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文告
全国副总警长依斯迈奥声称被压迫人民联盟(JERIT)是一个未经注册的组织,因而敦促公众不要参与由我们举办的《脚车闯半岛,人民要改变》运动。他还说此运动没有得到准证,如果公众参与将是一种犯罪行为。
1 。谁是此活动的幕后策划者?这是全国副总警长在14/12/2008向媒体提出的主要疑问。
“被压迫人民联盟”成立于2002年,是一个由工厂工人联盟(GPKK) ,园丘工友联盟(JSML) ,青年和学生联盟(GAMP) ,城市开拓者联盟(GPBP)和各个非政府组织组成。自2002年以来,我们一直积极参与各种社会运动。许多政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支持我们主崔的运动和我们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47个社团、国会议员和州议员签署支持我们的《脚车闯半岛,人民要改变》运动。
“被压迫人民联盟”一直是活跃的联盟,报纸和电子媒体曾多次报道我们的新闻。
我们也建立了一个活跃的网站(www.jerit.org),向广大人民介绍我们及我们活动的进展,并多次受邀到各种场合或活动上发言,甚至包括由政府举办的活动。我们感到震惊,为何警方迟至现在才发现“被压迫人民联盟”的存在。
2 。“被压迫人民联盟”是一个非法组织?
由于受到当权者的刁难,“被压迫人民联盟”就像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妇女能量中心(Tenaganita)以及其他大多数非政府组织一样,被逼在商业法令下,而不是在社团法令下注册。因此,“被压迫人民联盟”是一个注册团体。此外,“被压迫人民联盟”是一个由不同组织组成的联盟。她就和净选盟(BERSIH)或反内安法令联盟(GMI)一样不需要注册,因为她是一个联盟而不是社团。
3 。“被压迫人民联盟”的《脚车闯半岛,人民要改变》运动利用未成年儿童?
由于有青年学生参与,主办单位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其中所采取的步骤包括:
一。通报参与者的父母。
二。取得父母亲的书面同意。
三。考核参与者的健康状况。
四。禁止任何12岁以下的儿童参加这一运动。
五。接到警方的警告以后,我们再次提醒参与者和他们的父母。几乎所有的参与者 都决定继续参与此活动。
六。我们确保所有脚车骑士是自愿参与的。
七。为所有参与者投保。
八。许多组织还认为,青少年参加这项运动是好的,这让学生在在学校假期里做一些对国家有意义的事情。
九。此外,国家人权委员会(SUHAKAM)和律师公会都支持这项运动。我们认为,与国家人权委员会和律师公会的信誉和分量相比,警察发表的声明较没有公信力。
4 。此运动被各政党利用来捞取政治资本?
关于这项运动被某些政党利用的事宜,我们在此重申,这一运动的主要目的是要突出人民(被统治的群体)要求改变的愿望。“被压迫人民联盟”曾发出信函给所有政党,要求他们认可并支持这一运动。其中只有人民联盟的3个政党和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PSM)签署支持了这项运动。许多非政府组织和马来西亚职工总会联合会(MTUC)也赞同这一运动。那么,已经签署赞同的各个团体(包括政党)参与和支持这项运动有何不可?
政党作为一个单位并不能成为“被压迫人民联盟”的成员。然而,任何政党的个别党员,只要愿意支持人民的诉求和斗争,都可以以个人身份成为本联盟的成员。
一些“被压迫人民联盟”的倡导者和积极的成员,也是社会主义党或其他政党的党员。
但是,在任何时候,所有“被压迫人民联盟”的决定都是由本联盟全国秘书处(National secretariat)、全国行政会议(National EXCO)和全国代表大会(National Congress) 独立决定。没有任何政党能够干涉或干预我们所作出的决定。
5 。关于警方以印刷和出版法令扣留参与者的事项
目前,警方已在居林、昔加末和士毛月(Semenyih)录取部分参与者的口供。警方告诉我们,他们将就此事提交印刷及出版部(DPP)以决定是否对我们提出检控。同时,我们在征求了律师公会和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意见后,准备好在法庭挑战警方的决定。我们相信,自由传播信息的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警方的行动已经违反和限制了这一原则。
6 。《脚车闯半岛,人民要改变》运动是非法的吗?参与其中是犯法的吗?
尽管警方通过媒体和其他手段极尽恐吓的能事,这项运动仍然得到广大市民热烈的支持。许多市民已经签署请愿书、各地居民也向我们索取传单在当地分发,并为脚车队准备食物、住宿和欢迎仪式。这项运动已经获得47团体、国会议员和州议员联署支持。其中包括大马职工总会联合会(MTUC)、进步刊物激流(ALIRAN)、大马人民之声(SUARAM)和消费人协会(FOMCA)。
吉打、槟城、霹雳、森美兰及柔佛州政府已经接受《脚车闯半岛,人民要改变》所提成的备忘录。
到目前为止,已有3个州的首长即,雪兰莪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依布拉欣、霹雳州务大臣拿督尼查和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签署支持这项运动。
主办单位“被压迫人民联盟”从一开始就显示非常负责任的态度。我们已经将有关活动通知警方,并给予他们我们的联络电话号码。我们还将我们的信件传真给每一州的警察总长,警方至少应该事先与我们沟通,以了解详情。另外,目前一些地方警区的警察表现出对我们的同情,也没有处处骚扰我们的活动。他们还声称,他们是受到指令不得不对我们诸多刁难。
此声明由“被压迫人民联盟”全国秘书处发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 杨秀丽(012-6909506)或严居汉(016-778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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