立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在谈到左派工运的组织问题部分,关于组织任务上的问题,文章说:
• “在组织任务上,思想立场的一致性是最根本的问题,在面对着反动派的政治理论和改良主义机会主义的工运理论的进攻,同时又面对着形形色色打着‘左’的招牌的政治理论的‘内线’进攻,左派职工运完全有需要从加強这兩条战线上的斗争中求得思想立场的一致性。”
从SATU在当年(1963)发表的上述左派工运必须“坚持和维护独立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和“完全有需要从加強这兩条战线上的斗争中求得思想立场的一致性”的见解,似乎可以用来说明,左派工运领导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期,已经预测到:面对左派政党打着“左”的理论进攻时,工运的独立性和主动性或将经历严重的考验。当年左派工运领导特別强调上述见解,是有的放矢的思想指导,可惜却没有受到有关方面应有的重视、理解和落实。

关于基層的组织问题,文章说:
“在组织问题上,左派职工运动的每一个单位都应该重视基層的组织巩固和觉悟提高工作。必须纠正只有在处理劳资纠纷时才跟基層工友保持联系的不良现象。即使是在面对工会组织遭受反动政府封闭的最恶劣最艰苦情況下,工会负责人和全体干事,除了非常特殊的情況外,都应该回到工厂、工场去跟工友群众更密切地生活在一起,而绝不是更远地離开基層工友。过去的艰苦岁月里的斗争经验清楚地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的基層牢固,深入群众,左派职工运动一定是风吹不散,浪捲不灭的。”

这段文字,说明当时的左派工运领导已预测到,随着“二•二事件”的发生,当权者将会加紧镇压左派工运,包括封闭工会组织。其含意,提醒工运干部面对更严峻的政治局面到来作好思想準备,暗示左派工运的基層组织工作,将进入半公开半隐蔽的形式进行,要求作好深入紧密联系工人群众,以确保左派工运“风吹不散,浪捲不灭”持续开展斗争。

(5) 1963年9月大选受挫与10月再次遭受大镇压后,SATU重申坚持宪制斗争

上图是《阵线报》1963年新加坡立法议会大选竞选特辑第二版内容,其中内容充分说明新加坡社会主义阵线是完全遵循宪制条件,参与议会斗争,并准备组织一个照顾劳动人民利益的政府。但是,李光耀却处心积虑逼迫或诱导这个政党及其支持者采取过激行动而脱离人民群众,而最终消亡。李光耀在其回忆录中说,社阵在李绍祖领导下把宪制舞台让给了人民行动党,而使人民行动党在之后的几十年内在国会未受到挑战,尽占支配地位。

面对1963年9月新加坡大选,左派反殖运动人士,一般上自以为:在1959年大选能够动员人民推翻英殖民主义者代理人林有福政权,扶持标榜亲工人的行动党上台执政;1963年左派力量比1959年更壯大,组织性更強,更有条件发动人民,击敗亲英叛民的李光耀集团而推举社阵上台执政。当年,李绍祖本人对胜选更是信心滿滿。从他拒绝人民党代表提出的选区要求的表态,可揣测他那时的胜算心态。当年大选前,时任人民党主席阿里到社阵总部和李绍祖会谈,要求社阵让岀芽笼东、芽笼西、樟宜三个选区(这三选区人民党均设有支部,是全党最活跃的三个地区)的其中一个选区给人民党竞选,结果,遭受李绍祖一口拒绝。李绍祖回应说:“我们(社阵)要组织政府,要派出能当部長的候选人到这三个有胜算的选区”、“你们(人民党)既是马来人政党,应去马来人的选区竞选”。

大选投票结果,在61万7千余选民中,社阵得票19万3千,佔31%;人民党得票:8000, 佔1.3%;分散左派票数的王永元的政党,统一党得票:4万9千,约佔8%。社阵与人民党所得的支持票合计,共20万1千票,,约佔总选票三分之一強,是支持左派的坚定票。若把统一党的得票当为左派票,三党得票合計总共是:约25万9千,佔总选票42.3%。(见1963年9月29日《阵线报》第33期。得票率是笔者结合其他资料计算所得。)结果,左派这次选举中受挫,行动党继续当权。这是继1962年9月全民投票结果受挫后,左派反殖运动力量又一次在选举中受挫。再次受挫,加剧了左派干部与群众中本已存在着对宪制斗争不滿的情绪,对宪制斗争作用更加怀疑,从而滋長了悲观消极、放弃斗争的思想倾向,或者是冒起了抛弃宪制斗争念头的激进思想倾向。

9月大选甫结束,紧接着,在10月间,当权者又大举扫荡行动,左派反殖运动再次遭受大镇压,各团体领导人被拘捕监禁,连当选议员也难倖免;具有广大群众基础,拥有10万会员的5间民间团体和拥有6万会员的7间工会被封闭。面对这样日益恶化的高压局面,遵循宪制斗争还有前途吗?左派反殖运动是不是还要坚持宪制斗争呢?

正当好些人对宪制斗争作用感到迷茫,左派工运领导机构SATU在11月出版的《团结之声》第4期,发表题为《关于宪制斗争的意义与规律,以及今后斗争形势与任务分析》的文章,指出大选后有些干部与群众产生对宪制斗争作用怀疑的原因、左派对待大选所犯的错误偏差,并表明左派工运坚待宪制斗争的立场。

文章说:“此次州选过后,有好多干事和群众对宪制斗争似乎失去信心。造成这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对宪制斗争之意义弄不清楚。其次,在州选的前夕和过程,我们的宣传內容犯了偏差。在宣传上,我们没有指出帝国主义在其殖民地实施一人一票的议会选举制之目的,就是要延长它的统治寿命。同时,在思想上确实认为左翼必定能赢得州议会的控制权。在宣傅上和思想上所以会犯到这偏差,是由于受了1959年宪制大选结果的影响。1959年既能扶持PAP上台,那么1963年亦必能打倒PAP政权。然而,我们却忽视了1959与1963的情况完全不一样。1959年大选前,林有福傀儡政权腐败无能,且不得民心;李光耀的阶级性及其於1956和1957表现与行止,使殖民统治者对他十分垂青;新宪制的最后一项条文规定所有政治拘留者均不得参加第一届新宪制大选。由于上述的情况,于是左翼才能夠在‘公平’、‘民主’的基础上参加竞选,最终取得压倒性的胜利。1963年的情况可就不同了,李光耀狡猾的、阴险的政治手腕博得其主子的赏识;州选是在‘大马’硬併后第五天举行。这种情况规定了英殖民统治者早就暗中协助与指示李光耀进行一场不公正、不民主、包吃的选举。”

文中阐明参加宪制斗争的意义,申明继续坚持宪制斗争的立场,如下:
• “……英殖民统治者在其殖民地所实施国会民主制度之目的就是要分裂人民的团结和拖延它的统治寿命”;
• “只要和平宪制斗争的条件还存在,我们依然要遵遁宪制途径开展斗争。州选及总罢工过后,反动派并没有完全阻塞宪制的途径,因此今后我们仍然要通过宪制途径跟反动派週旋到底”;
• “宪制斗争不是完全为了争取大多数议席,而是要通过宪制斗争来促进全面胜利的条件早日成熟”。
(6) 建筑工联被封转入厂商工联后,尽力捍卫SATU斗争路线

1963年10月被封闭的7间工会,是当时的职工会联合总会(SATU)的主要骨干单位。当权者封闭这7间工会,主要目的是要摧毁左派工运的统一领导的作战力。全星建筑工友联合会(简称建筑工联)是SATU主要成员之一,参与制定“二•二事件”后的左派工运斗争策略方針路线,并在建筑工联內部进行广泛讨论,促使执委干事充分理解、掌握。建筑工联制定1963年度的会务方针是:“巩固厂单位,加強政治教育”。当建筑工联被封转入新加坡厂商工友联合会(简称厂商工联)时,我们遵循这一会务方针,调配执委、干事担任领导層与基層的工作,有的被指定到原建筑工联屬下的厂单位当工人,有的成为厂商工联组织部的干事,坚持联系厂单位的工作;有的在各分会负起政治宣传教育任务,我被分配在小坡区分会。

建筑工联领导人转入厂商工联后,与原领导人,及其他被封工会转入厂商工联的领导人,并肩作战,贯彻、执行SATU的斗争策略方针路线,抗拒耒自左派工运内部,以及耒自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所鼓吹的“正确的革命路线”,直到被逼放下厂商工联领导职位后,依然坚持斗争。

要提高工人群众的政治觉悟,宣传教育是极重要的工作。在当时,厂商工联急需加強出版“会讯”(这是当时工会流行的一种出版物)向工人群众传达讯息的工作,但是,“二•二事件”后的政治环境恶劣,白色恐怖气氛笼罩,有谁出任工会领导,尤其是担任像厂商工联这样的大工会的领导,将会面临随时遭遇拘捕扣留,因此少有人願意出来“冒险”。

在急需提高会讯的质量,加強政治宣传教育,又没有人願意出来的情況下,建筑工联班底于是推荐早在1961年就参与建筑工联宣教活动的南大生郭曉峯,1964年初到厂商工联受薪,负责出版会讯和宣教活动。1964年9月再次发生大逮捕,厂商工联多位重要负责人在此行动中被拘捕或“逃难”。此时在厂商工联中委会里,原建筑工联班底只剩潘扬齐一人。他在1965年4月底被捕前,推荐刚毕业南大的陈辛加入厂商工联宣教和出版工作。同时也对我说,总会急切需要有人出来负责工作,你要准备上去。我接受了他的提议。在1965年5月厂商工联中委会改选,原建筑工联班底在17人的中委会中占有5人,即主席陈辛,组织主任陈炳新,宣教主任莊明湖(同时受委代表工会參与28工会的七人领导工作小组),中委林福成、徐宋明,加上非中委郭曉峯出任宣教秘书。

可以说,在最艰难的时刻,原建筑工联班底在厂商工联中委会,担负最重要的任务。在领导厂商工联和全星(左派)工团联络秘书处的工作上,我们坚持左派工运斗争策略方针路线,却遭遇来自左派内部(主要是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对我们乱扣“右倾机会主义份子”、“工賊”、“内奸”、“黑幫”、“左派叛徒”、“行动党代理人”等帽子。我们尽管受尽委曲,捍卫和宣扬SATU的斗争策略方针路线的意志,却不曾动摇。


四、左派内部的意见分歧,实质上是坚守与反对林清祥三项原则与方针的争论

始于1963年底,社阵内部因对反“国民服役登记”的斗争策略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和论争,发展至1964年5月李绍祖等8人退党。李绍祖退党时指责社阵领导违反“原则立场”,是“帮助帝国主义进一步奴役人民”、“敌人的同盟者”,引发社阵公开分裂。

1965年3月9日李绍祖等8人以征服者的姿态回党后,继续批判国民服役的“有原则登记”策略。接着,李绍祖对社阵在1962年全民投票时,号召投空白票的决策,也进行批判。他说,“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号召扺制这个臭名昭彰的全民投票,才应该是正确的政策。这样的抵制行动最少能夠进一步提高人民的政治觉悟,而有助于打破人民对于由英帝国主义及其傀儡推行的假国会民主和假国会选举及全民投票的一切幻想。”(见2001年1月1日马来亚劳工党党史工委会出版《马来亚劳工党斗争史》第388页)

李绍祖医生(Dr. Lee Siew Choh)——新加坡社会主义阵线主席,因其政治主张被否决,在1964年5月4日辞职退党,而因党领导层公开承认错误,在1965年3月2日重新回党担任主席,直到党解散。
李绍祖相继批判“有原则登记”和“投空白票”的斗争策略,同样是“违反原则立场”、“右倾机会主义思想”、“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无疑就是对林清祥等社阵领袖的直接否定和树立他(李绍祖)个人的领导权威。

但是,李绍祖展开对林清祥领导“投空白票”的斗争策略进行批判,正巧当年发生林清祥、林福寿相继在牢獄遭遇当权者无人道迫害,引起左派干部与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和极大愤懑。相信因此,李绍祖等人察觉到林清祥的威望在左派干部与广大群众中依然根深蒂固,不敢将批判“投空白票”斗争扩大,也不敢直接反对林清祥所制定的斗争策略主張,而把他们的矛头指向坚守林清祥的斗争策略主張的左派工运领导,把左派工运领导当作他们掀起“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主要斗争对象”。

李绍祖回党后第三天,即1965年3月12日,他在社阵欢迎他回党的“团结大会”上说:“……我希望你们对於有些人提出来的一个新的口号要特别警惕。我本人并不赞同这个‘退出马来西亚’的口号……”(见1965年4月17日社阵《党讯》第5期)。在这里的“要特别警惕”,是含不友善的意味。这一举动,标志着李绍祖准备向工团领导发难。接着4月3日《阵线报》发表一篇题为《粉碎“马来西亚”打倒反动政权》的文章,反映了李绍祖一回党就轻易推翻约三周前党代会通过的“解散大马”的决议。再过一周,《阵线报》发表另一篇题为《退出大马——一个错误的口号》的文章,正式向工团领导开炮。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开始以敌对态度对待工团,借口工团的斗争口号违反“原则立场”,拒绝工团提出“求同存异,共同对敌”呼吁。其实,他们反对“口号”是手段,分裂工运、斗倒工运斗争路线是目的。


五、新加坡退出大马后,左派工团主張“争取真正主权独立”为斗争策略口号,却遭遇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的打击和破坏

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大马”成为事实,左派工运领导沿着上文所述的SATU斗争原则方針和斗争纲领,随即提出“争取真正主权独立”为斗争策略口号。

在马星当权者宣佈“新加坡独立”当天,全星卅左派工团即发表《星退出“马来西亚”是英帝统治受挫折被迫采取新欺骗》的联合声明(见1965年8月15日《厂商工联会讯》第15期)。

联合声明说:“今天,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这是人民反马来西亚斗争的进展,这是联盟和行动党两个傀儡政权‘连手’的失败,这更是英帝国主义在本地区的新殖民统治的挫折。”

“今天,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这说明了左派职工运动一路来坚持反大马斗争是正确的,行动党推行马来西亚是错误的。行动党強把人民推进痛苦的深淵,已经近兩年的时间。人民无辜地遭受摧残和迫害。因此,摆脱大災小难,是全体人民共同的愿望,退出马来西亚,是全体人民斗争的成果。李光耀完全没有理由推却他的责任,冒充“英雄”和“救星”,掠夺人民斗争的成果,行动党理应辞职,以向新加坡全体人民谢罪。”

声明指出“真正的独立自主”是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愿望,也是左派职工运动一路来所坚持的斗争目标。声明更以明确的语言向李光耀政权发出证明“真独立”的挑战。

声明还说:“李光耀所发出的宣言说:‘从今天起,新加坡将永远成为一个自主的、民主和独立的国家……’东姑鸭都拉曼也说:‘林清祥是正当我们筹备成立马来西亚之时被捕的,这是新加坡的事。’因此,我们左派职工运动以最明确的语言这样的表明:行动党应首先无条件释放所有被拘禁的反殖爱国志士,全面恢复国内人民的民主政治生活,然后解散议会进行民主大选。否则,所谓“议会选举”是不公平不民主的,所谓“独立自主”也是虚假的、骗人的。这是新加坡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在当年,新加坡人民切身经历了约两年大马的災难,百业萧条,失业严重,苛捐杂税,民怨四起,社会根本矛盾激化,是左派运动有条件领导群众起来斗争,向李光耀政权发动一次进攻的时机。当时左派工运提出“争取真正主权独立”的主张,向李光耀政权发出挑战:“首先无条件释放所有反殖爱国志士”;“全面恢复国内人民的民主政治生活”;“李光耀政权辞职向人民谢罪”;“解散议会,举行真正民主、公平的选举”。这是最能打动民心,团结广泛群众的策略,能够推动全民性群众运动向前发展。

在这时刻,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却藉口工团的“斗争口号”违反“原則立场”、违反“马来亚人民争取真正独立、民主、统一的战略目标”为理由,打击和破坏工团提出上述“展开广泛群众斗争,争取真正主权独立“的主张。从他们致力进行分裂星马左派运动为其实践特征看,当年他们百般打击和破坏工团与其主张的意图,值得深入探索。

人民党机关报发表社论文章,其观点与左派工团基本上是相同的

当时,另一左派政党——新加坡人民党,对“新加坡退出大马”和“独立”后,应采取的斗争策略问题,其观点与左派工团基本上是相同的。该党机关报《人民论坛》,在1965年9月1日出版的创刋号上发表,题为《团结一致,争取主权完整之独立》的社论文章。

该社论说:
“……新加坡的独立是全国反大马的人民之第一步胜利,是新老殖民主义及帝国主义者的一次失敗。新加坡的被踢出大马,是全国人民争取主权完整的独立运动更向前跨进了一大步。”

“争取星马真正统一,争取主权完整的独立,争取民族自由与解放是我们左翼社会主义运动者一路来所坚持的斗争路线,我们的立场始终不变……”

“……新加坡的独立,(不论是真或假)是证明了左翼运动者一路来所坚持的争取主权完整的独立运动是正确的,反假合併、反大马斗争是正确的……”

社论在关於“新加坡独立”后出现的政治新形势下的斗争任务问题,明确表明:
“为了实现群众托给我们的任务,为更有效的展开群众运动,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任务是:
一、团结一致,继续为主权完整的真正独立而斗争,虽然,在形式上我邦已脱離大马而成为独立的国家,这并不是主权完整的独立,这是行动党寡头们出卖主权,出卖人民利益之下的委曲求全的独立,是在各种不平等条约及不能自主的条件下的独立。因此,基於国家、民族的尊严与利益,我们应继续斗争到底直到获得主权完整,各民族平等自由的独立为止。主权完整的独立是:对内:平等对待各民族;人民享有自由参政的权力,人民有结社、言论及出版等一切的自由。对外:不受一切不平等条约之约束;应以万隆原则为外交政策与世界上所有国家友好,支持全世界人民的反帝反殖及反压迫的正义斗争。
二、争取释放所有为反帝反殖斗争的被扣留的爱国人士。……”

六、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以反对工团主张为手段,以斗倒工运领导为目的——他们这样做是否含有“隐议程”的问题就留给历史学家去探索和论断吧!

当“新加坡退出大马”时,30工团提出“争取真正主权独立”主張,与人民党的“争取主权完整之独立”主張,兩者在字眼上虽有“小异”,但本质上是相同的,却遭受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的不同对待。在公开上,他们对人民党的主張默不出声,对工团的主張却口诛笔伐,进行敌对性的猛烈攻击,诬蔑左派工团的主張是违反“原則立场”、“篡改马来亚人民的斗争目标”。他们的这种做法,是以反对工团主张为手段,以斗倒工运领导为目的。

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公然诬指工团领导是“敌人代理人”、“冒牌左翼”,矛头直指以陈辛为首的厂商工联领导,并策动夺取SATU斗争路线的工会的领导权。1966年5月前后,是他们公开号召“全面暴露、全面击垮”左派工团领导的高峯期,重点是推翻在当时左派运动中颇具影响力的厂商工联领导。

(1) 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及其影响下的工团和人民党,攻击左派工团领导的典型事件如下:

1、1966年4月23日《阵线报》第175期,刊登李绍祖五一献词:《马耒亚工友兄弟团结起耒》,对左派工会作猛烈攻击如下:
• 指左派工会是“敌人代理人”、“冒牌的‘左翼分子’”
• “……这些冒牌的‘左翼分子’妄图利用不正确的观点、不正确的政策与口号,来模糊和误导工人群众,麻痹他们的反帝志气,以及分化和削弱国内左翼运动和工人运动的团结。……”
• “……彻底地和完全地击敗他们协助帝国主义和反动派,进行破坏和颠覆活动,企图打击人民民族解放斗争的恶毒阴谋。”
2、5月14日(第178期)《阵线报》第四版,刊登《马耒亚人民斗争目标不容篡改》文章,副题是:“评22工团五一群众大会提案”(笔者注:其实是23工团,下同)。这篇文章(作者)利用23工团庆祝五一大会通过的第四决议中出现诸如“新加坡工人阶级”、“新加坡人民”、“星马兩地人民”、“兩地人民按照自己的具体情況所开展的反帝反殖……”的字眼,故意扭曲有关决议的原有精神实质,藉此诬蔑工团领导企图“篡改马来亚人民斗争目标”。此外,还在第一版,以报导的形式发表了社陣党中央对五一大会决议的建议,如下:“星加坡各工团联合庆祝劳动节委员会“及有关人士,能在重视提案的错误及其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及时收回此第四条议决案,以免此误导性的议决案继续危害我国的民族民主运动”。其态度之狂妄,还真是少见呢!

3、5月21日《阵线报》第179期,刊载题为《5工团联合发表评论》,副题是:“针对22工团接受屈辱性条件召开五一大会”。5工团是:星洲缝业工友联合、马来亚黄梨工友联合会、星洲木器工友联合会、星洲同乐鞋革工友联合会、星洲茶餐酒吧职工联合会。当年30工团联合庆祝五一大会,其中23工团抗议下接受警方的“不合理限制条件”举行大会,上述5工团,不接受而退出联合庆祝。大会过后,5工团发表评论,公开抨击23工团接受“条件”举行庆祝会。

“5工团评论”极力丑化23工团五一大会,把大会贬得一无是处,颠倒是非地把分裂工运的责任全推给23工团,还指责23工团领导人是虚伪“左翼份子”、“工人领导人”。文中也对“五一决议第四条”提出批判,是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口气的“翻版”。这是处理左派工运内部意见分歧,少数跟从李绍祖斗争路线的工会对多数遵循SATU斗争路线的工会,采取敌对态度的恶劣表现。

4、6月1日人民党《人民论坛》第13期,发表《评22工团“51大会”提案》文章,加入评论“五一决议第四条”,其主要论证类似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指责工团“违反原则立场”。这显然是跟着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的指挥棒呐喊助威的行动。

5、6月3日,新加坡各工团联合庆祝劳动节委员会,发表長文《答覆社陣领导评23工团五一大会决议》。摘录文中要点如下:
• “攻击五一大会决议,实际上就是侮辱与会的全体工友。”
• “新加坡人民或工人阶级的概念,是星左翼运动向来采用的(包括社阵在内)。”
• “先歪曲,后猛攻的手法,是探讨问题应有的居心吗?”
• “以往左翼运动领导,采用‘星马两地’、‘星洲人民‘等字眼,应被指为不顾马来亚人民整体利益吗?”
• “篡改马来亚人民斗争的战略目标的黑帽是扣不到我们的。”
• “我们坚决赞成城乡斗争相结合、坚决执行工农联盟原則。”
• “实事求是承认统战过程中的具体特点,应否被指为抛弃工农联盟?”
• “把左翼运动内部分歧马虎判为敌我矛盾,是损害左翼运动战斗团结的作法。”
• “左翼运动出现意见分歧有其社会历史根源,不应強调个人的责任。”
• “只有坚决反对‘左’及右倾机会主义,才能捍卫正确的政治路线。”
• “解决左翼运动内部分歧唯有从团结的愿望出发。”
文章在结尾,向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提出三个问题,如下:
• “1、 为什么,作为一个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政党,没有庆祝伟大的国际劳动节?”
• “2、 为什么,我们邀请贵党参加五一大会和园遊会,贵党连一个礼貌的回答都没有?”
• “3、 为什么,贵党主席李绍祖医生偏偏在工人阶级的伟大节日来临之前,发表‘献词’无原則地攻击左翼工运领导?”
文章最后特别注明“本委员会将这篇文章寄给社阵主席李绍祖医生,要求在《阵线报》上全文发表;同时也希望各有关工团在会讯上全文刊登。”

结果,为了蒙蔽干部与群众,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没有勇气在《阵线报》上刊登这篇答复文章。那些讨伐“五一大会决议”的工会和人民党也同样没有勇气在他们的会讯上、党报上发表。既使社阵中宣部在1966年8月8日编辑一本所谓《斗争路线学习专集》,也没有把这篇重要文章列为供学习者作为参考的资料。

马来亚劳工党柔州分部,为了提供左派干部与群众,了解与研究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与工团双方的意见,在6月20日出版的《党讯》(第20期),全文刊登“五一大会决议第四条”、社阵发表的《马来亚人民斗争目标不容篡改》和新加坡各工团联合庆祝劳动节委员会发表的《答覆社陣领导评23工团五一大会决议》文章。

6、6月25日出版的《阵线报》第184期,刊登《十一工团指出“五一筹委”文章不能代表彼等意见》。这11工团的“联合声明”,表达“五一筹委”《答覆社陣领导评廿三工团五一大会决议》的文章“不能代表彼等意见”。这11间工团是:缝业工联、黄梨工联、木器工联、同乐鞋革工联、茶餐酒吧工联、厂商工联、电气及电讯工联、制罐工联、特示司机工联、驳业工联、食品饮料工联和理电发工联。这11间工团之中以缝业工联为首的前5间工团,也参加“联合声明”,真是胡闹!这是因为这5间工会早已从30工团筹备庆祝五一的队伍中退出,只剩23工团联合庆祝五一;“五一委员会” 答覆社陣领导的文章,明明就是代表“23工团”,根本就没有包括这5间工团。这5间工团何来“不能代表我们”之说?

值得注意的是,通篇声明只是表达“五一筹委”文章“不能代表他们”,但没有显示反对或支持“五一大会议案第四条”的内容。这标志着,以缝业工联为首的5工团,联合了当时已被篡夺领导权的厂商工联,妄图争取另5间曾参予五一大会的工团,共同发表反对“五一大会议案第四条”为内容的声明,但是办法用尽却无法得逞,只得退而求其次,联合发表这篇仅仅表示“不能代表他们”为内容的声明。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制造反对23工团领导的声势已经壮大的假象,以加紧打击遵循SATU斗争路线的工会。

7、5月间厂商工联中委会改选,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利用一些潜伏在工会内的机会主义者和一些受他们迷惑的工厂干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采用调換选举票箱的做法,“推翻”以陈辛为首的领导層。这一粗暴野蛮事件,相信至今还是鲜为人知的。在廿世纪50、60年代,左派工运者为了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与黄色工会、工联主义工会争夺工会领导权,是依靠工人群众的自觉行动,是依靠工人群众的团结力量来取得的,从来不使用这类工人群众所不齿的“欺诈”手段。他们却在工人群众中不顾左派的诚信和尊严而这么做。

(2) 厂商工联选举时,陈辛等人为何不揭露对方调換选举票箱的行为?

当年,厂商工联中委会改选工作由组织部负责,陈炳新是组织部主任,是主要负责人,他清楚一切。当他得知李绍祖派人调換选举票箱时,问陈辛怎么办?陈辛当机立断,立即回答:“放,让他们做。”正因这样,后来才会有“陈辛一派退出竞选,双手奉出领导权”说法流传。事后,陈辛就他的决定,做出以下交代:
1、当时在会员大会上,中委徐宋明与支持李绍祖派的K.K.奈尔因事争执,差点就动武了,若揭穿他们的无耻阴谋,一定发生武斗,形势继续恶化,恐怕难于收拾;
2、在此之前,一名姓胡人士自称是受“马来亚民族解放同盟”代表之托,两次来劝说(厂商工联)支持“粉碎大马”的政策;
3、在大会上,受人敬重的T.T.拉惹律师竟然说出“反对社阵,即是行动党代理人”的话,已经充分说明他们要怎么做了;
4、从种种现象看,在左派运动享有传统权威地位的人物已经策动左派组织,全面支持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及其斗争路线。我们已经尽力了,再也无能为力了,只好放下担子,让它去吧。
(3) 厂商工联新领导开除陈辛、莊明湖、陈炳新、林福成会籍。

早在23工团联合庆祝五一前后,李绍祖粗暴攻击左派工运领导的恶劣行为,以及缝业工联为首5工团的言行,已在各左派工团内部引起对他们不满,慑于李绍祖社阵领导及其随从的霸道行为,一般上都敢怒不敢言,保持私下议论,发洩不滿。虽然他们已夺取了厂商工联领导权,但还是懾服不了其余的工会。尤其是在厂商工联的一些中委、受薪职员、区会干事,厂单位干事和会员,对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与厂商工联新领导層的忽视工人切身利益问题和发号施令的霸道行为非常不满,并且呈现渐渐扩大之势。厂商工联新领导層为了阻止会内会外不滿情绪继续恶化,断然采取开除陈辛等四人会藉,以收“杀鸡儆猴”效应唬吓异己份子。

厂商工联新领导,在8月20日开除陈辛、莊明湖、陈炳新、林福成会籍。开除文告刊登在9月5日《厂商工联会讯》(第31期),全文不过200多字,内容如下:“本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八月廿日的会议上,经过详细、深入、具体、全面的研讨和估计后,一致认为:为了捍卫我会的宗旨、保卫我会的纯潔性,为了维护广大会员的利益、保卫我会的组织,为了促进左派的团结,从而促进左派运动的向前发展,争取祖国马来亚早日的解放,决定采取果断的行动,开除陈辛、莊明湖、陈炳新、林福成的会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统一小坡区的活动。今后,陈辛、庄明湖、陈炳新、林福成等四人在外的一切行动,均与我会无关。”此外,却在同期会讯上,用了大约五版之大的版位,分别刊登三篇内容空洞的所谓“批判文章“。

厂商工联在致函各团体关于开除事件的内容,却是另一种说法。函文说:“由于陈辛等人利用在我会的领导地位,进行贯彻一条根本违反左派工运和左派运动的原则性的错误路线,因此,引起了左派内部的混乱和会内的不团结等不良现象。虽然在今年5月底我会改选后,他们失去了领导权,但他们还是不肯纠正错误,停止他们罪恶活动,反而继续不断从各方面进行分裂活动,破坏我会的团结,诬蔑、造谣、中伤我会的名譽及现任会的领导層,坚持错误,顽固到底。” (见1966年8月27日《陣线报》第193期)

文中指我们四人“诬蔑、造谣、中伤我会(厂商工联)的名譽及现任会的领导層”,根本上是无稽之谈,无中生有,是为“开除事件”捏造藉口。

(4) 在厂商工联开除陈辛等4人以前,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首先开除陈辛党籍

在厂商工联开除陈辛等4人以前,1966年7月30日出版的《陣线报》发表了社阵开除陈辛党籍的文告。文告宣布他们认为陈辛长期以来都在进行反党(社阵)、反人民、反左派运动的活动,而没有提出具体事实和理由,甚至捏造”罪状”强加在陈辛头上,如“同高蔣等叛徒筹划颠覆党的组织”等。摘其开除文告要点如下:
• “……鑑於前党员陈辛長期以来,执迷不悟地、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反党、反人民、反左派运动的活动,乃决定开除其党籍。”
• “自从陈辛负责厂商工联会的宣教工作及担任主席职位以来,他就疯狂地进行分裂党和左派运动团结的勾当。而且蓄意地‘贯彻’跟党原则立场和群众根本利益相违反的[退出大马]口号,推行一条符合帝国主义之胃口的‘斗争’路线。他甚至在党和左派组织内造谣污衊,挑拨離间,撰写反党文章,同高蔣等叛徒筹划颠覆党的组织,试图把党从一个反帝、反殖、反[大马]的进步左派政党变为一个符合帝国主义及反动派需要的效忠反对党。”
• “……在党和左翼运动不断指出其所作所为的错误和危害性的情况下,他不僅没有承认和纠正错误,而且一而再,再而三之自觉地有意地犯错误、坚持错误,并猖狂地扩大下去。在这种情况下,他已从党的同志变为党的叛徒,从人民的朋友变为人民的敌人,从敌人的眼中钉变为敌人的代理人了。”
(5) 人民党收回在其机关报《人民论坛》发表的《团结一致,争取主权完整之独立》的“社论”、承认错误,与开除庄明湖、郭自平党籍

1966年5月厂商工联新领导层上台,6月初,他们在小坡区分会举办一场名为政治讨论会,实为批判工团提出“争取星加坡真正主权独立”主张的大会(当天约有6、7位人民党党员包括郑则耀出席会议,他们始终没有发言)。我是人民党芽笼东支部党员,在会议争辩中我出示前文所述的人民党1965年9月1日出版的机关报创刊号社论《团结一致,争取主权完整之独立》与人民党党纲两份文件,为工团的“主张”辫护,并指出,工团与人民党对“争取新加坡真正主权独立”的立场一致,没有违反“原则立场”。我这一举动,引起人民党内部“惊慌失措”。之后,人民党在1966年6月15日出版的机关报《人民论坛》(第14期)上,刊出一则收回这篇“社论”和承认错误的“预告”文字,并交代“将发表检讨的全文”。事实上,一篇题为《我们对”争取新加坡完整独立”的看法》的“检讨全文”却另外发表在同一天出版的第7期人民党《党讯》(这是一份发行量很小的党内刊物)上。

上图是作者庄明湖(中)在1960年偕同郭自平(右)及另一名人民党党员(姓名不详)从新加坡前来协助马来亚社会主义阵线参与的柔佛居銮州议会补选的宣传工作,在巴士车站的留影。
人民党收回机关报创刊号社论一事,很明显是因我在上述厂商工联召开的政治研讨会上的发言而引起的。这件事情的发生,令许多左派人士,特别是人民党芽笼东支部的党员深感疑惑和难以接受。于是,我和3名人民党党员郭自平(时任工业工联主席)、佘中友、刘奕铢,联名致函向支部询问:“党收回《团结一致,争取主权完整之独立》社论,判定其观点是错误的。身为党员的我们,应怎样正确理解和对待党纲关于‘争取星加坡真正独立’立场?”我们提出的就是这么简单的询问,人民党领导没有给我们口头上或书面上任何回答,却在1966年8月10日《人民论坛》(第17期),发表文告开除我和郭自平的党籍。

文告说:“……莊、郭两人曾在党外肆无忌憚地污篾和歪曲党的斗争目标和当前斗争任务。……莊明湖和郭自平身为党员,却各自在其所屬的工会内进行一系列的违反党的斗争原则和立场的活动;诸如:坚持贯彻“退出大马”的错误口号;和争取“星加坡独立”的斗争路线,这些错误的斗争口号和斗争路线,已违反了党的原则和立场,……两人不但不肯纠正错误,且一直往错误的道路滑下去。最近期间,却变本加厉,歪曲党的斗争目标,在左翼內部进行挑拨離间,干那分裂左翼团结的可耻勾当。……”

我和郭自平遵循SATU的路线方针,维护左派工运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坚决推行工团的政策路线,同时也是贯彻执行人民党党纲所述的“争取新加坡独立从而争取星马复归统一” 的政治任务,竟然成为我们两人“违反党的原则立场”、“分裂左翼团结”的“罪状”而被开除。其实真正“违反党的原则立场”、“分裂左翼团结”的不是我和郭自平。恰恰相反,是开除我们两人的(以时任党副主席郑則耀为首的)人民党领导同志。“争取新加坡独立从而争取星马复归统一”的政治任务,不仅人民党党纲写得明明白白,而且早在1957年,人民党已向全马来亚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说得清清楚楚。

1957年2月26日新加坡《新报》记载,24日新加坡人民党在芽笼士乃东方世界举行群众大会,对3月间将在倫敦举行的自治谈商事件表明态度:“……人民党欲争取一个独立和拥有主权的星加坡。……星加坡人民党強调星加坡是马来亚完整的一部分。因此人民党要求星加坡应以一单位与联合邦合併……”

1966年社阵立法议员走上街头展示“国会民主已死亡!“的标语横幅,标志着李绍祖领导社阵从此放弃宪制斗争而迅速消亡,让人民行动党霸占新加坡宪制舞台,为所欲为,迄今超过半个世纪了。
“争取一个独立和拥有主权的新加坡”,是人民党早在1957年就已确定的政治立场。在“新加坡退出大马”的新政治形势下,人民党机关报创刊号社论內容的精神实质,是人民党贯彻执行党纲所述的“争取新加坡独立从而争取星马复归统一” 的政治任务的体现。人民党主張“争取主权完整之独立”的斗争策略,是为实现“马来亚真正独立统一民主”的斗争目标服务,絲毫没有违人民斗争目标的“原则立场”。30工团主张“争取新加坡真正主权独立”的斗争策略,也是如此。

星马分家是殖民主义者对我国实施分而治之的产物,阻碍马来亚人民实现星马复归统一也是殖民主义者及其代理人。因此,要实现马来亚复归统一,首要条件是两地人民先争取国家自主权,两地人民各有了国家自主权,才有条件争取实现马耒亚复归统一。两地人民任何一方,在未有国家自主权之前,高谈“复归统一”是脱離实际,是空洞概念。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的主张和实践,结果是一败涂地,已经说明了一切。

(6) 李绍祖故意扭曲以陈辛为首的工团领导提出的斗争口号,全面破坏左派工运领导,是否另有“隱议程”?

李绍祖以征服者姿态返回社阵掌握领导权之后,迫不及待全面进攻左派工团领导,其主要手段是故意扭曲左派工团领导提出的斗争口号和政治主张,强词夺理说工团领导企图“篡改马来亚人民的斗争目标”,然后就把“敌人代理人”之类的帽子扣在工团领导人头上。诬蔑陈辛领导新加坡左派工团在大马成立的前后阶段,提出“解散大马,退出大马”的斗争口号,以及在新加坡退出大马之后,提出“争取新加坡完整独立自主权”的主张,是“推行一条符合帝国主义口味的斗争路线”,就是最突出、最典型的例子。

事实上,“解散大马,退出大马”是新加坡左派工团遵循SATU的斗争纲领和斗争路线,针对大马联邦这个新殖民主义产物,而提出的宪制斗争口号,新加坡退出大马之后,“争取新加坡完整独立自主权”,或者说是“争取星加坡真正独立”也是当时新加坡左派党团的共同主张。李绍祖不是也提过“争取星加坡真正独立”吗?

以下是李绍祖在1963年间发表“争取新加坡独立”的两次讲话:
• 1963年5月27日《星洲日报》刋载,26日社阵主席李绍祖在吉隆坡举行的马社阵第五届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说:“新加坡社阵的立场,他们要和联合邦作真正的统一,要一个真正的民主,独立的马耒亚,没有外国軍队与外国控制,如果不能实行真正的统一,就先给予新加坡真正的独立。”
• 1963年6月3日《星洲日报》刊载社阵主席李绍祖发表邦庆献词:“在新加坡,邦庆日记录结束我们反殖民地斗争中的一个阶段,它给新加坡有限的自治。”,“但是,它记录我们反殖民地斗争第二阶段的开始,即争取完全的独立,最后与马耒亚联合邦重新联合成立一真正的独立民主马耒亚……”
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罔顾以上的历史事实,强词夺理说“争取新加坡完整独立自主权”是违反“原则立场”,其实是“假议题”。

他们的实践证明:
1、他们诱导左派干部(特别是工团干部)采取激进路线进行斗争;
2、他们动摇左派干部(特别是工团干部)坚持SATU斗争路线的信心;
3、他们夺取工团领导地位发号施令,导致工人组织涣散瓦解。
他们是否另有“隱议程”呢?他们的“隱议程”又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就留给历史学家去探索和论断吧!

(2012年12月上旬最后修订)

注解

[注1]获知被捕者名单:
李平宁(厂商工联主席)、迈哥芬兰地(厂商工联中委)、
潘雄美(厂商工联总务)、哥文达三美(厂商工联中委)、
许长寿(书报工联主席)、叶金生(胶业工联受薪秘书)、
林耀明(书报工联受薪秘书)、李添吉(海产工联职员)、
杨义隆(☆团体不详)、陈秀娇(鞋业工联执委)、
孙才洲(茶餐工联主席)、李锡楷(南大毕业同学会助理秘书)、
蔡文良(工业工联职员)、杨绍兴(培青校友会主席)、
邓细九(平仪校友会主席)、林猷強(养正校友会主席)、
吳春生(光洋校友会主席)、许丽英(南侨高二生)、
汤石麟(冈洲校友会执委)、默地勒尔(星人民党秘书)、
吳隆春(星人民党副主席)、钟顺茂 (社阵总部职员)、
吳南山(社阵候选人)、叶荫全(社阵三巴旺支部主席)、
吳多才(社阵大巴窑支部秘书)、張志雄(社阵四排坡支部秘书)、
卢朝基(社阵裕廊支部秘书)、莊永豹(社阵武吉班让支部副主席)、
叶少柑(社阵武吉知马支部主席)、刘天成(康乐音乐研究会主席)、
郭树和(社阵摩棉支部財政)。
(资料耒源:1964年9月16日《阵线报》第87期。注:因资料中有误,笔者改为☆团体不详。)
[注2]获知被捕者名单:
王 和(厂商工联)、潘扬齐(厂商工联)、詹姆士苏(工业工联)、
亨利吳(工业工联)、邱选远(海产工联)、戴民忠(胶业工联)、
徐友发(书报工联)、刘再赐(咖啡工联)。
(资料耒源:1965年5月1日《阵线报》第123期)

Pengumuman / 启事 / Notification

Pertukaran alamat blog dan e-mel

Selamat sejahtera, Sahabat Rakyat Working Committee akan menggunakan alamat e-mail dan alamat laman web (Blog) yang baru seperti berikut bermula 1 Januari 2014:

Emel: sahabatrakyat.my@gmail.com
Blog: http://sahabatrakyatmy.blogspot.com

Sekian, terima kasih dan Selamat Tahun Ba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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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部落格网址与电邮地址

本工委会由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使用以下新电邮地址及部落格:

电邮地址:
sahabatrakyat.my@gmail.com
部落格:http://sahabatrakyatmy.blogspot.com

谢谢关注。祝大家新年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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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 of blog and email addresses

Please be informed that Sahabat Rakyat Working Committee will be using the new email and blog addresses below commencing 1 Jan 2014:

Email:
sahabatrakyat.my@gmail.com
Blog: http://sahabatrakyatmy.blogspot.com

Wishing you a progressive new year!

通告

    欢迎热心人士下载印发、
资助印制大选告人民书
把国阵抛弃到历史的垃圾堆中去!

作为活跃于柔佛州的为民主人权和民族尊严而奋斗的两个组织——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与柔州兴权会(HINDRAF JOHORE)针对第13届大选,在去年底联合发表了一篇主题为“打破巫统霸权,建立民主联合阵线;团结全州人民,实现三大迫切诉求”的《告柔佛州人民书》;我们毫不犹疑,也毫不含糊主张“把国阵抛弃到历史的垃圾堆中去”。

我们在去年底的几个大规模群众集会期间,将《告柔佛州人民书》的四种语文(巫、华、印、英)传单派发给群众。我们也想要到各地去分发这份传单又力所不逮,特在此提供四种语文的PDF版本,以便各方热心人士下载、印制成传单,分发给需要阅读它而又不懂上网的亲戚朋友和各界人士,帮助我们把传单传得更广。
……

点击此处以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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