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事件、甘榜美丹事件
- 悲剧绝不允许重演!
作者:柯嘉逊博士 (人民之声顾问)
译者:朱信杰、吴志鸿、钟立薇 (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
对种族主义/ 法西斯罪行 新书作出有力的控诉
我撰写的《1969年大马种族骚乱”513” 解密文件》一书, 对官方说法提出挑战.官方指责, “513暴力事件”(受害者主要是华裔)的发生, 是 “马族”和“华族”之间的“种族骚乱” 的结果, 并直指,那是因为不负责任的反对党政治人物在煽风点火。
“2001年甘榜美丹暴力事件” 的官方说法是: “种族骚乱” 事件, 是在一个被忽略的城市贫民窟里, “自然而然” 被点燃起来的火种。
“513事件” 的事实真相揭露,在这场精心策划的大屠杀中,有串通一气之嫌的当政者居然任由暴力事件一直拖延到1969年7月, 才由保安部队完全恢复社会秩序。
那卡拉仁和阿鲁姆甘两名,写作人在新书里记载, 由2001年3月8日开始发生的甘榜美丹暴力事件,竟然在八打灵再也范围內较小的孤立地区,延续多日, 直到3月23日, 最后一宗惨案发生过后才停止。
这样的延误采取行动, 揭示了: 我国执法人员和保安部队可信度值得怀疑的严重问题。他们忽于职守, 未能把诉诸种族暴力的歹徒逮捕归案, 也未调查出这次暴力行为的组织元凶.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根据现场目击者的口供记录,警方人员在一些发生种族攻击事件的场合, 只是在袖手旁观, 没有及时制止和逮捕歹徒。这和在“513事件”大屠杀的观察者记录一样,即: 当时保安部队并没负起他们所应扮演的专业角色。
就如1969年的(”513”)事件一样,这些暴力事件并不是普通马来人和非马来人之间的“种族冲突”。根据纪录,聚居在甘榜美丹人民, 来自各族群. 就如1969年5月的甘榜峇鲁居民一样,各族群之间, 显然存在着友爱精神,大家和睦共处。
那些对暴力事件必须负起全责的嫌犯, 都是法西斯暴徒. 他们并不是来自本社区, 而是由 “看不见的手” 从外地引进来的. 警方和保安部队有义务和责任, 将这些暴徒逮捕归案,进而暴露“看不见的手”的真正身份, 并揭露他们的隐议程。我国的警察部队毕竟曾自夸是世界上, 在本区域內, 最好的警察部队之一。过去他们受过英国殖民宗主国的训练,在50年代, 负责维持我国的紧急状态。看看他们在执行《内安法令》 逮捕行动,和镇压数以千计的示威者时, 所展露的高度效率表现!
对印裔族群所实施的种族主义
当权者和马来极端右翼分子把华裔和印裔公民标签为“必须认清自己地位的外来移民”,并刻意地把华印族和被定义为“土著”者(“这片土地上的王子”)区分开来,目的是使 “马来人主导地位”的思想合理化。因此,一直以来, 无论是在全国大选期间,或者仅仅面对巫统不公平的政策受挑战, “土著” 都经常利用“513事件”来阻遏任何对现状不滿所提出的挑战。近年来, 官方统计出现了一个趋势: 属于我国少数群体的印度族群(只占国家总人口不到10%), 在警方拘留期间死亡人数中, 和警察枪杀事件受害者人数中, 却占了绝大多数。这些令人震惊的事实, 反映了印裔群体在国家制度下被边缘化的种族主义现象。这些年来,我们也耳闻目睹了在主流媒体和学校教科书中, 对印度族群进行种族诋毁的事件, 层出不穷。
虽然从生物学的角度看来, “种族”作为一种类別, 是毫无根据的, 但是, 在我国, 由社会所建构的 "种族" 都一直存在着。种族主义与种族分化源自英殖民统治着各个族群的时代。在当时的情况下,统治集团通过分而治之的策略, 使其不合理的统治合法化. 在这项策略下, 少数民族被视为 "非土著", 所以都必须被同化。
英殖民主义所遗留下来的问题 – 种族主义, 自我国独立后, 更变本加厉进一步被制度化. 这个问题, 不仅在学校课本, 而且也在媒体报导以及人们日常交谈中, 显露无遗. 我在80年代开始发表的, 关于媒体报道处理种族事件的作品中(例如见拙作: “Media Watch: The Use and Abuse of the Malaysian Press”, 1990年雪华堂出版)说明了, 马来媒体公然倾向于采用煽动种族情绪的文字,片面塑造人们对少数族群刻板的负面印象。制造负面印象, 使少数族群和多种问题与沖突挂勾,并把些情況描绘成一种威胁, 对占主导地位的马来族群不利。
他们总是把课题的报导聚焦在“外来移民”、“他们对抗我们”、犯罪和文化差异等课题上, 并且对这些课题作出负面的诠释。他们所要传达的信息显而易见:“外来移民必须适应(这里的环境),否则......”、“印度人必须要遵守规矩……”。今天,展现这种赤裸裸的种族主义, 已经成为马来报章的第二天性. 在我国, 媒体监督已不再是一门技术!
“一个大马” 口号 – 逼使巫统把种族主义外包给极端右派组织
政府不止明显纵容保安部队疏于职守,也明目张胆容忍极端右派组织, 对他人进行种族性的羞辱。法西斯主义总是在资本主义面临危机的时刻出现。2001年, 当甘榜美丹发生种族暴力事件的时候,所谓 “马來人行动阵线” (极端右派组织)一味挑衅, 肆意挥动他们的马来短剑、誓言捍卫“马来族群至上” 的言论。这类种族性的挑衅, 和巫统玩弄马来种族情绪,目的是为了确保巫统继续垄断政权,以及确保巫统享有 “马来中心主义” 思想的成果。在这过程中,这类种族主义者的宣传, 起着转移视线的作用, 转移马来贫穷阶层对贫困问题应由统治精英负责的视线。
2008年政治海啸发生过后,巫统企图通过喊出 “一个大马” 口号等伎俩,赢回非马来人的选票. 巫青团也将他们种族性捶胸咆哮的传统角色, 外包给极端右派分子。巫统很快意识到, 被人揶揄为 "Krishamudin” 的希山慕丁, 即: 2006年希山慕丁在巫统大会扮演马来民族英雄, 舞弄马来短剑的那一幕,使他们在2008大选损失了大量的非马来人选票。
这些巫统 "朋党" 在追求政治与经济权力时,对解决新自由主义和种族歧视的政策 所衍生出来的社会问题, 毫无兴趣。极端右翼组织的存在, 是为了确保马来工人阶级以及中产阶级继续支持 “马来中心主义”思想. 极端右翼组织极力阻止他们参与日益壮大的社会运动, 进而反抗现今不公平的制度。就好像资本主义历史中已发生过的那样: 人民对社会不公平的现象产生绝望, 而法西斯主义者只能提供种族主义和暴力, 作为解決问题的手段.
取缔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以及种族仇视罪行
“种族仇视罪行”, 就是进行恐吓、威胁、破坏财产、刺杀、谋杀或类似的犯罪行为。种族仇视罪行对整个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是无法估量的。为了趁早杜绝后患,“煽动种族仇恨的行为” 必须归类为犯罪行为。例如,英国 《1994年刑事司法体系与公共秩序法令》规定:出版含有种族仇视煽动性的资料, 是一项可逮捕的犯罪行为。这些罪行包括: 蓄意煽动对某族群的仇恨、在大众中散播种族性的资料、发表煽动性的公开演说、在互联网创建种族性的网站、为了渲染种族不满情绪,散播针对个人或族群的煽动性谣言等。
按照英国《1986年公共秩序法令》,种族仇视的定义是 “根据肤色、种族、国籍或民族血统为标准, 去仇视一群人”。这法令第21条规定: 发表或散发含有威胁, 或侵犯, 或侮辱性的资料, 以引起种族仇视, 是 “煽动种族仇视”的犯罪行为。在马来西亚,同样地,建议中的《平等法令》 , 以及 "平等和人权委员会" 应同样明文处理这类种族仇视罪行, 和煽动种族仇视的罪行。
追求真理和正义永不嫌迟
虽然甘榜美丹事件的发生至今已经10年多了,可是, 为这些遭遇有组织的种族暴力的受害人士, 争取公开真相, 讨回公道, 却永远不嫌迟。要知道, 追求真理和正义的斗争, 是没有终点的。在1948年发生的峇冬加里大屠杀事件, 目前, 英国政府面对压力, 正在考虑进行司法审查。2007年, 我的书《513事件》出版后,我曾经倡议,为了使国人能了解数百华裔在1969年大屠杀事件遭杀害的真相, 应成立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 。要知道, 43年过去了,我们对受害人以及策划 “513事件” 幕后黑手的庐山真面目, 还是茫然无知。
如果我国其他社群还没从这惨案中吸取教训,那么, 这一切努力都将付诸东流。我们必须解决我国家至今还悬而未決的人权问题, 并对各政府机构进行改革, 确保“甘榜美丹事件”和“513事件”永远不再发生。我们应采取的步骤包括:
· 未来一旦发生类似事件,迅速成立和部署一个多元种族的维持和平特别部队, 来维持秩序;
· 针对类似案件, 应即刻成立一个中立的调查委员会, 并对嫌犯控以谋杀罪。
· 成立独立的 "监督警察滥权委员会";
· 在招聘和升迁警察和武装部队人员时, 必须采用绩效制;
· 通过一项《平等法令》,以促进一律平等, 并且, 不以种族、信仰、宗教、性别或残疾等理由, 采用歧视性措施,同时, 应成立 "平等和人权委员会";
· 在决策层 (不论在官方或非官方机构)实施平等和人权教育的制度;
· 签署 《消除种族歧视公约》 (CERD).
种族主义者和法西斯主义者 - 不准享有立足之地
诚然,如果极端右派种族至上主义者为其 “种族” 的主导地位而叫嚣, 他们将受到 “平等和人权委员会” 的控制, 并遭到《平等法令》的对付。任何具有公信力的政府都必须实施 “以零度容忍对待种族主义者” 和 “使法西斯主义者无立足之地” 的政策。言论自由并不包括使用暴力、煽动种族或宗教仇视的权利。恰恰相反,言论自由就是大多数人表达意见, 不受法西斯主义者威胁的权利。我们绝不允许法西斯主义破坏我们先辈们所奠下的民主基石。这本新书的出版, 对人民历史、对反对我国种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斗争、以及进一步促进日益壮大的的公民社会运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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