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2007年09月20日文告]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针对安华昨日(9月19 日)公布长达8分钟的惊人司法舞弊影片表示震撼。据说, 此片段是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与资深律师VK林甘之间的淡话。东姑安南(现任旅游部长,当时担任首相署部长兼巫统执行秘书)和商人陈志远, 也在对话中被点名涉及委任法官的事项。
这些证据,震撼了人民对大马司法体制的信心。1988年,我国3名法官被革职,其中一位是当年的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巴斯.从此以后,我国司法就面临危机。当时政府为了削减司法机关在联邦宪法第121(1)条下的司法权限,规定法庭只享有联邦法律所赋予的权限。也就是说,法庭不再拥有至高无上的司法权力,其权力必须受到国会的限制, 因为联邦法律是由国会所制定的。
在民主国度里,司法独立是法治的基石,也是基本人权的保障。尤其是在奉行三权分立为治国基本原则的我国,行政机关(政府)、立法机关(国会)和司法机关(法院)三权必须平起平坐,起着相互制约均衡的作用。
为了解決我国司法目前所面临危机,我们认为, 必须立刻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彻查这项司法丑闻,并却依据宪法, 保障我国的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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