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16日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针对首相署部长纳兹里阿兹,今天(8月16日)在吉隆坡为马拉工艺大学的会议主持开幕后宣称,内阁将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对付黄明志,深示遗憾。
同一天,卫生部长蔡细历和马华总会长黄家定,也表明, 内阁只是"基本上"接受黄明志的道歉,但必须由检察署深一层研究与了解。
黄明志是因为一首《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的创作歌曲,而引來多名执政党成员的非议。”当家不当权”的政客通过各种方式,如:向黄明志家属施压,要求他在网络发表以三语(中、巫、英文)书写的道歉信,以平息巫统领导层的不满。他们这么做,全是为了讨好占主导地位的巫统,而不惜牺牲人民所应享有的表达思想的自由。
前天(8月14 日),黄明志在威迫利诱下,选择通过卫生部长蔡细历向巫统道歉。他迫不得已要求民众停止发表情绪化的意见,以免 ”加深误会”。人民之声抗议,当政者压制发表思想和言论的自由, 制造"白色恐怖"。
<马来西亚人权宪章>第14章,第1条"表明:”每个人都有表达言论的自由. 在不受干涉迫害的情况下,使用表达意见的自由及义务。"
<马来西亚人权宪章>第14章,第2条也表明:"每个人都有通过一个不受政治审查及垄断的、独立及负责任的传播媒体,获取和接受资讯及概念。"[见]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呼吁国民群起维护表达思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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