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中华独中模式”
是先例,不是个案 | |
刘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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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语】本文是我国资深华教与民权工作者、林连玉基金现任署理主席刘锡通的来稿。作者在文中表达的见解独特,值得推荐给网民尤其是民族教育工作者阅读参考。小标题是编者所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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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中华独中董事会与十一个华团于2012年10月29日的一个汇报会上强调,关中模式是属个案而非先例。这句话若由政府主动讲,而非由华社领导人讲,似乎更合乎逻辑。因为政府本来的基本立场就不想将门户打开,让独中生存,更没有意愿让独中根据华人人口的增长按比例增加。即便是增加,也只能以分校模式或以目前关中模式进行。政府绝不会把这些模式当为先例,而自动和有计划、有系统的去推行。虽然他们没有在言论上正式宣布上述两种模式只是个案而非先例,但在行动上则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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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中“的定义,早已有指导原则和规范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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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关中董事会与上述华团根本无须要作上述的强调。我们应该接受首相、马华和华总等领导人肯定关中是一所独中的讲法。不过,“独中”是由华社来下定义,因为独中前身就是华文中学,而华文中学已有百年历史。华文中学或其后的独中,其定义早已有指导原则和规范可循,无须要别人来为我们下定义,也不必现在的华社领导人支支吾吾、婆婆妈妈地声称什么“各地的独中情况不一样,而且各地方的需求也不一样”,来为自己的优柔寡断合理化。因为用这样的说法,反而把社会人士越搞越糊涂,不知何去何从。首先,大家会觉得,关中既然不能成为先例,其中必有问题存在,开始质疑关中董事会是否因为当地华社长期对独中的期望一再受挫,而变得饥不择食呢?明知在政府的批文下,这间独中模式是不符合华社的愿望,不值得仿效的,但领导人却自愿的去接受它。其次,若说“各地独中情况不同,需要也不同”能够成为理由的话,那么以后若有人存心不良,要乖离独中路线,他们岂不是可以一而再的用同样的理由,创办比关中更有问题的独中,而理直气壮的声称“这是个案,不是先例”呢?
所以,个人认为关丹中华独中董事会和上述的华团领袖应该放弃这种怕事的心态,不要以为自己宣布“不是先例”便可摆脱头上的紧箍咒,解决问题。相反的,应该鼓起勇气,沿用我们早在数十年前就存在的指导原则和规范,实事求是的办好关丹独中,并把它肯定为打破政治束缚的先例而不仅是个案。我们这么说,并不是为反对而反对,而是因为政府批文中所规定的条件,确实是不公平、不民主和不合理的,它直接或间接地剥夺了我们母语教育的生存机会,更遑论成长。在这情况下,我们实在没有理由以消极的态度坐以待毙,而不设法突围。从首相一路来对捍卫与发展巫文教育和回教地位的经验来看,我们相信首相自己也知道居安思危的道理。以此推论,我们也相信这次他与马华以及华总都深知批文中的主要条文将会导致华教陷入危机的事实,但基于政治因素,不便将批文修改,所以才会放言说,关中是一所独中,以安抚华社的愤懑和不安。 | |
就姑且循着当权者的“言路“去办好传统中的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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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君无戏言”,现在首相与马华都是代表政府处理关中之事,我们就姑且将他们所说的话认真看待,并非戏言,径直循着这条“言路”去办好传统中的独中,不必再犹疑,也不必去参与他们这些政客搞模糊。因为搞模糊,蓄意留下一片灰色地带,一向是政客玩弄人民的两面把戏。今天他们可以为了争取你的支持,而暂时顺你的意;明天他也可以对你翻脸无情,把你描绘成恐怖分子、极端分子或共产党同路人来打压。反正媒体都被他们操控在手里,说黑说白,都是他们说了算。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就是扮演这个角色的高手,而且是屡试不爽。几年前,华社向政府提出诉求时,华社是先喜后忧,最后诉求就是栽在他的手里,华社所作的努力变成徒劳无功。因此,我们若还能记得“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教训,此次我们唯有敢于创立先例挑战不公平、不民主、不合理的条规,我们才能把头上的紧箍咒解除,从“法制”横行霸道的原始状态,走向一个健全进步的“法治”社会。
华人一向乐于泛谈“奉公守法”,以为严守法纪就是好公民,根本没有能力去厘清什么是“好法”,什么是“恶法”。古人甚至还强调“君欲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荒谬主张,因此而造成了许多历史上的人间悲剧。现在这种荒谬的概念虽已被摈弃,但其幽魂仍存在于华人的潜意识里,久久挥之不去。难怪早在19世纪,德国哲学家尼采会无情的批评中国人说,“中国人机械性似地向每个势力都点头称是,不管这势力是一个政府,是一个舆论,或是一个大多数。” | |
勇敢挑战不公平、不民主的法令与政策,已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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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反观我国当前的社会生态,我们可以发现在华、巫、印三大民族中,华社领导人在人权意识上是最落伍的,总是等着别人替你鸣锣开路,看看没风险了,才敢如履薄冰地,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人家尾巴走。连一些所谓知识分子在替华团草拟给政府的备忘录时,也得一字一字的雕砌,诚恐文字上有什么差错有犯龙颜,而不是研究其内容是否言之有理。反观巫印族群,他们的人权意识比华社强得多了。几年前,一些印裔人权运动人士组织了兴权会,这组织是以捍卫印度人的基本人权为使命,反对政府漠视他们的族群,忽视他们的基本人权,把他们边缘化,他们因此公然向政府制定的一些不公平、不民主的政策和法律挑战。但由于他们的组织没有向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因此政府把他们视为是一个非法组织,而其成员是极端分子、恐怖分子或共产党分子,然后展开逮捕行动,将他们的领袖一一扣留,他们的主席也因此逃亡英国,寻求庇护。可以说当年政府是将他们看成是洪水猛兽,可是现在首相则通过首相署部长公开向外宣布邀请他们回来对话,解决问题,同时也承认国阵成员党之一的印度国大党并不能完全代表印裔同胞。言下之意,兴权会在印度人社会里的代表性是不容忽视的,甚至有超过国大党的可能。
与此同时,巫裔国家文学奖得主A. Samad Said,以80多岁的高龄,为了争取废除英文教数理,也参与一些马来知识分子领导“废除英语教数理联盟”,号召十万人走向皇宫抗议教育部规定以英语教数理的措施。当时他们也满怀希望地邀请董教总参与他们的行动,但董教总却先后以不同的藉口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平白的错失了一个与他族沟通合作的良好机会。结果,他们的行动成功了,其成果远比董教总领导人天天在冷气房里出文告、发口号所取得的效应大得多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们为何有这种能力争取到各民族人士自动自发地参与行动呢?而且出动的人数是以八万、十万计,同时还不必浪费一分一毫的社团公款去登广告,多方笼络社会人士的参与。这点是值得董教总领导人去探索和学习的。 60年前,美国黑人妇女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上公巴不肯让位给白人的事件,这是一个挑战不平等法律的经典先例。她不相信“白人优先”的宿命,以为黑人在命运前是无能为力的,只能任其摆布;相反的,她要向这命运挑战,向一切不平等、不民主、非正义的制度和法律挑战,并鼓起勇气以身试法,创下了民权运动历史上一个举世皆知的先例。若没有这场挑战,约翰生总统就不会在1964年签下了“民权法令”,让黑人能够抬起头,有尊严的站着生活。而罗莎本人也因而获得国家颁授金牌,表扬她对国家的贡献。因为她上述挑战恶法的勇气,已成为美国提升法治精神的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有助于建立国家的声誉和形象,而受世人赞赏和尊重。可见创立先例,把冰冷和僵化的旧秩序改革,把不公平和非正义的法律铲除,确实是有其积极的社会意义的。 | |
董总领导人应协助创立敢于打破法律框框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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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关丹中华独中问题,个人认为董总领导人对它的处理方法和态度,是过于迂拙的。当政府批文曝光时,一般的反应都觉得它有问题,同时也印证了政府的单元封闭政策幽灵还在活蹦活跳,未稍静止,华教危机仍未稍减。但是当首相、马华和华总却坚持说这是一所独中时,董总领导人就应该把握着机会将危机化为契机,直接协助关中董事会办好一所如假包换的独中,创立一个打破法律框框的先例。更何况董事会副董事长黄道坚还公开矢言说,关中若不是一所独中,他准备受巴冷刀的教训,可见他的决心是坦然的。至于办学模式是双轨制或是多轨制,并非是问题的主要关键。只要学生有能力,在参加统考之外,也能参加其他考试,在学习华文之余,也能学习其他语文,又何乐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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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中旬于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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