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
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
续篇
——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
作者:庄明湖(新加坡)
【编者按语】本文是庄明湖继今年1月初为纪念“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而写《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一文的续篇。
作者在文中细致入微阐述了当时新加坡左派工运领导和工会组织所遭遇的关键性问题,提纲挈领提出了那个年代的左派党团走上脱離群众、左倾冒进的机会主义道路的国内外因素,并强调指出了左派运动领导的错误决策,是促成左派运动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崩溃的决定性的内部原因。
作者选择在工人阶级的伟大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发表他的这个《续编》,更加凸显作者在这篇文章所作出的启示的重要意义。
本部落格发表此文,希望给马来西亚过去参与抵制1969年大选而后全面退出议会斗争的前辈们,同时给现在正在热火朝天地参与议会选举斗争的年轻人,提供一份颇有价值的研讨议会斗争对民主人权运动的作用的参考材料。
本文插图和说明,是编者所加的,以下是全文内容——
作者在文中细致入微阐述了当时新加坡左派工运领导和工会组织所遭遇的关键性问题,提纲挈领提出了那个年代的左派党团走上脱離群众、左倾冒进的机会主义道路的国内外因素,并强调指出了左派运动领导的错误决策,是促成左派运动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崩溃的决定性的内部原因。
作者选择在工人阶级的伟大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发表他的这个《续编》,更加凸显作者在这篇文章所作出的启示的重要意义。
本部落格发表此文,希望给马来西亚过去参与抵制1969年大选而后全面退出议会斗争的前辈们,同时给现在正在热火朝天地参与议会选举斗争的年轻人,提供一份颇有价值的研讨议会斗争对民主人权运动的作用的参考材料。
本文插图和说明,是编者所加的,以下是全文内容——
去年年底,我应新加坡“二•二事件”50周年(1963——2013)纪念特刊编辑部的邀请而完成了一篇题为《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的拙文。今年1月初,我获知该纪念特刊无法按照计划如期出版,征得该编委会同意让我自行先在网上发表,于是将这篇拙作发送给与我素有联系的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Sahabat Rakyat Johore Working Committee)秘书处,请求将它张贴在他们的部落格(suaramjb1.blogspot.com)上。
这篇拙作有幸获得该工委会秘书处的重视,在“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之前的1月12日就张贴在他们的部落格上,还特别加上核心提示的“编者按语”,并加插11张珍贵的历史图片,而使拙作增添不少内容和光彩。翌日(即1月13日),我经常上网浏览的新加坡文献馆网站(Sginsight.com) 也转帖了我的拙作和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部落格所加的“编者按语”。这样一来,我在《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一文所表达的拙见,获得迅速而广泛的传播。许多老友纷纷约见叙谈,或拨打电话告知更多情况,或提出宝贵意见,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当然,我也无可避免地遭遇一些人士的排斥、破坏和打击。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两个是别有居心者,他们公然影射我是“有问题的人”,甚至处心积虑设法阻止我在“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上发表我已事先呈交筹备委员会过目、主题为“受害者的共同心声:立即废除《内安法令》”的讲话;也有一些在言论上主张“民主改革”的个别人士,却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对我的这些言论与见解,采取霸权主义的态度,但我都以一笑置之的态度来对待。这是因为我有信心:历史事实是最雄辩的!任何人无法永远将它扭曲!
实际上,我应“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编委会的邀约,而写的《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原文草稿长达7万余字,从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新马英反动派联合采取的“冷藏行动”以及随后的一连串的大镇压行动,谈到左派工运遭遇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疯狂分裂、打击和破坏的一些典型事件,并说明由于以林请祥为首的左派工运领袖(他们同时也是左派政治运动领袖)的被逮捕监禁,某些对左派运动具有传统影响力却长期脱离国内广大群众和实际斗争环境的领导组织和领袖人物,对宪制斗争与联合阵线的错误决策,而造成新加坡左派工人运动和左派政治运动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一败涂地、一蹶不振已有半个世纪,直到今天还不曾检讨。
我把上述原稿的前半部内容,改写成以阐述“二•二事件”前后的情况及其后发生的左派运动分裂的由来为主要内容的约两万余字的拙作,呈交“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编委会,也同时发送给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因一些事故而必须延后一段时期才能出版,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已提早在“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之前,张贴在他们的部落格上(http://suaramjb1.blogspot.com/2013/01/50th-anniversary-of-operation-cold-store.html)。以下的篇幅是我当时决定搁置起来的后半部内容。这后半部的内容,是跟前半部内容,互相联系的,换句话说,后半部内容是前半部内容的补充和论证。也可以说,本文是前文——《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的续篇。
这篇拙作有幸获得该工委会秘书处的重视,在“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之前的1月12日就张贴在他们的部落格上,还特别加上核心提示的“编者按语”,并加插11张珍贵的历史图片,而使拙作增添不少内容和光彩。翌日(即1月13日),我经常上网浏览的新加坡文献馆网站(Sginsight.com) 也转帖了我的拙作和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部落格所加的“编者按语”。这样一来,我在《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一文所表达的拙见,获得迅速而广泛的传播。许多老友纷纷约见叙谈,或拨打电话告知更多情况,或提出宝贵意见,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当然,我也无可避免地遭遇一些人士的排斥、破坏和打击。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两个是别有居心者,他们公然影射我是“有问题的人”,甚至处心积虑设法阻止我在“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上发表我已事先呈交筹备委员会过目、主题为“受害者的共同心声:立即废除《内安法令》”的讲话;也有一些在言论上主张“民主改革”的个别人士,却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对我的这些言论与见解,采取霸权主义的态度,但我都以一笑置之的态度来对待。这是因为我有信心:历史事实是最雄辩的!任何人无法永远将它扭曲!
实际上,我应“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编委会的邀约,而写的《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原文草稿长达7万余字,从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新马英反动派联合采取的“冷藏行动”以及随后的一连串的大镇压行动,谈到左派工运遭遇李绍祖掌控的社阵领导疯狂分裂、打击和破坏的一些典型事件,并说明由于以林请祥为首的左派工运领袖(他们同时也是左派政治运动领袖)的被逮捕监禁,某些对左派运动具有传统影响力却长期脱离国内广大群众和实际斗争环境的领导组织和领袖人物,对宪制斗争与联合阵线的错误决策,而造成新加坡左派工人运动和左派政治运动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一败涂地、一蹶不振已有半个世纪,直到今天还不曾检讨。
我把上述原稿的前半部内容,改写成以阐述“二•二事件”前后的情况及其后发生的左派运动分裂的由来为主要内容的约两万余字的拙作,呈交“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编委会,也同时发送给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特刊,因一些事故而必须延后一段时期才能出版,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已提早在“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之前,张贴在他们的部落格上(http://suaramjb1.blogspot.com/2013/01/50th-anniversary-of-operation-cold-store.html)。以下的篇幅是我当时决定搁置起来的后半部内容。这后半部的内容,是跟前半部内容,互相联系的,换句话说,后半部内容是前半部内容的补充和论证。也可以说,本文是前文——《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的续篇。
本文分以下6个提纲阐述:—— | |
一、 | 作为新加坡左派工运的一个重要环节,厂商工联领导推动左派党团发表对“全民团结与左派团结”课题的看法 |
二、 | 李绍祖放弃议会斗争进而放弃合法组织,导致新加坡左派工人运动和左派政治运动迅速消亡 |
① 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在1963年大选受挫后,迫不及待领导干部和群众放弃“议会斗争”进而放弃“合法组织” | |
② 社阵十二支部联署要求讨论“党內民主”,旨在反对与阻止李绍祖放弃“议会斗争”和放弃“合法组织”的主张和行动 | |
三、 | 实践证明:李绍祖主张采取抵制“呈报”以反对《职工会修正法令》,正是迎合了当权者消灭左派工运的需要 |
① 工人群众失去工会组织,就等同失去维护切身利益的“保护傘” | |
② 原属厂商工联被吊销注册后,石业工人转入另一工会组织进行反迫害斗争是实际有效进行反对“职工会修正法令”斗争的范例 | |
③ “抵制呈报”导致工会被吊销注册,“依法呈报”遭致“左派领导”恶毒攻击,左派工运遭遇严重破坏而迅速消亡 | |
④ 厂商工联在1965年粉碎当权者所进行的旨在逼走工会重要领导人从而遏制工会正常发展的一次阴谋的案例 | |
四、 | 促使李绍祖及其掌控的社阵领导和一些工会领导走上脱離群众、左倾冒进的机会主义道路的国内外因素 |
① 新加坡左派运动遭遇残酷镇压和大选受挫,滋長了左倾冒险、 脱離群众的错误思想,李绍祖取代了林清祥的领导地位,他的疯狂思想于是泛滥成灾 | |
② 马共中央颁布:1962年恢复武裝斗争,派遣突击队南下,征募地下政治人员,对新加坡左派运动的干部发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 | |
③ 国际的反修正主义斗争、“和平过渡”的现实教训,以及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对新加坡左派运动的影响和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 | |
④ 东南亚地区呈现烽火四起的现象,吸引了新马左派中有着激进思想倾向的干部对武裝斗争的响往 | |
五、 | 左派运动的领导组织的错误决策,是促成左派运动走上左倾激进道路而脫離群众而最后崩溃的决定性的内部原因。 |
六、 | 结语:在宪制斗争条件还存在的情况下,遵循“宪制斗争”是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的斗争路线,否则,就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以失敗告終 |
注释:
[注1]厂商工联第十届中央委员会职员名单
[注2]厂商工联主办“全民团结与左派团结”讲座,各讲者的内容,依先后分别刊载以下《厂商工联会讯》:
[注3]《职工会修正法令》
[注4]《僱佣法令》
[注5]左派工团堅守与贯彻林清祥“宪制斗争”政策主张的人数占绝大多数的根据
[注6]
[注1]厂商工联第十届中央委员会职员名单
主席:陈辛 | 副主席:蔡广深 |
总务:陈修水 | 副总务:曾田朱、史迪文蔡 |
财政:蔡纪成 | 副财政:蔡成隆 |
执委:阿末李•敏阿都拉、廖营農、林福成、徐送明、陈必廉、黄亚国、黄日植、庄明湖、陈炳新、杨顺友 | |
候补执委:林美兰、李碰狮、周汝观、朱德钦 | |
查账:刘成发、陈赞紀 | |
信讬:蔡广深、曾田朱、史迪文蔡。 | |
(此名单刊载于1965年6月1日《厂商工联会讯》第10期,因陈修水担任总务为社团注册官所拒绝,中委会先后委任史迪文蔡、陈必廉为代总务) |
[注2]厂商工联主办“全民团结与左派团结”讲座,各讲者的内容,依先后分别刊载以下《厂商工联会讯》:
1、 | 魏利煌《左派团结与全民团结》讲词全文 |
——刊登在1965年9月17日《厂商工联会讯》第17、18期。 | |
2、 | 高棋生《星退出大马后的政治形势,把握矛盾团结全民开展斗争》讲词全文 |
——刊登在1965 年10月1日《厂商工联会讯》第18、19期。 | |
3、 | 李绍祖《左派团结与统战问题》讲词全文 |
——刊登在1965 年10月15日《厂商工联会讯》第 19至21期。 | |
4、 | 郑则耀《关於左派团结与当前的迫切任务》讲词全文 |
——刊登在1965 年12月1日《厂商工联会讯》第 22、23期。 |
[注3]《职工会修正法令》
《职工会修正法令》在1965年提出,其反工人内容主要有两部分:(1)剝夺“非公民”“犯刑事罪人士” 担任职工会各级职员的权力。矛头指向左派职工会。 | |
(2)剝夺工人阶级在维护权益时必要时的“工业行动”权力,和工人阶级在斗争中互相支援的权利。针对所有不同社会信念的职工会,包括没有职工会的工人大众。 | |
法令修改后,新条文规定: | |
• | 第26条及第26条A,这兩条新条文的A项,都提出非公民“皆不能成为职工会及其任何分会的职员,且无资格参加选举以成为这样的职员或成为职工会的受薪职员” 的新规定。其矛头是指向左派职工会。 |
• | 第26条及第26条B项,规定:任何人士被任何刑事法庭判以背信、勒索、刑事上的恐帐吓罪或任何被部長认为其不適合成为一间职工会的职员(包括受薪职员)的罪行。若部長认为满意被如此定罪的人经已改造,并適合於当任一间职工会的职员,则此段规定不適用。 |
• | 第24条(A)(1)规定:注册职工会。不能从事、鼓励、组织或支援任何沒有取得大多数会员同意的任何罢工、闭厂或任何形式的工业行动,并必须举行该注册职工会会员的秘密投票耒取得会员同意。 |
• | 第24条(A)(4)规定:“工业行动”一词的释义扩大:凡任何旨在妨碍、阻撓、限制或减少任何业务服务、交易、工业或商业,包括工作的执行或一项限制实习、程序或方法的采用的任何行动,而其后果是造成产量或生产受限制、或者造成一种限制或制止生产量或生产趋势。 |
(取材自全星卅左派工团联合声明:《暴露职工会修正法案》刊载于1966年1月8日《阵线报》第160期) |
[注4]《僱佣法令》
1968年5月26日,李光耀政权在“国会”提出《僱佣法案》,美其名以取代1955年的《劳工法令》、1957年的《书记僱佣法令》、1957年的《店员僱佣法令》,并在同年8月间所谓“辩论修正”三读通过,正式成为《僱佣法令》强行实施。这是李光耀政权明目张胆维护外资利益,高度欺压工人大众的另一部亲外资反工人“法令”。当年,左派工会形容它是对工人阶级“剥皮抽筋,敲骨吸髓”的“吃人法令”,遭受广大工人大众强烈反对。 | |
《僱佣法令》侵犯工人阶级权益的主要条文是: | |
1. | 关於劳工部的权力:凡劳资纠纷、僱佣、赔赏、年假、超时工作等方面,劳工部拥有最后决定权力。若违反其决定,将被当“犯法论”处治。 |
——剥夺工人通过工业行动争取合理权益的权力。 | |
2. | 关於解僱工人:不是在同一僱主连续工作三年者,将得不到分文解僱金。僱主可以工人“行为不良”、“生产不积极”等等暂停工人工作或解僱。工人旷工两天将受解僱遭遇。工人一时疏忽造成货物损坏或损失,将被强迫赔赏。 |
——工人的工作毫无保障。 | |
3. | 关於工作时数与公假:书记工人工作时数,从每周39小时增至44小时,公共假期由15天減至11天,年假被裁減一半。 |
——旨在加强工人的劳动强度。 | |
(取材自《阵线报》1968年第282、283、284、292期) |
[注5]左派工团堅守与贯彻林清祥“宪制斗争”政策主张的人数占绝大多数的根据
当时全星30间左派工团组成的联络秘书处的工运领导,执行、贯彻SATU遵循宪制斗争路线。厂商工联是30工团中拥有万余名会员,并具颇影响力的大工团。 厂商工联在1965-66年度的会务报告中记载,1966年2月厂商工联为庆祝会庆十周年,在国家剧场举办大型文娱会、在中华总商会礼堂举办游园会和出版纪念特刊,在筹备期间动员会内会外近二千人投入工作;一年里处理劳资谈判与劳资纠纷案例110宗。这反映了当时厂商工联在左派工运中的规模与影响力。工业工联拥有会员近三千,胶业工联也拥有会员近二千。其余27工团则欠缺资料统计。保守估计,30工团共有会员近三万。是一股战斗力强群众基础稳固,坚守SATU宪制斗争路线的力量。 1965年8月9日,30工团遵循SATU四项斗争纲领原则,立场一致联合发表 “争取新加坡主权完整独立” 政策声明。 尽管当年工团遭遇李绍祖掌控社阵领导及其追随党团的打击、破坏与分裂,至1966年年中,仍有23间工团坚持SATU遵循宪制斗争路线,1966年23工团遵循宪制斗争指导原则“依法行事”在羽球馆联合举行庆祝国际劳动节大会,即是标志性的说明。值得一提的是,厂商工联、工业工联、胶业工联,这三间会员众多的工团均是庆祝国际劳动节筹委会筹委单位。 |
[注6]
厂商工联在1965年2月28日出版的第四期《厂商工联会讯》上,发表《关于左派运动团结问题》声明,简要表达工会的五点意见,婉转表达了不苟同社阵领导向李绍祖屈服的立场和态度。以下是声明全文: 1、对於本邦左派运动内部过去所出现的意见分歧和公开决裂,我们是深感遗憾的。但是我们始终坚信分歧和决裂,是可以在团结的原则下获得解决的;它所带来的暂时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左派运动内部的伟大团结,是历史的千秋大业,暂时的分歧和决裂,絲毫不能阻止左派运动大团结这一伟大日子的到来。 2、广大人民,对於本邦左派运动内部团结,寄以殷切的厚望。作为左派运动的一员,我们始终不敢辜负这个殷切的厚望。我们衷心地期望,左派运动克服暂时的分歧和决裂,恢复团结。我们总是诚诚恳恳地欢迎一切有利于左派运动团结的言论和作法。 3、在艰苦复杂的斗争局面下,本邦左派运动内部,曾经出现过“悲观消极,不敢斗争”和“盲目冒进,不善斗争”两种不良倾向,严重地影响着左派运动的团结和斗争路线。我们认为,克服这两种不良倾向任务,是贯穿着整个时期的。现在,左派运动传统性唯一正确的“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路线已被确立和坚持,克服两种不良倾向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不敢斗争”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已被克服。但是,进一步的努力,仍然有需要。 4、左派工运在斗争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独立性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它关系到左派运动的成败,关系到左派运动的伟大历史任务和斗争目标的实现。左派工运的主动性和独立性,不应该,也不能够被轻率地否定和忽视。 5、左派运动目前所存在的意见分歧,是左派运动的内部矛盾问题,因此,这是完全可以在平等协商,互相尊重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获得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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