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7月20日文告]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针对纳吉在国家独立50周年之际的发表时说:" 大马不是世俗国,而是回教国。"的言论感到失望。他的言论忽视了立宪民主制的精神。我国是不是回教国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政府首长擅自宣布的。
我们认为,无论从历史角度、法律角度、或是议会民主角度来看,我国肯定不是回教国。如果马来西亚是回教国的话,无论回教徒或非回教徒,都必须遵守回教教规,且受到回教教义管治。这意味着,非回教徒的地位、利益和权利将受到负面影响。各族群,尤其是非马来人,在政治、经济、文化及教育等方面,都将受到深远影响。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是:"回教是联合邦宗教,其他宗教可在联合邦任何地方安宁和谐地自由奉行"[ 第 3(1 )条款]
显然,回教只是世俗马来西亚国度里,众多种宗教中的其中之一而已. 不过,在马来西亚,回教比较特别的地位在于 : 回教是我国的官方宗教。也就是说, 在官方场合, 如: 国家元首登基, 独立庆典等, 必须采用回教的仪式和礼节, 而不用采用其他宗教仪式.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支持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的严正立场, 那就是:马来西亚是世俗国,不是回教国。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希望当权者遵重宪法与我国现有法律, 并保障我国人民的宗教和信仰自由,因为这是联邦宪法所赋予人民的基本人权.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