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砂真的独立过?
作者/来源:蓝中华 /《当今大马》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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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语】这是一篇在我国当前民主人权运动中见解独特的好文章。作者简明扼要提出了砂沙两个地区人民沦为新殖民统治的历史事实和理论观点,让读者从而深刻了解上个世纪中叶砂沙人民提出民族自决权利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也让我国民主人权运动者深刻思考砂沙人民反抗巫统霸权的新殖民统治的曲折性和特殊性。
马来西亚成立前,马来亚、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分属不同的政治实体,但都属于大英帝国的殖民地。马来亚于1957年从英国人手中获得独立,那沙巴和砂拉越在参组马来西亚前,是否曾获得独立?本文不讨论新加坡,因它在1965年取得独立后,即与沙砂情况不同。
当今现实状况是,由国阵控制的联邦政府就否认沙砂曾获得独立,但一部分沙砂本土人民认为两州早已分别于1963年8月31日和7月22日取得独立。两个不同的政治立场,使回答上述问题的努力将成为非常敏感。
但是,这道问题又必须获得解答,毕竟这涉及了沙巴和砂拉越的历史定位,乃至两州对马来西亚联邦的看法和情感归属。在回答上述的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搞清楚何谓独立,独立的定义是什么,接着才能解答问题。
主权概念17世纪成型
独立有多种层次,也有不同的定义。
独立,正如其字眼所表达的,就是一个国家,或学术上的政治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